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我多年前亲历过一个企业改革。有一家小国企濒临倒闭,上级要探索市场化改革模式,空降一名厂长过来,年薪20万(现在不算高,几年前还是比较高的)。这名厂长很有魄力,重新实行薪酬制度,拉开收入差距,并要求那些多年不上班的老员工回来上班。
对员工的工资也打破大锅饭,实行多劳多得的计件制度。有的员工辛辛苦苦做,月入能达到2000元。员工们觉得太累,就集体反映(采取了多种集体方式),厂长凭什么拿二十倍的工资,愣是把厂长赶走了。
后来上级搞股份制改革,私人公司的股东方提出唯一条件,就是他们派厂长。他们派来一名职业经理,年薪200万,实行期权制,干不好也拿不到手。这位职业经理下狠手,员工愿意干的,按绩效考核拿工资,不愿意干的回家,每月发1000元。很多员工气疯了,一些老员工宁愿回家领1000元,也不愿意被严格管理。
这家国企,现在搞得挺红火的,厂长年薪据说300万,好的技师收入也达到20万元。那些选择回家的员工,至今还拿着1000元的生活费。他们想回厂里工作,只能安排保安保洁等返聘岗位,月工资不超过3000元。加上原来承诺的1000元,他们看看大门、扫扫地,月入4000元,也慢慢感到满足,私下聊起来,他们挺后悔当年选择离开的。
所以,题主所说的“限薪制”,一般发生在国企。国企以前实行的是工资总额制度。注:从今年起,已经开始试点打破工资总额制度了。对员工进行四定(定员定岗定编定资),工资总额一定,企业又想解决一些关系户、家属子弟,员工再增加,上级限制工资总额,只能限高薪酬。如果企业员工规模很大,员工涨100元,工资总额就包不住。
第一,你们这家企业的“收入比”还算合理。高管年薪20万,员工年薪5万,基本是大多数国企的普遍状态。比如,大量的能源、电力、钢铁、煤炭等传统型国企,基本都是中层干部年薪二三四十万,基层员工年薪四五六七万。高管与员工收入比一般在3-10倍。你们企业不到4倍,你们应该感到欣慰,就算他们拉到到十倍二十倍,你们又能怎样?
第二,有关规定(规定能不能执行是另外回事儿),高管与员工收入差距不能超过10倍。你们企业不到4倍,属于合理区间。但是,很多高薪行业,这个收入比,有的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比如,某保险企业,董事长年薪700万,一线员工年薪不到7万。
第三,高管与员工收入差距4倍,这是市场决定的。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厂长能力不咋地,又没有风险,又不是自己的私企,亏损了也不扣工资,凭什么让他们拿20万年薪?记住,这个职位工资。再换个笨蛋担任这个职位,还是年薪20万。为什么员工这么有意见,估计不是对职位工资拿20万有意见,而是对选拔机制和责权利不对等有意见。厂长是指派的,不像私人老板那么操心,只是作作报告、下下指示,没有理由拿高薪。这个问题,设计上级安排机制,外人不方便评价。
第四,这个工资差距是合理的,机制也是市场化的。作为员工,如果是通用岗位,市场价位6万的话,自己不突破,很难取得薪酬上质的飞跃。如果你好好努力,懂技术,懂业务,懂经营,懂带队伍,你可以想办法进步,成长为厂长,如果体制内不行,你可以跳槽到民企,实现你工资上质变,那里可是按质论价的。
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这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无论你的领导是什么层级,都有给下属限薪的权利,当然这一般只是表面现象,一般这种比较绝对的事还是企业的高层的决策居多,普通领导也不过是配合HR来执行公司的决策而已。大部分时候不要觉得你的直属领导是坏人,夹在中间才是最难受的状态。
当然,如果是部门或事业部的领导,有独立核算的情况在,那普遍是要控制成本,以此来提升部门的整理利润率,毕竟大家都有自己的意愿,普通员工想要加薪升职,领导也想把业绩做漂亮更进一步。还是那句话,屁股决定脑袋,职场里的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换谁都一样。
想要摆脱这种被控制的状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拼了命的往上爬或者逃离这个环境自己去创业,否则任何一个企业在不同的层级其实都是有薪酬限制的。这跟每个人的本位想法无关,你认为自己的能力强没用,你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有多强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你的话语权,换句话说,一个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整天喊着生不逢时、无人理解,因为他们早就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现状。
所以整天怨天尤人的人是最可悲的,因为这世界本就没什么事是公平的,加油闯天下吧。
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公司领导年薪20万,员工年薪限定不超过6万。你怎么看?
