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太,却反被抓住讹钱,一人得赔2500,对此你怎么看?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本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文明社会,生活高飞猛进,阳光美好,明天应该更和谐美丽。
然而,在文明的礼法,崇尚高品的思想领域里,社会的某些法制的盲区,生活的偏僻小角,仍然有着一些藏污纳诟的地方,这里隐藏着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违法犯罪的恶人,他们不分年龄,不论男女,不分地域的存在,做的都是伤天害理,违背道德良心的缺德事,偷、骗、诈、抢、敲、勒、讹、蒙、拐是这些人惯用的伎俩。
本答题中的老人,就是这一类违法犯罪行为中的一员,他利用的是自己的年龄,做假摔博同情为引子,使行过路过的人,产生同情心,伸出爱的手,去对他挽扶,或者是施救,从中发赖讹诈,巅倒是非,制造假证据,谋取利益。
问题中的三位爱心学生,本来是出于爱心,善意进行帮助挽抉,可是他们没有得到一句“多谢”,而却被老人讹诈赔钱。这是一种有失道德礼仪,败坏我国传统美德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种唯老不尊的恶流毒气,是这个社会仍然无法清除的毒根。
法制与度,严打谨控为是,决不容坏人越长越多,更不容它越老越坏,呼吁大家对这种人严打,揭发,让他们无处容身,让他们远离这个文明世界。
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太,却反被抓住讹钱,一人得赔2500,对此你怎么看?
老婆婆表示自己在外走路时,被玩耍的三名孩子绊倒,三人扶起后,想着孩子还小,并且勇于承担责任,他与家人协商好后要求对方赔偿一部分治疗费用就行了。
但是这件事却出现了反转,老人的儿媳妇说老人是自己洗澡时在家里摔倒的。
而其中一名孩子的父亲为了帮助儿子澄清清白,也只是尽人事听天命,却没想到幸运的有三位市民站出来,愿意为孩子作证。
他们说我看到了这个事情,如果我们不出来作证,那么以后别说是孩子了,就是连大人们都不敢去扶。
最后经过警方的审理通报了处理结果,蒋婆婆是自己摔倒的,并不是三个孩子撞倒的,依法对蒋婆婆与儿子进行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因蒋婆婆年纪已满70岁,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看到了这件事大家是不是有种碰瓷无底线的感觉,连小学生都不放过,而且做这件事的还是一名老人。
事情的真相也水落石出了,我相信,看到了孩子们的这种行为,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甚至是我们大人们都很高兴,因为对于孩子来说看到有人需要帮助自己能伸出援手,这是老师的教导,也是一种美德,只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孩子们说老人不是他们撞的,而是他们看到老人摔倒了,主动去帮助老人,我们这里有一句话,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但是蒋婆婆为了掩盖事情的真相,竟然发毒誓说如果自己说谎话,全家死绝,毕竟蒋婆婆都这么大年纪了,大家也会认为蒋婆婆说的不会有假。
幸好有三位市民愿意站出来还原事情的真相。就像他们所说的这种事情如果自己不出来作证,谁还敢去做好事,谁还敢去扶老人。
蒋婆婆的这种举动实在很令人气愤,他们还是孩子怎么能为了钱而不惜伤害孩子,而且还是主动帮助他的孩子,这造成的伤害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感谢三位好市民!为你们的义举点赞!
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太,却反被抓住讹钱,一人得赔2500,对此你怎么看?
讹诈之歪风何时止!从目前介绍的事情经过来看,又是一起因扶人而引发的敲诈、勒索事件。
三个小学生玩耍时看到一个老太太摔倒,老太太招手让他们扶一把。三个孩子往过跑,小云率先跑过去要搀扶时,手一把被老太太抓住,并说是他们撞倒的,要求赔钱。旁边商店的陈女士跑过去,发现老太太将孩子的手抓的死死的,她费了好大劲才掰开。随后与另外几人将老太太送诊所。老太太说自己是重伤又送到了医院,诊断为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半月花费2万。老太家属要求三个小孩家长赔偿。
其实,这个事情很蹊跷,事情发生后,先后有7个人站出来为三个小孩作证,证明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而蹊跷之处在于老太太摔倒的过程,据其中一位目击证人介绍。老太太最初是与另一个老太太一起走出来的,随后,其中一个老太太慢慢到在地上,另一个老太太则往回走,转眼就不见了。
另外,当记者电话采访老太太的儿媳妇时,她表示:老太太是在家洗澡时摔倒的。之后老太太 的儿子又称:老人治疗花费2万元,只有自己摔倒才能走医保,所以才那样说,可以走一万元的医保,另外一万调解协商为自己和三个小孩家属四家分摊。
从以上情况来看,让人怀疑,老人的粉碎性骨折伤到底是不是倒地的那天摔成的,因为据目击者称,她当时是慢慢倒在地上的,谁摔跤还带慢动作呢。
据江先生称,事发后5个月,老太太的儿子将其背到江先生家,扔下就走,扬言不赔钱老太太就住下不走了。就这样在江先生家好吃好喝住了两天,弄的江先生一家不得安宁,都想搬家了。
三个孩子家属最初同意和解,之后觉得不能吃着哑巴亏,又反悔并坚持以欺诈报警立案讨说法。7个目击证人一一作证并签字,其中一位表示:“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然以后哪个还敢做好事啊”。
这位证人说的话,也是广大老百姓想说的。如今,讹诈索赔成风,严重的危害了老百姓、危害了社会,必须严厉打击,不能只做调解。对于讹诈一方,只要证明其讹诈属实,便应该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判刑、对无辜者做出经济赔偿,一样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的减少此类讹诈事件的发生。
大家觉得应该对讹诈者做出什么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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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太,却反被抓住讹钱,一人得赔2500,对此你怎么看?
