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为父母尽孝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发生了你所叙述的这种极端罕见的事件的话,那么女儿更大的精力,应该去为自己的父亲尽孝,但实际应该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对待。
如果你的娘家兄弟姐妹多 其他的亲属都很多,有能力处理你父亲的后事,那么你可以不必要把过多的精力放在自己父亲的后事上,还应该帮助丈夫解决好公爹的丧事,或者你老公的兄弟姐妹很少,那么你就应该更多的去帮助老公处理好公爹的后事
如果情况相反,你的兄弟姐妹很少,甚至只有你一个女儿的话,那么你应该把更多的精力去操持父亲的丧事,包括你的老公也应该抽出一定的精力来帮助解决岳父的后事,或者你老公兄弟姐妹众多,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他父亲的后事的话,那么你的老公也应该抽出一定的精力来去帮助你处理父亲的后事。
出现这种极端情况,那么最主要的处事原则应该是合理的分配精力,把两位老人的后事都办好,让他们入土为安。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假设这个问题真的要发生,女人能兼顾最好兼顾,不能兼顾的情况下,首先是保证娘家父亲,然后才是公公。这是按照法律考虑的,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包括生养死葬,对公公只是对丈夫的一种协助义务。按照旧的传统风俗,则是反了个,首先保证的是公公,因为女儿出嫁是婆家的人,从戴孝送丧是做为主家孝子,而在娘家是客人,是客家孝子。我记得上班时候回老家听那些叔伯说,过去在实际的安排中,万一遇到这种情况,办事人会和主人家协商,一个会是延期,一个会是提前,错开时间,反正只要不是一天同时进行就行。当然如果一个是已去世一个是抢救,首先要保证活着的。
受老人的话启发,我的看法也是如此,法律规定的是对活人而言 ,并没有明文对死人如何,具体风俗、人情事理,我不想多说,有个实例足以代表我的观点。2014年5月早6点,本家族大哥久病去世,我受邀去主办丧事,下午3点侄媳妇的娘家母亲心梗当场去世。接到电话,立即安排车将我、二哥,还有侄子夫妻俩同时到了侄女媳娘家,坐了半个小时,虽然侄媳有娘家弟弟,我还是当场让女的留下,男人回来。双方时间是这样协商的,公公第二天下午遗体告别火化入土连续进行;娘家妈第二天上午火化,第三天出殡入土。好在两家相隔4公里,两边能错开时间。当时有人问过我,要是外地远怎么办,我当时就回答,先让当女儿的回娘家,女婿这边办完再赶过去。
当时这样安排大哥这边的家人和家族几个老哥村委的领导都说这样办挺合适,孩子本来就少,大哥这边久病不治从物质到思想早有准备,那边亲家嫂子突然离世孩子措手不及,先保证要儿女在跟前。都是自己父母养的,不能按旧的风俗,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其实这并不仅仅是尽孝的问题!娘家父母的丧事,如果有兄弟的话,是不需要,也没必要女儿来操办的!女儿只是客,只要拿该那的礼,跟着哭就行了,但夫家父母的丧事,儿媳却是主事人,钱要从你手里出,许多事要你来做主,例如丧席的规模,等级,待客的方式,破孝的轻重,如果弟兄多的还有兄弟之间的分工,以及出钱出物的分配,烦烦索索的事,都是需要你在场的,这不仅仅是义务,更是你的权利!所以有很多女人虽然感情上想多守娘家父母,但实际上还是以婆家为主,至少是安排好了婆家的事,才能安心地去娘家守灵!毕竟婆家的丧事关乎你的切身利益,而娘家跟你没有任何利益关系!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与亲人的生离死别。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媳妇,痛失公公,作为女儿,痛失父亲,更有甚者,公公和父亲是同时去世,何其悲哉?何其痛哉?
然而,在如此悲痛的时刻,“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这确实是又一灵魂拷问,但我认为,绝不可用世俗的偏见(或眼光)来对儿媳或女儿进行道德绑架,在如此悲痛至极的时刻,唯有一切交给媳妇或女儿自己决定(或处理),别人不去作任何干涉,顺其自然最好。
要知道,面对媳妇或女儿这么同一个人,在这么个同一时刻,是同时痛失两位至亲,此刻,她人不崩溃才怪呢!此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人家该怎么做、怎么做呢?
说实在话,作为公公,自己丈夫的父亲,也算是自己父亲一样,此刻不幸去世,作为媳妇,岂能不肝肠寸断?
讲良心话,作为亲生父亲,曾经是自己的天、自己的至亲至爱,此刻不幸去世,作为女儿,岂能不寸断肝肠?
