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如题。

能,只是不能进入体制内的单位工作。因为有刑事犯罪的人,称为有“前科”的人员。有前科的人员过不了编制内的政审关。

编制内单位的政审规定

要进入编制内单位,除了文化等考核合格外,还得政审把关。

政审把关审查主要遵循以方几个方去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二是受过刑事处分的;

三是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四是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五是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六是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七是超计划生育的(目前这一条不再列入考核);

八是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我们从以上八条中看出,违法犯罪放在了第二条,是十分重要的受限条件。

有犯罪记录的人可以从事什么工作

一般说来,正规的国有企业对政审都有要求的,只是宽松一些,对重要性强的企业,会更严一些。

不过,今天的国家就业行业多,我们可以去一般性的国有企业,私人企业,集体企业,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上班。

此外,还可以自主创业,国家对刑释人员自主就业有一定的政策性帮扶。

除编制外,去其它企业工作,只要我们能努力工作,不断进取,一样有发展机会,一样会做出成绩。

一点建议和希望

一是建议。建议国家对有犯罪记录的前科人员,实行分级管理的就业限制。即劝杀人,强奸,抢劫,放火,危害国家安全等八大犯罪,进行就业限制。

对于其它的犯罪人员,经评估后取消限制。

这样不“一杆子打死一船人”,给犯罪较轻的一提供机会。

二是希望。希望我们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一生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结束语: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可以找到工作,只是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找不到编制内的工作。其它单位的工作不受限定。

希望大家遵纪守法,做合法公民,不干违法的事,以免害了一生。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刑满释放人员,从走出监狱大门,可以说:他们每个人都想正常融入社会!有份正常的工作,可是,我们国家没有一部有效的反歧视法,对刑满释放人员不够重视,就业歧视,还有很多职业上的歧视,这与社会文明是格格不入的!这些人努力的想融入,而有些条条框框确在无限制的排斥,更有甚者,连买房孩子上学都需要无犯罪证明,类似的事情很多,各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其这些人重新犯罪的概率很大,因为他们需要活着,需要有尊严的活着!甚至还有些释放人员放出来几天,坦言不想在外面呆着,想回监狱,因为外面不接受他,这些人全部被纳入<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他们不管你走到哪只要用到身份证不论什么时间就会遭遇盘查,导致恶性循环!我是律师,我呼吁:服刑完毕就应该恢复正常公民的权利,不应该再将这些人视为嫌疑人,不应该再有各种限制!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坐过牢的人可以说这辈子已经告别职业生涯了。可以勉强找个工作糊口,但是一定是那些又脏又累,工资低没人愿意去干的活,因为我自己曾经就经历过。

我是2021年7月10号刑满释放的,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年了。

在监狱里面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出去以后干什么?怎么生存?怎么去赚钱?当时我真的对自己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去翻身,但是等我真的走出监狱重新步入社会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现实。

我出来那天是我妹妹妹夫去接的我,因为疫情期间必须有人去接才可以,出监队队长前一天带我们几个一天出狱的去做好了核酸检测。

第二天早晨8点我们被送到了监狱城大门口,我妹妹他们早就已经等在那里了,那天他们早晨5点多钟就出门了,7点多到达,在门口等了我两个多小时,我出来以后,工作人员让我妹妹过来跟我合影拍照签字才能带我走,

在车上换上了他们给我带过来的新衣服,鞋子,袜子,把从里面穿出来的那身直接扔到了门口的垃圾桶里,其实那身也是新的,是监狱专门为出狱的人准备的黑色运动衣,和黑色布鞋。

再回去的路上,我问我妹妹:爸妈怎么没来呢?她告诉我:他们在家给我做好吃的等着我呢。

到了我们县城以后,我告诉我妹妹妹夫先找个地方停车等我一会我要去剪发,洗澡,毕竟在里面留得都是光头,虽然临近出来的前两个月我开始留起了头发,但是一点型也没有,剪了发,洗了澡精神多了,我又赶紧去给自己买了一身自己喜欢的新衣服,因为当时出来的时候监狱的购物卡上还有钱,所以都给我们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了。

到了家以后我下车跑到院子里,就喊:妈,我回来了!

