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海尔员工由于午休被辞退。你怎么看?
海尔是国家有名的企业,对于员工午休给予辞职处理,我觉得有些过重。
员工按照法律的规定,有休息的权利,但很多企业,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于不顾,为追求利益,强制一线员工加班,剥脱他们的合法权利,因庙大神大,往往员工利益受到了侵害确无法维权。
具我了解很多外出务工的朋友,他们多为两班倒工作,即干十二小时休息十二小时,干几天的白班又倒几天黑夜,如遇旺季,星期不休,一月加班工时可达一百四五十个小时。
如此大的劳动强度,叫人怎么受得了!人非机器,机器在干的过程中都会出现损坏检修。人如此工作,长久休息不好,岂有不疲劳之理的?
海尔的工作方式不知是怎么的,但从员工午休情况看,肯定存在超长时问工作的情况,否则,员工怎么去午休?
如自己有违法情况,对员工这样处理就充份体现了企业的任性和对员工的任意宰割,无惧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充分体现了他们的人性和人情味的缺失。
一个企业,自已过不了硬,强制他人过硬,是一种欺人行为。
正确的做法是给违规员工批评教育,适当惩罚。
我国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最多为四十六小时,而且必须每周休息一天,如果这家企业有剥夺劳动者休息,超长时间工作的违法情况,建议被辞退的员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庭)申请劳动仲载,要求企业给予法律规定的补偿。
企业与员工利益相连,大家互惠互利,共谋发展,这是最重要的,也是企业唯一发展之路。如果尽干损人利己的违法之事,最终不会有好下场。
大家都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已,社会才多一些公平。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