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首先说答案:如果双方都愿意,有什么不合适的呢?有些人可能会说没有法律保障?法律保障的只是形式,能保障婚姻本身吗?有多少婚姻是靠法律保障住的呢?真的到了那一天,你们的婚姻还有多少意义呢?
舒服是在生活在一起的源泉。男女关系的相处,说复杂很复杂,没有几个人能够讲得清楚其中的妙之又妙。说简单其实也很简单,简单得不需要理由。如果从生理角度来说,能够让男女之间相互吸引的是一种味,人体本身分泌的一种体味。这样的体味就有点像荷尔蒙,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然后有的一种生理性分泌,这是舒服的因素之一。其次,就是对方的说话,行事,让你也感到舒服,没有任何男女关系,一开始他们之间就别扭,还能美其名曰是相互吸引吧?这种舒服和有没有证没有任何关系。
婚姻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情感。婚姻比的不是资产,不然富家太太没有离婚的,不然明星应该是最稳固的婚姻关系。最不差钱的她们,为什么纷纷在婚姻这堂课里不及格?很多普通人,天天在闹,在痛苦,为什么反而不分开,是不是觉得分开可能更没有保障,因为经济也好,因为缺陷也好,这是因为他们充分认识到了自身不足,所以必须知足。知足在婚姻里可以说是一种优秀的心态,就不会墙内开花墙外香;就不会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既然没有证还能在一起,不是恰恰说明是一种情感联系的必然吗?
所以,如果你们觉得可以,你们愿意,只要在没有破坏别人幸福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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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当然可以,现在有很多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领证,叫做搭伙。在法律上,这种同居模式不受保护,只要超过一定的时间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共同生活产生的财产和债务等,都可纳入婚姻法管理的范畴。
以我身边的例子来说,最少不下十个人在一起同居生活。他们没有办结婚证,就是家里人到一起吃饭,这事就算成了。关于后续的问题,是合则过,不合则分开,没有太大的说法。
我曾经有位女同事,在离婚后,与一男子同居长达10年,家里人都认可他们的婚姻,双方没有孩子。日子就这么过的挺好,没事两人还能出去玩。
可是天不有测风云,这个男的在小煤矿上班,发生了透水事故,包括我朋友岳父在内的12人全部死亡,救援抽水才把人全部找出来。
女同事的同居男人也在其中,善后处理时,抚恤金的给付发生点问题。男方的前妻和孩子都来了,按照继承法规定,男方孩子、父母都有继承权,女同事因为没有结婚证,事故处理单位不认可他们的事实婚姻,需要到法院起诉,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后,才能有女同事的一份。
这位女同事人缘不错,一些相处不错的同事开始给她出主意,到法院起诉,准备了一大堆的证据,还有证人证言。在大家抱有同情心的情况下,很快就下发了判决书。相关部门看到事实清楚,又与男方的家人沟通,决定从60多万元的抚恤金中分出10万元给女同事。
事件处理到此就结束了,女同事又恢复了单身生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结婚证有时很重要,但是事实婚姻的认定同样重要。大家认为怎么样。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离婚综合症。
我也是离婚的人,并且离了20年,现在都50多了,纯粹是“金牌王老五”,交了一位女盆友(这名词在我这里特酸),就是不想领证,同居一起过日子挺好,说不定俩人感情不合再离婚一太麻烦;二声誉不太好。所以生活相互照顾,相敬如宾,只要一领证了就感觉不是外人,相互尊敬没有了,这是我不想看到,也不想一辈子这样。
突然“老婆”有一天说:如果将来你病了住院,医生让家属签字,我都没有权利和资格,那该怎么办?我想也是,毕竟50多岁人了,你不找病病找你的年龄,一旦有病需要手术住院,没人承担这个责任,医务人员也不愿承担,那时我能找谁?找前妻,我与前妻早是同志关系了,没有义务来给我签字,更没义务来伺候我。找孩子?那不给孩子工作和生活上添麻烦,她们这一代真的不容易,俩人要照顾四位老人,还要拉扯一个孩子。再说孩子判给女方,我真不好意思让孩子来照顾我。眼前也只有这位准“糟糠之妻”了。
所以,老伴老伴,老来得伴,现在是相互照顾的时候了,还是领证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你说的这种想法,实际是自己目前对人生、对婚姻、对生活、对家庭的一种态度。你的想法,其实和目前在城镇乡下流行的“搭伙过日子”一模一样,似乎社会上也接受了这种婚姻形式,舆论界的谴责和道德伦理方面的谴责期早己过去,随着社会发展,眼下这种事愈演愈烈。所以你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也就认为“正常”化“生活”化了。
这样做有一定的好处与灵活性,好处是自己一旦感觉对方对自己不好,自已想抽身离开比较灵活,比较身能由己,不受一切责任约束。
如果能遇到好的一方,不会过的比领结婚证的差,不管领证与不领证,婚姻成功失败主要是看男女双方的婚姻观,婚姻基础,只耍是两人情投意合,有好好过日子的心愿,是会幸福美满的。
题主说自已离婚了,意思再重组家庭不领证直接就在一起生活,笔者以为有何妨碍?完全可以。只要自己的家人心里清楚,子女不反对,就去实践吧,“搭伙过日子”不再是新鲜事了。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回答了:人牙,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尤其是在婚姻中遇到过失败,确在他(她)们的心目中受到了及大的伤害。谈谈离婚者的感觉:
一、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这是受到离婚失败后而看淡一切,使他(她)们在思想上产生一种正常的害怕心理,可以理解,从而可以导致,表面认为好,内心中确会使得双方没有安全感,不靠谱的同居生活,不长久,浪费时间。
二、不领证,合适吗:不合适,首先就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中国还是讲究法制体系的,中国的一夫一妻制是呼合民心的,对于稳定老百姓生活,稳定社会将是一个很好的约束,能稳定社会治安。
结婚证:尤其是对老年人来讲,更有安全感,安心的活到老。(百年好合)~~人生美景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可以呀,我就是这样啦。我一次婚也没有结过呢,和老伴一起十五年了,这样的关系很舒服,大家平日就一起吃吃喝喝周围玩谈天说地。不结婚不生孩子,大家一起久了就是习惯了,纯粹为了感情在一起了我觉得不错的。男人不听话或者伺候不好你不适合就换人,就这么简单,不需要有一丝顾虑。
前提是你最好要有点钱,最好有个自己的小公寓。
重点提示:现在新婚姻法已经对女性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婚前财产没你份分也只能分婚后财产,除非男人超级有钱有很多房子收租,要不然婚后共同财产就那鸡碎那么多要来也没用。只要不结婚,你女人可以男人不给钱养你或者不给钱你花可以随时不让他碰,你看他敢不敢不给。没结婚大家就是等价交换,男人给你带来了好处你又何妨给他一点甜头。那一张结婚证为我们女人带不来任何好处不单止,还会让女性离婚变得麻烦诸多阻碍,也会让男人觉得你的付出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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