更不巧的是,公公和父亲是同时去世,那么,在别人眼里,该如何尽孝啊?总不能将媳妇或女儿一人撕成两人去分别行孝吧。
其实,此时的媳妇也好,女儿也罢,在她心中除了悲痛还是悲痛,同时她也非常明白,同时去世的两个人都是自己的至亲,在这两个至亲的最后时间里,她必须好好送上最后一程。
可关键问题是,此时的媳妇也好,女儿也罢,她顾得了一头,就未必顾得了另一头啊,因为她没有分身之术啊,这是亲人也好外人也罢必须理解和接受的事实。
我们要明白,这样的情况,不论落在谁的头上,无法分身永远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更何况是落在一个寸断肝肠的柔弱女人身上?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的观点是:
1、倘若两家隔得近,那么,此时的媳妇也好,女儿也罢,两头都尽可能顾及,公公灵前跪跪拜拜是必须的,父亲灵前拜拜跪跪是一定的,但一定要注意身体,因为逝者已矣,生者不能因此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2、倘若两家隔得很远,那么,作为媳妇,公公丧事固然不能不顾,可毕竟还有丈夫在运作处理,这时可以和丈夫好言好语商量着,然后自己先回娘家处理父亲后事。
3、假若别人异议(不管亲人异议也好,外人异议也罢),就让别人去异议吧,毕竟,嘴巴长在别人身上,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
说实话,这样的问题,还不能单单“绑架”在媳妇或女儿身上,因为,此时的丈夫也同时兼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儿子,一个是女婿,他又该怎么做呢?
所以,做人做事,要善于将心比心,要多换位思考,千万不能将自己局限在某种情理或某个环节之中,从而对某人说三道四,要设身处地的想想,倘若是你碰上这样的问题,你又该怎么做呢?你会做得比她好吗?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问: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作为一个难题,同样出在老公身上。因为做为女方,过世的是公公和父亲,而做为男方,过世的是岳父和父亲,女方是两个身份,老公也是两个身份,女方尽孝为难,老公尽孝也为难。
女人在婆家公公丧事上不能缺席,在娘家父亲的丧事上也不能缺席,老公做为儿子和女婿,两下丧事也不能缺席。
这事还不能各归各家服丧,因为二人在两家丧事上同等重要。媳妇在公公丧事上是女主孝,女婿在岳父丧事上的角色也不可或缺更无人能代替。
这应该是两家主孝子协商,农村丧事一般是大三天也有小三天,或小五天,让娘家丧事办个小五天,先在婆家把公公丧事按小三天办完,然后两口子同到娘家为岳父服丧。
小三天是过世算一天,第二天入殓为一天,第三天出殡下葬最后一天,大三天过世那天不算。小五天比小三天延长两天。
小三天时,娘家人也可轮换为亲家伯来吊丧。做为主丧的媳妇,就有始有终的为过世公公操办完丧事。
丧事办完,娘家父亲的丧事进行到第三天,夫妻双双赶回娘家,参与属于主孝女儿的一切丧事事项。
第四天娘家父亲入殓,女儿没耽误为父亲开光钉斧,女婿沒耽误为岳父进献花圈与花篮,第五天出殡。
这样安排,就能顾及到了对双方父亲的尽孝。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该如何尽孝?
老公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同时过世,作为儿媳和女儿,如何尽孝,如果真碰上这种不幸之事,我认为这样处理比较妥当:
虽说是同时,但并不是真正完全同日同时
虽说两头老人是同时过世,但不会是完全同时,总有一方稍早,另一方稍迟。
作为双重身份的儿媳和女儿,父亲养育恩比海深,对公公的责任也很重大。
【1】如果父亲走的早,那就先回娘家为父亲尽孝,再为公公尽孝。如果两家路近,可两家兼顾。
【2】如果公公走的早,那就先处理好公公的当下事,再回娘家尽孝。如果两家路近,可两家兼顾。
【3】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这时身在娘家,那就先在娘家尽孝。再回婆家尽孝。
【4】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这时身在婆家,那就先在婆家处理好当下紧迫事,再回娘家尽孝。
【5】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婆家兄弟多,办事人多,而娘家办事人少,那就先回娘家尽孝帮忙,再回婆家尽孝。
【6】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婆家兄弟少,办事人少,而娘家办事人多,那就先在婆家服孝帮忙,再回娘家尽孝。
【7】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公公出殡的早,那就先在婆家服孝帮忙,待公公上山安葬后,再回娘家送父亲上山。
【8】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父亲出殡的早,那就先在娘家服孝帮忙,待父亲上山安葬后,再回婆家送公公上山。
【9】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作为女儿和儿媳,要是娘家路程很远,时间上无法赶回娘家送父亲上山,那就干脆暂时不回娘家,只在婆家服孝。待日后再行祭拜。
【10】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作为女儿和儿媳,一定要协调两家的出殡日期,让出殡日期有先有后。
【11】如果父亲和公公就在同一时间过世,作为女儿和儿媳,一定要谅解丈夫不能全时间为岳父尽孝。
总之,作为双重身份的儿媳和女儿,在现实生活中,对公公的安葬责任,是大于对父亲报恩的。父亲的丧事有娘家哥嫂操办,公公的丧事则需要儿子媳妇操办。当然,如果是独生女,或娘家没有哥嫂,那做女儿的也应完全担起儿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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