我妈听到我的喊声系着围裙跑了出来,我爸也跑了出来,我妈见到我后抱着我哭着说:儿子你终于回来了,你知道妈多想你吗?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我父母苍老了很多,我妈因为上火满口的牙都掉光了,我爸也是满头白发。

我回来那天我们一家五口吃了一顿团圆饭,吃完饭妹妹妹夫回去了,剩下我跟我爸妈三个人坐在那里聊天,他们跟我说这段时间外面发生的事,我跟他们说我在里面的日子,我妈听到后我受委屈会心疼的流眼泪,那天我们聊到了深夜。

因为在里面呆的身体有些毛病,前列腺因为长期坐板坐的也不太好了,我就在家调养了不到两个月时间,身体恢复好了之后我想我不能一直这么在家待着,我要出去找工作挣钱,我就跟父母要了路费跟生活费出来了。

因为我以前是从事的房地产销售工作,那个行业其实挺挣钱的,一个月多的时候能挣几万块钱很平常,甚至还有可能更多。

但是那个圈子比较小,所有的人几乎都认识,所以我决定改行去工厂,但是等我真正去找工作的时候我发现,现在大多数企业招工都要求无前科,想要入职必须要开具无罪证明,就凭这个规定就把他拒之于千里之外,中国人那么多,那个企业都不愿意去用一个身上有前科劣迹的人,哪怕我已经为自己当初的愚蠢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我只能去从事一些又脏又累没人愿意去干的活,这种活虽然说又脏又累,但是挣得却很少。

我出来以后干的最多的就是快递,转运站的分拣扫描,这种活每天都缺人,每天中介都在招人,因为好多人根本干不了,又脏又累,而且工资还低。

现在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做日结的经历,当时是通过中介在朋友圈发的招聘信息,极兔快递分拣,扫描,上18.30下6.30,12小时,180元,管吃。17点集合

问他报名需要什么?他说姓名,电话,身份证照片发给他就可以。我就报名了,下午4点乘坐地铁,然后转公交来到了中介说的集合地点,然后乘坐中介的面包车来到了中转站,一同来的还有8个人到了地点中介一人发了一个红色的马甲拍完照就开车走了。

这个时候来的人越来越多,都是中介带过来的,穿着各种颜色的马甲,一会就聚集了2-3百人,男男女女,都有。都在这里排队等着进库。

进到仓库以后我被安排到上包工作,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快递这个行业也不知道具体上包是做什么的。

后来过来一个应该是正式工,告诉我。我需要把他们扫描完,装好包的大袋子搬到传送带上。(一个包大概30-40个件50斤左右)20多个人扫描就只有我自己一个人上包,不到一个小时我浑身都湿透了。因为从来没有做过这么重的活,真的虚脱了,当时真的想跑掉,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每天还需要住小旅店,吃饭,结果手里花的只剩下20块钱了。如果真的跑路就真的只能饿肚子加流浪街头了。

所以只能咬着牙坚持因为你要是停了后面的人就会没活干就会导致停线,而且扫描的人也会抱怨压一堆包。终于熬到半夜1点了,有半个小时吃饭时间,来的时候中介说是晚上管一顿吃,但是到了一问才知道根本,所有人都只能去小超市买泡面,扫码结账以后小超市门口还专门有个人查手机看结账记录,只有查了结账记录才让出去,(只查临时工穿马甲的,穿正式工工服的不查)真的有种被歧视的感觉。

从超市借点热水泡好面只能在超市门口蹲着吃,在吃的同时保安还过来赶,说让这帮临时工去劳务食堂吃,要不就拍照让你滚蛋一天白干(一共两个食堂,一个工人食堂,一个劳务食堂,工人晚上管饭,有桌子有凳子。四菜一汤)劳务食堂地方很大,得有两百平米吧没桌子,没凳子。进去一看满屋子人。蹲在那里。有的靠墙,有的吃着泡面,有的一帮人围在一起啃着馒头,用手抓着咸菜!而劳务中介在一个特定小桌子吃着盒饭,抽着烟。吃完饭抓紧时间跑到吸烟区抽了一根烟,抽完之后赶紧又跑回去接着干,一晚上20多人一共扫描件8万多个,也就是说平均一个件0.5公斤的话我已经搬了40吨了,当时就感觉浑身都散架了。

