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但有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可以要到工资吗?
劳动合同很重要,但,还是把它当作心理契约吧,实操更重要些!
有工作事实,就代表和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企业是无法回避的!是的,只要你每天都在工作,有工作相关证明,有考勤证明,有工作交流记录,任何一项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任何证明。在所有证据面前,企业是无法证明你们没关系的。
既然有关系,那企业没有和你签合同是违法的,没有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没有发放工资更是违法的。
但是,你有的这些,对于良心规范企业而言,没什么用,因为他们会发放你的工资。而对于不良企业,你的这些可作为调解的利器,更是仲裁的有利证据。
在上仲裁庭之前,能不能拿到钱,还和几个因素有关众多的中小企业,确实有欺软怕硬的情况,所以,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能做出什么样的事,就显得很重要。
1.你是否能干
你能为企业做出一定的事情,就不用担心不发工资。
有些老板不是不发工资,他们只是短视,急功近利而已,他们没有那么多的耐心。好用就对你好,不好用,瞧都不瞧你!
2.你是否懂法并懂情谊
有时候,在面对一些企业,还是需要专业懂法的,至少可以起到威慑力!
当然,不能因为懂法就恃无忌惮,以为自己稳操胜券,友好相处和友好沟通才是解决事情的关键。
3.你是否关系户
不用说,关系户,无须担心这个,反之,是企业担心你,需要给你面子。
【总结】请客看人点菜,企业也是看人发工资。大家不要不承认,人与人之间,在通往客观的道路上就是主观认知。
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但有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可以要到工资吗?
员工讨要拖欠工作,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据越多、越全,越有助于自己维权。微信工作群、工作服、证言只是证据链条中的一部分,并不是很全,需要再进一步补充,才能维权成功。
一是证明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首先,我们要证明,我是企业员工。题主列举的微信工作群、工作服、工作证,都能够证明自己是企业的一名员工。尤其是微信工作群,如果不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外人是很难进入企业工作群的。工作群的进入,都是需要群主身份确认和审核的。
同办公室、同车间同事的证言,也是有力的证据。另外,自己以前的工资卡明细、银行流水等,是证明自己是企业员工的最直接证据。
二是证明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了。这就是要证明我们上班了,没有旷工、请假。
这类证据,主要有自己上下班的签到记录、打卡记录,出勤考核表等。我们也可以调取企业内部的监控,查找涉及自己工作的监控视频,这是最有力的证据,能够充分的证明自己在一段时间内工作了。
三是证明企业拖欠了工资。这就是要证明,我们付出劳动以后,企业未按照约定,在一段时间内发放工资。
这类证据,有我们的银行流水和工资发放明细。企业拖欠工资,我们的银行就不会产生流水,也没有相关的资金收入记录。
企业打的欠条。有的企业在不能支付给员工工资时,会打欠条,承诺某个时间内还清。这也是我们的证据。
企业的财务相关报表。这类证据也是有力的证据,但是比较难获得。企业不会主动提供给你。
还有就是我们在与企业谈判沟通过程中的录音录像,这也是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
在搜集全以上三类证据以后,我们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全面的证据链条,也足以证明企业确实拖欠了我们的工资,为我们以后维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证据已全,该如何维权?根据题主的描述,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存着两种涉及员工的违法行为,一是不签订合同,二是拖欠员工工资,三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针对以上的三种违法行为,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要求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尽快与我们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足额的发放拖欠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因企业违法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要按照规定赔偿员工损失。
(二)采用多种方式维权。我们可以通过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与企业进行沟通谈判,督促企业尽快纠正违法行为,发放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弱势的员工,讨要工资,维护自身权益,是比较难的事情,耗时长,成本高,代价大。员工维权,一定要注重搜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采用多种方式,依法依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但有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可以要到工资吗?
当然可以。
只要用人单位和你存在事实上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和用人单位也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个是可以肯定的。
微信工作群、工作服和及证言都是证据,最好有相关录音证据更好。
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工资单、工资卡、出勤卡、工作牌号或者工作量单等,必要时请同事出来做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找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属实,他们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企业如未按期付清所有工资,就要承担双倍工资。
这年头劳动者都是弱势群体,政府解决时间上各方面耗时长,时间和精力上我们都耗不起。所以,建议尽量采取协商折中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行再诉诸法律。官司赢了你不用掏服务费,由对方掏钱,缺点是太费人,如果工资不多就不划算。
我有篇文章说了讨薪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据,你可以参考一下:https://www.toutiao.com/i6637828459437490692/
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但有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可以要到工资吗?