“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到的老太太,却反被老太太诬陷是他们撞倒的,一人得赔2500元”。现在有些老人真是丧心病狂,连小学生都不放过!你还敢教你小孩扶摔到的老人吗? 这事已经是2013年11月份的事情了,在四川达州,三个小孩子在楼下玩耍,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个老婆婆摔到在地上,那老人对孩子们说“娃儿,来扶奶奶起来一下”。三位小朋友听后立马过去把老太太扶起来,谁知老太太被扶起来之后就抓着小朋友的手不放,一口咬定是他们把自己撞倒的。当时现场有多名目击者都能证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
事发第二天,老太太出院后,家人背着她找到三个孩子的家,索赔医药费。不给就赖着闹着不走,一直住了两天,最后经过司法调解不成功,孩子家长最终被强行拿走1100元。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很心寒,本是看到老人摔到好心帮忙扶起来,最终却被讹诈。近年来,这样的事情接连发生,数不胜数。小到连小学生也不放过,有些后果严重到有些人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讹人事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讹人收益太高,而成本却很低,反正讹到了就是净赚,讹不到也没有任何损失。还有一些老人就是想帮家里省钱,所以就想着讹一笔。还好,这事后面有了转机,三个孩子被证清白后,得到了5000元的奖励,也就是所谓的“委屈奖”,也算是给了他们一点安慰。不过我觉得通过这件事后,以后他们还碰到绝对不敢上前扶了,人心的冷漠就是被这样逼出来的。
讹人之风纵容不得啊,应该立法惩治这些讹人者。不能再寒了我们大众的心了!
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太,却反被抓住讹钱,一人得赔2500,对此你怎么看?
以后只能告诉不要扶了,因为不是我们没有良心,而是我们没有钱,更没有一颗以德报怨的心,以德报怨那是佛祖的事情,我们普通人还是算了吧。所以以后什么思想品德课也可以不上了,一句话就能梗死老师:你说的这么好,你扶几个老人试一试?
这种事如果不推出办法,道德就全没了,不过现在已经至少一半没了。只要做到我有理我就有理,我有法就有理,什么事情都好解决。而不是我死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老我有理。
三名小学生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太,却反被抓住讹钱,一人得赔2500,对此你怎么看?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一直试图从教育学上,来思考这个问题:我教育我的学生,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善为,还要见义智为!
但后来,逐渐发现,有时候,我们的善心义举,正在被别人利用,慢慢的,我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扶老携幼就成为一根绳套,套在了我们的脖子之上——做,可能会让自己身陷无妄之灾;不做,又会是是受到良心的谴责!
那么,问题在哪里呢?
年前,我在街上散步的时候,看到一个老太太摔倒在地,鲜血直流。我立马飞奔过去,就在我伸出手准备将老太太扶起来的时候,脑子一转“如果他说是我撞到的怎么办?”于是,我请旁边的一位女士帮我摄像,然后,拦住一辆车,把这位老太太送到了医院!
到了医院之后,我把帮我摄像的女士的电话以及倒是在场所有人的电话都留下来,并请医生做见证!然后,在医院等待老太太的亲属。
当然,我不会有任何的麻烦——老太太醒来后很感激我,她的子女也很感激我!但我在思考,如果,没有其他人可以作证呢?或者,压根就没有其他人经过呢?
扶还是不扶?
救还是不救?
我一直在思考,这是人们得到的这水准降低了,还是什么?
后来,我明白,其实,这不是“坏人变老了”,也不是“老人变坏了”,这是我们的法制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制,对某些人太过于仁慈造成的!
我们知道,《刑法》上是有敲诈勒索罪的,这种随意诬陷索取财物的行为,肯定是符合
敲诈勒索罪的定义的。“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之前还有一个案例,老人被扶之后,家人把老人抬到见义勇为者的家里——你说,这是不是强行索要?
可是,我们没有处理!
还有碰瓷的——这不是“敲诈勒索”是什么?可我们依然没有处理!
就像前一段时间的占座风波一样——规则一软,歪风就硬;规则一硬,歪风就软!现在,一旦强行占座,不服从管理,就拘留,是不是好多了?
对这种讹钱的行为,判几例,我敢说,风气马上就会好起来!
要知道,法律是底线,道德是高线,连底线都违背了,说高线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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