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
秋后问斩,跟中国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有关系,反应的是“天”、“地”、“人”之间的和谐统一。它始于春秋,成熟与西汉,此后便成为历代王朝不变的一条法令。
一、杀人的学问在古人眼里,一年四季与人的生命周期高度吻合。春天万物复苏,生机盎然,代表新生命的诞生和希望,就如同婴幼儿时期。夏天草木茂盛,吸天地之精华,欣欣然蓬勃生长,如同人的青年时代。秋天秋高气爽,硕果累累,同时大地转凉,收成纳果,以备严冬,如同人的壮年时期。冬天万物肃杀,一片凋零,象征生命的终结,如同人的老年时期。
杀人就是以强制手段,终结一个人的生命。古人认为,万物有灵,天地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联,所以一切言行都要与天地和谐,此为天道。
由此,冬季就是天留给人们处决犯人的“合法时间”,其它三季,不可以终结人的性命。
二、秋后问斩的历史沿革秋后问斩这个说法最早见于《左传》,真正形成理论系统,始于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
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即春夏秋冬,王有四政,即庆赏罚刑。四时与四政应该一一对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
董仲舒还指出,如果违背天意,就会招致灾异,受到上天的惩罚。从此,“秋后问斩”成为历朝的一条基本法令。
三、秋后问斩的小故事汉朝曾经有个酷吏叫王温舒,此人残忍好杀。史书记载,他曾经因为一个案子,杀人杀得“血流十余里”。但还是有个别案犯逃跑了,在他的严厉追捕下,终于一一落网,但时间不巧,已经过了冬季。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案犯落网了,此时也不能处以“斩立决”。因而,王温舒懊恼得直跺脚,他说:“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
冬天再长一个月的话,我的大事就办完了!秋后问斩成了酷吏杀人的拦路虎。
为什么古代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
这也是依据五行学而定的,春主生长,秋主杀伐(收割收获),生杀大权之说油然产生。秋主金、主断,又代表阴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顺应着自然法测而为之。
为什么古代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人生产、行政等无不遵循农时,按照节气进行安排。
在儒家经典《礼记·月令》中,把每年分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孟夏之月”“仲夏之月”“季夏之月”“孟秋之月”“仲秋之月”“季秋之月”“孟冬之月”“仲冬之月”“季冬之月”12个月的时令,进行安排政府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活动。
《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季秋之月,……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大致意思就是在春季时节要停止诉讼,不得刑杀;秋季时节才能开始杀戮。
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集大成者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得到统治者的认同、推崇,其中提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为“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按照天时施行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唐、宋、清历朝历代法津规定,刑杀一般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后来逐渐演化出死刑被分为立决和秋后处决两种,其中秋后处决相当于死刑缓期执行,给案件进一步落实留下了缓冲时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案的产生。
为什么古代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
前言:古时,除了谋反,忤逆这样的大罪外,大多数情况都是“春天审问,秋后处斩”。秋后问斩这个制度,开始于汉朝,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定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朝,行刑时间定在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后来不断的变化,一直沿用到清末时期。
一,那为何定在秋后杀人呢?
一方面是“顺应天命”,古人讲究的是阴阳五行,每一个季节都对应着自己的特点。
春主“生长、升发、条达、舒畅”;夏主“温热、上升、光明”;长夏主“生化、承载、收纳”;秋主“沉降、肃杀、收敛”;冬主“滋润、下行、寒凉、匿藏”。
我们可以看到,秋是万物消亡的季节,适合于肃杀。而古人讲究的是顺应自然,因此,大多数选择在秋后处斩。
另一方面是“起威慑作用”。我们古时,是农业大国,以农耕为主。春夏之际,农民都在忙着种地以及收割粮食,根本没时间去关心杀人之事。
所以,为了起到威慑作用,于是选择秋天这个比较闲的季节来行刑,让百姓都有机会来观看,当然,除了秋后处斩,还有秋后算账,午时三刻问斩。
二,那为何行刑选择午时三刻呢?
古时,人属阳,鬼属阴。人死后,如果有怨气,那就好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是中午12点到下午2点。这个时间段,太阳是最旺盛的,也是阳气最盛的一段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有怨气,化为恶鬼,也会被阳气所杀死。
至于秋后算账,则是,在春夏之际,百姓是最忙的,没时间关心其它事情。因此,如果两人有恩怨,那也要放到秋后再来处理。等两人都有时间了再慢慢解决。
为什么古代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
一, 古代"秋后问斩”,把处决犯人时间选择在秋后,主要依据来自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家认为“天”代表“道”、“真理”、“法则”,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到了 汉朝,董仲舒将"秋后问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阐释:“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故"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二,"秋后问斩”起源何时?
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西汉开始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恶大恶极的罪犯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为什么古代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秋后问斩?
谢谢邀请。西汉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秋冬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夏至、冬至二日禁刑,行刑时间为午时三刻。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鬼魂无处遁形。另一层含义是保护行刑人,不被冤魂厉鬼追索。 除秋后问斩,另有科举考试的秋闱。春夏乃万物生发之时,春种夏播秋收(冬藏)(二十四节气),一年的劳动成果,待秋熟后收获总结。后世又有秋后算帐一说。华夏人文先祖伏羲,仰天府地,洞悉阴阳,创制八卦,知晓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相存之妙,穷究人与自然之法则,《易经》实乃万经之首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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