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离婚,农业户口的妻子要求我的退休金分给她一半,她的要求合理吗?
退休后离婚,妻子没有养老金或者养老保障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丈夫确实需有具有扶助的义务。但是到底是否是一半?这可没有法律规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退休后离婚,农村户口的妻子要求分配一半的退休金,法律请求支持,但是诉求金额不一定支持。
人生的婚姻不幸福,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悲剧。每人在世界上只走这么一次,寻找一个伴侣,基本上未来要伴随了人生的大半生。但是婚姻不如意,让这大半生过得极其不爽快。即使在退休后,有些人为了自己,最后的几十年过的更快乐一些,也会选择离婚。其实这是一个正确的抉择,有多少夫妻为了所谓的孩子成长不受影响,忍受着凑合在一起,过了自己的中年生活。。现在孩子已经长大了,也不需要再给自己什么样借口了。如果感情不和,该离就离了吧,岁数多大都不算晚,首先自己能有一个舒心的生活才是个重要的事情。
只要涉及到离婚,就自然会涉及到日常生活中需要处理的那些杂事。子女已经长大,没有了抚养问题,那么就处理好夫妻之间的事情就可以分手了。夫妻之间不外乎就是一个财产分配问题和未来的抚养和扶助问题。从法律上讲,现有财产的分配就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想多给点,另一方想要多要点,达成一致也就可以了。实在不行,那就只好法院起诉离婚,各自提出自己的道理,由法院进行判定。
涉及到未来的事宜,如果双方都有退休金,那么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拿自己的养老金进行话费,不论一方多一方少,不存在再行分配的道理。如果一方没有养老金,也没有其他收入,或者其他收入非常少,那么就需要另外一方给予一定的扶助,也算是对过去夫妻之前的一个了结。
目前一方是有养老金的,而另一方是农村户籍,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着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所以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也算有一定的收入,但可能收入非常低。此时另外一方就需要从自己未来收入中拨出一部分给予另外一方,让对方可以有一个稳定的长期生活来源。
但是给的比例是多少呢?不可能是给50%平均分配。如果双方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提交法院去处理。法院会考虑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双方的收入水平进行酌情考量。一般可能会在30%~50%之间进行判定。, 例如法院可能认定妻子在农村可以一年取得1月1000收入,丈夫现在有养老金3000元,那么可能会判定每月丈夫给妻子500元到1000元之间。如果丈夫的收入非常高,达到8000元,可能会判定2000元给妻子。这就是法律中的适当性和合理性判定。
法律不是坚硬的条条框框,法律也是有人情的。当然最佳结果是夫妻二人和平分手,自己协商离婚。如果闹到法院离婚,那么此生仅存的那一点感情也从此消耗殆尽。想一想人生还是有一点点伤感的。在人生中年最可以追求幸福快乐的时候,却要忍受夫妻不合但又要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痛苦。
退休后离婚,农业户口的妻子要求我的退休金分给她一半,她的要求合理吗?
退休后离婚,农村户口的妻子要求我把退休金分一半给她,合理吗?
农村户口的妻子要求我把退休金分一半给她是不合理的。
这个问题实质上不是讲退休金的问题,而是另一方要求老年生活保障的问题。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退休工资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所以你的妻子不能要求分割你的退休工资。
但是离婚时女方提出离婚条件,不管是要房子还是要钱,都是她的权利。说白了,她可以要和你一半的退休工资等额的钱,但是不能说是要分割你的退休工资。
退休后离婚,你有退休金,你妻子是农村户口,没有退休金。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提出自己的要求,双方进行协商,这是完全合法的。女方没有退休金,你有。女方在经济上要多给自己一下保障也是合理的。
结论,女方可以要钱,但不能以要对方的退休工资的名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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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离婚,农业户口的妻子要求我的退休金分给她一半,她的要求合理吗?
看了这么多回答,没有一个是法律人士的。大家都是凭感觉,认为该给或不该给。
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离婚所能分割的财产仅限于既有财产,包括已经存在的财产和既有债权、既有债务,而不包括期待财产和债权。
所以说,一方的退休金在离婚时已经有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来的是一方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婚姻法规定的扶助义务不在此限。
退休后离婚,农业户口的妻子要求我的退休金分给她一半,她的要求合理吗?
支持你妻子的要求。理由,你要离婚,你妻子在农村,过去你在外面工作,她在农村坚守,如今儿女也都大了,估计都有了自己的事业,家中可能最沒经济地位的就是你妻子了,现在又是晚年了,她也不能再劳作了,如今你又要离婚,她靠谁?当然她不希望自己今后成为儿女的累赘,所以她希望自己有一定的积蓄。她现在才想到问你要一半退休金,显然过去,从不管钱。从法律上讲,你们属夫妻关系,你的收入有一半就是她的,估计你从来没想到她,更沒考虑到她今后的生活。她提出来了,只是提醒你,应该想到沒有收入的她今后需要独立过日子,此份要求无论与法与情,都不过分。我建议你,在分割财产时,不要受二分之一的限制,应更多照顾你的妻子,因为你有退休金作保障,她尚一无所有。如离婚后,她无生活来源,你应适当贴补她生活费,或一次性贴补他一笔生活费。
退休后离婚,农业户口的妻子要求我的退休金分给她一半,她的要求合理吗?
由于题主所提出的是退休金的说法,所以直接说是否合法欠缺事实依据。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全民覆盖的时间并不长。那么在以前退休的拿的都是退休工资,而在近几年退休的都是拿的社保部门的养老保险。
如果题主所说的退休金指的是社保部门的养老保险金的话,你妻子的要求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指的是非社保部门的养老保险金的话,你爱人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事实上这就是个法律问题。我们先看你的养老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财产安置补偿费。由此可见,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有三种情形:一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二离婚时双方缴纳了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但离婚时双方均未退休,均未领取养老保险金。三离婚时一方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你这种情况就属于第3种,因为女方是农村户口,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所以就不存在退休是否领的问题,而你是在退休以后才离婚,也就是你是在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才离婚的。你的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办法是:因为你每月的养老保险金数额是确定的,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据你每月的养老保险金的总额平均分配。
退休后离婚,农业户口的妻子要求我的退休金分给她一半,她的要求合理吗?
退休后离婚,是男方要求还是女方要求离婚,若女方要离婚的,只分离婚那一个月给她,若男方要离婚的那只后每月都要分一半退休金给女方,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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