终于熬到下班了,外面下着小雨。中介还没有过来,所以不能走。必须等中介来了签完字。拍完集合照片才有工资的,所以一帮人只能站在雨里等着,没有任何避雨的地方,大概20分钟后中介开车过来了。拍照签字。解散!秋雨真的很凉,这180元挣得真的不容易。

所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为了生存他们只能去做一些报酬少,劳动强度大的工作,或者去自己做点什么。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对这个问题,笔者是这样看的。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有些职业是受限的。例如公务员、教师、外交人员、银行证券从业人员、军人、记者、律师等职业,基本是禁入的。

2、除了前述禁入的职业,其余的,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并没什么大的影响,只要自己痛改前非,遵纪守法,原则上都可以选择就业。

3、刑满释放人员,实际上在就业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例如一些过失犯罪、被动犯罪的人员,通过服刑接受教训,以后就业会更稳重。另外一些服刑人员,由于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其他资源,实际上就业还十分抢手。例如我们监狱释放的一些人员,由于服刑期间表现较好,又熟练掌握了大型服装企业的高端工艺、技术和设备,往往是刑期一到就有企业愿意录用。

总之,有刑事记录对自己就业的影响,可以说有利有弊。作为一个服刑人员,重要的是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再创辉煌。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毫无疑问: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在求职之路上100%肯定会遭遇根本无法克服的法律限制。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看我国关于前科报告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明确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也就是说:在入伍、就业等人生的关键环节,一旦有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就必须如实地向涉及到的单位报告本人的刑事处罚经历,不得故意隐瞒。这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说到底:一个人一旦受到过刑事处罚,除了判刑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之外,将是贯穿一生的人生致命污点,永远不可能被消除。刑事处罚结束之后,无论你干什么工作,曾经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一堵永远无法翻越的法律制度高墙。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按照从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的规定: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说到底:只有人民法院生效的有罪判决,才是确认本人有犯罪记录的唯一法定依据。同时《工作规定》明确规定:如果有关人员仅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均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这就大面积地压缩了犯罪记录被滥用的空间。

再看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凡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说到底就是:只要受到过刑事处罚,终生与公务员身份彻底绝缘

从各地公布的国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看,凡是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连报名参加公开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例如,一个事业单位的报考公告就明确规定: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即便是蒙混过关,也肯定会在政审阶段被取消聘用资格。这也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同时,还有大量的待遇非常好、入职门槛很高、工作条件非常好国营企业,对有刑事处罚记录的人员,实际上也是一票否决的,要进入这样的企业工作,几乎是没有多大可能性的事情。

更有甚者,前几年开展的扫黑除恶运动,国家层面的政策明确地规定:凡是有刑事处罚记录的人员,如果已经担任了农村的两委成员或者城市居委会的成员,不论其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一律依法依规地清除出基层群体性自治组织的队伍

这样做的结果是: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在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后的重新就业之路,肯定会遇到法律明确规定的、按照习惯做法自然形成的一道又一道的有形的、无形的限制条件。从而导致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可供的职业范围大幅度地缩小。说到底:根本就不是曾经的犯罪人员主动地选择职业,而只能由他人选择,却又一次一次被拒绝。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在没有任何特殊要求的小微型企业、私营企业就业,或者在无奈之下自谋职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自找出路,艰难地挣钱谋生,以养家糊口。

因此,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其在重新就业时,找工作肯定是非常困难的;要找一个好一点的工作肯定会难上加难,是几乎没有多大可能性的事情。在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下,这种状况肯定还会继续地持续下去。

这就从反面提醒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必须遵纪守法,正正规规做人、做事。一旦成为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大致就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差不多就玩残了,几乎没有改变现状的可能,只能姑且偷生了。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还能找到工作吗?

如果是同样的求职者,自然是倾向聘用无犯罪记录人员。

我们现在出台新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可以直接查询员工是否有犯罪记录。新规定出台,方便用人单位,自然也就不利于刑满释放人员找工作。有案底的人员出狱后容易再次犯罪,一定程度上跟没有正当工作,没有收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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