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有法律依据吗?

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没有来得及当面请假,被公司做旷工处理,公司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实战型HR来简单回答吧,以下的法律专家们解答的很详细了。因为法律语言和劳资语言,比较晦涩难懂。职场火锅干脆翻译成大白话解读一下:

(一)首先要判断你请假的有效性。

没有来得及当面请假,一是没有提前请假,二是没有当面请假。任何法律和企业内部规章,都会规定,请假要提前并取得同意。灾难、车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但要事后补假。当面不当面是次要的,电话、微信、口头请假只要上司同意,视作有效,除非上司是小人,事后不承认。核心点:请假是否取得单位同意。

(二)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绝对违法。

有关劳动法和工资管理规定,已经非常清楚了。旷工一天,当然可以不发这一天的工资。员工理解为扣罚,企业是核减,这个符合法律,也符合社会常理。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多出的二天的工资,实际上罚款。企业不是行政执法单位,没有罚款权。大量的劳动仲裁申诉的案件,都实证了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的企业败诉。

(三)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这是企业“土政策”或“霸王条款”,不成立。

无论企业辞退,还是员工辞职,都要履行合法程序。关于辞退,对企业约束严厉一点。关于辞职,对员工相对宽松一点。比如,员工辞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后,不用等单位批准,一个月就生效了。但从任何法律层面来说,没有员工自动离职这一说法。实践中可能有这样的案例,员工不辞而别,只是企业与员工双方不计较罢了。不要把这样现象,当作法律程序。

(四)职场火锅的良心奉劝。

员工旷工,是一件非常违法职业道德的行为,应该强烈谴责。许多企业都是连续生产型的,一个员工突然旷工,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比如,一个工地,一百人都在备料,结果吊车司机突然旷工了,整个工地的损失很大。这个情况下,企业忍无可忍,可以起诉员工的。

企业制定“霸王条款”,也有企业的无奈,有些员工不好管理。所以,内部制定了超越劳动法的更严厉的处罚手段,因为企业明白走劳动法仲裁的程序很麻烦。

企业都有劳资法律顾问,不要制定这种“站不住脚”的内部“土政策”。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从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中进行约束。比如,旷工三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厂察看、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奉劝员工,行走职场,一定要走正道,该请假的时候要请假,不要旷工。旷工是挑战上司的底线行为,一般都会受到上司的打压。旷工,也是一项不负责、不道德的行为,奉劝员工好自为之。当然,企业也要以人为本,给予员工充分的请假权,关心员工,爱护员工,我们相信不会有员工无缘无故地故意旷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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