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三期士官自主就业的安排工作吗?
我从事转业安置多年,遗憾地告诉你:按现行政策,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政府应当给与安置工作,并给予编制保障。选择自主就业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政府不再另行安排工作,但可以提供就业培训。强烈建议:若没有一技之长,个人比较老实,家庭又没有什么背景的话,强烈建议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端上一个铁饭碗,给自己一个保障,给家人一份稳定。
第一、现行士官转业安置的相关政策规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②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选择由政府安置工作的,政府给与编制保障。此类编制属于事业编工勤岗,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差不多,少数地方给予事业编管理岗,少数地方由于编制紧张,参照编制给予工资待遇。事业编管理岗工资待遇,大致相当于公务员的0.85倍,事业编工勤岗的工资待遇,大致相当于公务员的0.75倍。不管什么编制,都是有财政保障的编制铁饭碗。
第二、新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安置政策《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三、选择自主就业的,政府不再另行安排工作从第一、第二可以看出,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不再另行安排工作,但可以提供就业培训。
第四、自主就业和政府安排工作,如何选择?①若有一技之长的,个人比较自律的,或者家中有产业的,或者个人比较有经商头脑的,可以选择自主就业,领取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然后去自由实现个人的人生理想。我为什么要说个人自律?因为大部分当兵多年,与外界接触很少,不了解地方,退役后进入地方,很容易把持不住自己,看不清社会发展方向,很容易误入歧途,导致上当受骗,不仅那一次性退役金40来万搞没了,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债。
②若没有一技之长的,个人比较老实的,家庭又没有什么背景的话,强烈建议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端上一个铁饭碗,给自己一个保障,给家人一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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