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原来是为了解决国企用人“定岗定编定员定资”限制,而实行的过渡性政策。结果被国企大量使用后,成为一种普遍用工形式,尾大不掉,越来越难以取消了。2016年,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人形式的通知,要求劳务派遣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且只能安排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实际上,国家是逐步压缩劳务派遣制形式的,直到慢慢取消。

国家规定,劳务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超标的要转为合同制员工。目的,就是压缩劳务工规模,逐步实行合同制。但是,你看这些国企,哪个不超规模使用劳务工?造成“法不责众”。很多国企,劳务工用量超过了正式工总量,与国家政策相比,这种用工模式,已经走向了反面,本末倒置了。

劳动法鼓励企业用合同制员工,不鼓励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但是为了照顾国企用工的定员问题和工资总额的问题,可以少量使用劳务工。但是,有些企业就是不听啊,能用劳务派遣制的就用劳务派遣制,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制成为主要用工形式。其实,国家政策,是把劳务工当作用工的补充形式的。可以说,大多数企业都违法违规使用劳务工。

呼吁取消劳务派遣制的理由:

【一】多此一举,没有必要。企业用人,就招合同制呗,不满意就解除劳动合同呗。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搞一个中间模式?而且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还被中间商(劳务公司)盘剥一部分利益呢?导致,劳务工的工资收入,被白白克扣一部分,苦了劳务工,赚了劳务公司。

【二】严重违反同工同酬。比如,同样都是加油工,干一样的活,正式工月薪6000元,劳务工月薪2000元。正式工也不干活,脏活累活,都让劳务工干,工资福利少一大半。不但违反同工同酬,还造成了正式工养尊处优,不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和开发。

【三】造成员工队伍不稳定。国企用劳务工,但是不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不培养,不持续激励,让劳务工有一种二等员工的委屈,由于随时可以辞退,造成这个群体没有安全感,他们也不会敬业,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实际上也对劳动力的浪费。企业和劳务工都是吃亏。

综上,呼吁国家取消劳务派遣制,统一改为合同制。合同制,照样可以管理各类群体啊,你不好好干,不管你是正式工,还是劳务工,都可以辞退。这才是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王道,而不是人为地划分为两个群体,造成人员之间的不平衡。早日取消为好。

怎样看待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就是帮助企业逃避和转嫁违法违规责任。同工不同酬,说不要就不要了,劳务派遣公司只管收取人头费,对企业没有约束力,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从业人员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矛盾突出,反响强热。应该予以取缔!

怎样看待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说难听点就是劳务贩子。他搜集了一定数量的劳务工人,租赁给用工单位或个人从中赚取差价。这些劳务工除了家政外,大部分都是政府部门,以美阅为政府买服务形式租用。这样就产生了很多弊端,用工单位除了降低用工成本外,最重要的用处是可以把脏活、累活推给派遣工干,自己人落得轻松。更是出了问题派遣工是最适合的背锅者,免除自己的许多责任。不高兴了谁、谁叫派遣单位召回更换,最苦的应算劳务工了,不但没名没分,经层层剥削工资所剩无几,出问题可是第一责任人,可随意辞退或开除,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派遣用工形式弊大于利。

怎样看待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应该取缔这种形式,劳务派遣公司在剥削劳动者。劳动者只能干活,没有任何权力可言。

怎样看待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工人成为打工的了,多了一层压迫和剥削。

怎样看待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工对用工人员伤害极大,没有保障,应立即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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