怎么看?一看,这气就不达一处来,不公平,太不公平。仔细审视也没什么奇怪的,20:6这是小怪,可以说是见怪不怪。还有大怪,公司领导年薪上百万、几百万的多如牛毛。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及银行系统,私企是例外。同样是国企、央企、上市公司的职工,其工资待遇差别也是让人吃惊。中国的劳酬分配制度,一直是执行的是按劳取酬、多劳多得。衡量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标准让人摸不着头脑,创造价值的不知是谁?当然用经济学专家的话讲领导拿高薪、特高薪有它合理的理论依据,劳动者只有多劳,而没有多得的理论依据和衡量标准,最终只能多劳,而不多得。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只好自我安尉。企业有效的管理手段之一,就是激厉机制。多劳多得,按劳取酬仍是一口号,并没落地生根。有一些企业在薪酬方面也体现着多劳多得原则,但仍无法衡量劳与酬的比。与之较劲,不如强化自己,加强自身的建设。使自己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业中具有独到的本领,跳出这一圈子,另立门户。否则,拿着低薪还应好好干。这就是现实,也是现状,无法真正体现劳动价值的现状。
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会认为不公,认为是公司乱搞。但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现象并非个别,相当一部分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20万与6万,可能差距还不是很大,只有3倍多一点。更有不少企业,高管可能年薪在百万以上,员工收入则在10万左右,相差10倍多。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原因就在于,企业并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没有真正把薪酬与员工的劳动、贡献、价值等紧密结合起来。而这样的现象,大多出现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当是薪酬与劳动、贡献是挂钩比较好的,是与员工创造的企业财富紧密结合的。否则,员工会选择炒老板的鱿鱼,让老板找不到人。
这也意味着,如果员工真的觉得自己的收入太低,且完全与自己的劳动和贡献不匹配,可以选择离开,到那些能够体现自己的价值、评价自己的劳动、实现自己的价值的单位。毕竟,年薪不到6万,也就是最高月薪不超过5000,这样的单位,还是有不少的。关键是,可以心情好些,能够更好地体现自己的价值。
市场经济下,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多劳多得,越有能力、越有水平、越有价值的人,获得的劳动报酬也越多。同时,还能够有机会提拔到重要岗位,拿更高的年薪。员工要想不被企业和单位所控制,不被企业和单位所“剥削”,最好是提高自己的能力,把自己的技术学精,让企业离不开自己。否则,炒企业或单位的鱿鱼。
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公司领导年薪20万,下级年薪不超过6万,你感觉很不公平吗?错!遇到这样的领导,你应该烧高香才对!掐头去尾,按员工年平均收入5万计算,领导和员工收入差距仅仅4倍。这年头,像这样的领导算是很有人味的,你就知足吧。
我走过很多企业,有国企也有私企,无论哪种类型的企业,领导和员工收入差距何止4倍。曾经工作过的一个私企,空降总经理年薪80万,普通员工月薪3500左右,差距将近20倍。了解的一个国企,总经理年薪100万,二十年工龄资深工程师月薪4000元,差距多少?差不多也是20倍!所以说,你的领导还是不错的。
为什么领导一手拿着高薪,一手限制员工薪资增长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蛋糕有限。任何一个企业,都有一个工资总额限制,这是年初就测算好的,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工资总额就像是一块蛋糕,领导先给自己切了20万,剩下的由员工去分。可是狼多肉少,员工只好设定薪资上限。
第二,独占思维。人都是自私的,领导也是如此。面对金钱财富,无不想全部揽在自己怀里。可是政策不允许,所以能揽多少算多少。这就是领导吃肉,员工喝汤的道理!
第三,权力意识。大家为什么削尖脑袋想当领导?当了领导就会觉得与众不同,甚至高人一等。从哪里体现与大家不一样,首选是待遇。如果大家挣钱一样多,领导还有什么优越感!
从一个企业的薪酬分配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纵览古代名将,无不是善于分钱的人,所以他们的部队战斗力很强。比如李广、白起、祖逖、岳飞……会分钱,下属才会死命效力。刘邦就是因为会分钱,所以打败了贵族出身的项羽。由此可见,不舍得分钱的领导绝不是好领导。
很多领导抱怨员工没有执行力,殊不知,某些时候,执行力是用钱砸出来的。中国自古有句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钱给到位了,还愁没有人为你赴汤蹈火吗?荆轲之所以去刺秦王,那也是燕太子丹用钱砸的,不信可以去看看历史。
任正非说:“好员工都是钱砸出来的!”这话还是很深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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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上级领导拿着20万以上的年薪,却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元,你怎么看?
公司的薪酬制度应该体现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考核制度应该体现奖勤罚懒和能者多得的基本原则。
对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限定不超6万,不利于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员工的工资应该由两部分组成,即无责任底薪和绩效工资。所谓无责任底薪就员工只要按时上下班,不论公司有无工作安排,都得给的工资。这也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
好,员工来了干工作,总有人干的好干的差吧,因此,就要用绩效工资来进行区分,这是合情合理的。
比如,生产线上的工人实行按件计酬。那肯定是先规定X件的工作量,只要完成就可以得无责任底薪;超过X件的部分就有得y元/件。这样才能充分激发员工的干劲。
由此可见,上级领导限定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不超过6万,就会使能力强的员工丧失工作积极性。
对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限定不超6万,公司将会留不住人才。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王某是该公司销售部员工,且是每月可以有100万回款的销冠。
公司实行这样的薪酬制度后,王某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立即跳槽到其他公司,以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二是上班就混时间,象征性的做几单,以拿到封顶的5000月薪。
面前各种生活压力和自己未来发展,没有怀疑王某肯定跳槽。也就是说,公司实行这样的制度后,最后留下来的员工都是到其他公司挣不到6万/年的。公司的竞争力也就无从谈起。
对下级员工的最高年薪限定不超6万,上级领导的20万年薪也拿不长。领导的年薪不论是多少,那都是要有业绩要求的,而领导的业绩主要指标就是带领团队创造了什么。
试想,由于领导给下级员工的年薪设限,进而会严重挫伤员工的积极性,或者说是把优秀的员工赶走了,那么,领导的业绩又会从哪里来呢?
不为员工创造适宜的工作条件,多出业绩,多得收入的领导肯定不是好领导;把优秀员工赶走的领导更是公司的罪人。
建议这样的领导能从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大局出发,为员工的切身利益着想,为员工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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