可以。真实例子。我一关系很要好的朋友去年在一家网络平台分部工作,总部在北京。去年过年前十天左右,先是被无故停薪留职,然后被辞退。紧接着由于疫情原因,这件事就耽误下来了。五月份他跟我说起这件事,正好我有两个律师朋友,就问了一下这种事应该怎么办。律师告诉我大概的流程,并让他找北京当地的法律援助。当时一起被离职的一共有50多个人。后来我帮他找了一个北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说明情况后,那家律所愿意无偿帮我朋友一批人讨薪。事情进展的很顺利,上个月底,已经收到了法院的调解书,补偿1-5月份工资,分三次给齐。从今年的12月开始第一笔打款。当然这期间需要提供证据。比如钉钉打卡记录,之前的工资转账流水,入职记录,离职记录,名片,工服等等一切与公司有关的能证明你在那家公司工作的证明,证据越多越好。如果能证明是正式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罪加一等。另外就是自己先算好需要赔偿的工资,在此基础上,追加1-3个月的赔偿。当然到时候对方一定会修改价格,如果你不同意调解就要走诉讼流程,开庭审理。如果你想拿回多少是多少,那么只要对方别太过分,调解书签字就行。最后祝你早日维权成功。
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但有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可以要到工资吗?
大家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反应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事实上用人单位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在题主的问题当中,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是可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知道有没有过往的发放记录,如果有更好。谈到用证据去要工资,言下之意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劳动维权主张。去劳动监察部门是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你的考勤记录。
证据不在于多少,能够被采信的证据才是真正的证据。01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在实际劳动维权当中,事实劳动关系其实很好界定的,因为毕竟有一个劳动事实存在那里,是很难掩盖的,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足够证明了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
证据当然是越多越好,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更能有力的支持自己的主张,但是往往在搜集证据的时候发现这是一件挺难的事情。在证言这个证据上,要考虑到证人的关系,要知道你都离开了用人单位,证人可能还继续留在用人单位,他要考虑自己的现状处境,还会不会继续为你作证?如果和你一样的情况属于要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的,彼此互为证人,这要重新考虑了。
当然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很难赖账的,可以想象的是你这个要工资的过程,在劳动监察大队基本可以解决了,争议在是否提出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支付工资的诉求,如果有有可能需要进行劳动仲裁。
02 只要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之后,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你的考勤记录,而你的主张是要回你的工资,用人单位到底有没有发你给你工资?这个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举证,向你向劳动监察部门证明劳动关系一样,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监察部门证明工资发放的情况。
只要确实没有给你发工资,那么要回你的工资是很有把握的,在劳动者讨要工资的主张案件中,劳动者赢得比例很大,现在问题是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出一个双倍支付工资的问题,这个就要涉及到实际的劳动时长,也就说在这个用人单位已经有多少时间了,因为超过一定期限之后的部分是不支持双倍支付工资诉求的。
03 工资多少的确定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你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月工资是多少,有没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你说5000一个月,用人单位说2000一个月,那么在这个当中两个说法到底谁真谁假就要看证据,最后解决的方法就是用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但别忘了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你的考勤记录,因为一旦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你就要算加班之类的工时价格了,该翻倍的不要含糊。
在我看来,你这个工资要回来不难,关键在于工资多少的确认。我认为,见好就收,只要用人单位在同意结算工资后能给予适当的补偿就算了,不要指望走仲裁,想完全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告诉你那很累的,时间成本很是问题。
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但有微信工作群、工作服以及证言,这些证据可以要到工资吗?
不仅可以要到工资,单单针对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劳动者还可以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11个月),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需要注意,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建议劳动者尽快采取措施维权。
参考案例:
2010年9月,张某入职某饭店担任厨师长。2011年4月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张某继续在饭店工作,但饭店未与孔先生签劳动合同。2013年5月4日,张某辞职,后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年12月,仲裁委员会作出饭店支付张某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72000元的裁决。12月,饭店起诉至法院,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拒绝签订所致。张某辩称从未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作出其给付张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损失、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7.5万余元的判决。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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