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后续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其实作为投资人,如果觉得信息不透明,对于事情结果不满意,想寻求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那么诉讼到法院是非常适当也非常正当的一个解决方法。但就是一点,千万别让某些唯利是图的律师给利用了。
1.以德先生估算,此件事的解决很可能是以中国银行和投资者的私下和解为结束。现在就开始诉讼,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因为整体事件在4月24日,中国银行发布最后一次关于原油宝的声明之后,已经有了很大的转机。而且现在细节越来越清楚,那么作为中国银行一方,其作为管理人和被委托机构,肯定是有着一定的瑕疵和缺陷的。那么这就具备了私下和解的基础。
2.另外从中国银行的声誉角度来说,如果私下和解和法院诉讼最终结果相差不大,那肯定是会选择私下和解。作为一家以信用立行的大银行来说,能谈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即使银行内部再多承担一些,也是比较满意的。所以未来估计中国银行会积极同投资者代表进行会谈,商谈各种和解方案。
3.从监管机构角度来讲,肯定也是希望进行和解。一方面也有助于金融秩序稳定,一方面也有助于将此丑闻大事化小,不要被外国机构进行其他目的的利用。但是监管机构即使同意双方和解之后,仍然会内部对中国银行进行纠责,也会内部进行处罚。此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和直接领导人是跑不了被处罚的结果的。
4.只有在和解完全破裂和监管部门也退出调解之后,投资人才应该积极进行诉讼,委托律师进行法庭上的辩论和确定双方责任。所以到了集体诉讼的阶段,那基本上是没有任何和解和回旋的余地了。现在就开启诉讼,是不是有点早啊?或者有点被律师蛊惑渲染啊。
5.我国的律师其实真的是良莠不齐的市场。某些律师为了出名出力,利用一些事件进行律师自我营销。在原油宝事件中,这么早就出现了律师要去诉讼,这倒出乎了德先生的预料。不要最后,投资者没有拿到多少补偿,律师到赚的盆满钵满,同时借此事件大大的出名了。这种现象就叫律师变“讼棍”。
进入到法律诉讼环节,像此事件没有个一年到两年是不会有判决的。所以投资者要仔细去思考利弊所在,进入了诉讼环节就要准备长期法律方面的纠缠了,而且时间越长,给付的律师费用就越多。
有时候投资者也别犯懒,自己多上去谈一谈,等达不到一致意见时再考虑委托律师的事情,可能是更妥当一些。
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后续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原油宝投资人起诉中行后续结果怎样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些人肯定要被代理律师割一轮“韭菜”。
现在在国家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什么定论都还没下的情况下,就急着让你去起诉的律师,基本不是关心这个案子能不能赢,他关心的只是你会付给他多少律师费。
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我也知道,在金融案件里面,事实还没清楚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你的案子。
现在中行也仅仅是发通告,让原油宝投资人补缴保证金,而还没强制从银行账号里面划。中行强调的如果不补缴就上征信这件事,也还没有具体发生,请问你起诉中行什么?
起诉中行让你亏钱吗?金融交易还没有到投资亏钱就起诉实际操作人的程度吧。那这样就不会有人还会亏钱了。
监管部门已经着手对原油宝进行调查,这个调查也才刚刚开始。只有在监管部门调查出原油宝存在违规操作,让投资人平白无故亏损的情况下,这些投资人才能起诉原油宝。
如果调查结果是原油宝没有违规操作,这一切都符合金融次序,他们的指控就是不成立的,告也告不赢。
但不管告不告得赢,请律师打官司,律师费肯定是要给的,所以现在才会有那么多律师跳出来鼓动打官司。
这是原油宝投资人被割“韭菜”的行为,真正关心投资人利益的律师,都不可能现在就接这个案子。
现在啥也没定论,案子是输是赢还是个未知数,打官司追回损失的风险也不知道,现在劝你打官司图啥?我想不用说得太明白了吧。
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后续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此次原油宝事件,完全是投资人自己所造成的,许多投资者大多都不具备相关期货的市场经验,大多还是以炒股票的方式在投资原油宝,中行的操作完全合规合法,具备法律效应。投资人如果集体起诉的话,个人认为也不会有太有利的结果.....
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后续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回答:投资人起诉中银走法律程序是对的。如被告不作为严重失职并造成巨大损失将负全部责任。
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后续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说真话、讲实话、不废话、没套话,让我们今天说一点大家都能够听得懂的人话,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社长。
最近我们可以看到,网络上传播的沸沸扬扬关于中行原油宝一事,其实最根本原因还是涉及到钱的问题,说的直白一点就是贪婪与人性的较量。
其中有723名原有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虽然当前在起诉的路上,但最终的结果显而易见,竹篮打水一场空。
原油宝交易规则不管投资人投资任何理财产品,社长在这里所指的是正规投资理财,在理财之前都会进行风险评估,而且签订风险承担协议。
正常情况下所有的主动性投资都存在风险,在了解交易规则之后风险投资人自行承担,或者投资人自行选择交易或放弃交易。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不能再发生亏损之后就寻找其他原因,而获得利润之后就会沾沾自喜,这和前段时间房地产销售如出一辙,第1期业主购买房屋之后发现第2期降价销售,开始维权,虽然合情合理,但体现了人性的贪婪程度。
在跌到负价格前,多头头寸不存在强平制度,而跌至负价格是发生在22:00后,中行不再盯市、强平。
工行原油宝挂钩时尚锁CME,美国原油品种挂钩CME的WTI原油期货首行合约,期货交易所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均价计算当日结算价。
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急剧下挫,下跌至史无前例的最低-40美元附近。当日公布的结算价为-37.63美元,出现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WTI原油期货合约上市以来第一个负值结算价。
原油宝责任划分2020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投资者交易频繁,但最终没能逃过负值的绞杀。
其实早在本月初芝商所已经修改了规则,允许负油价的出现。
3月19日,芝商所把熔断机制的价格阈值从7%提高到15%。
4月3日,芝商所通知,修改了IT系统的代码,允许“负油价”申报和成交,从4月5日开始生效。
4月8日,芝商所跟清算公司、客户进一步沟通,表达了出现负油价的可能性。
4月15日,芝商所跟会员单位进行了测试。4月20日,负油价首次出现,芝商所发表意见,认为原油期货在第一次进入负价格区间之后,运行是正常的。
自4月6日起,中行通过短信、电话、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原油宝”客户多次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特别是4月15日以后,每日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4月20日是“原油宝”美国原油产品当期结算日,约46%中行客户主动平仓离场, 约54%中行客户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
综合来看:股神巴菲特有句话说的非常正确:“当市场想要绞杀投资者的时候,必先让市场投资者疯狂”,在这次原油投资过程当中我们就深刻的领悟到了这一点。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最近原油宝做空投资者获利已经到账,而在低点抄底的原油宝投资者其实在投资交易过程当中抱有极大的侥幸心理,忽视了风险提示,到底最后谁来买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后续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话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的深刻。723名原油宝投资人,集体起诉中国银行,最好的结果就是少输一点。但这也改变不了投资亏损,血本无归的局面。
对于投资原油宝类的理财客户来说,这个事情在情感上很难接受,但对我们老股民来说,亏损实在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我们先不评价原油宝投资人这场官司能不能打赢,还是先来回顾一下这些年投资者们在证券市场走过的历程吧。
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投机盛行,消息满天飞,配资公司到处都是,几轮下来,那是满地鸡毛。
被骗得狠了,投资者慢慢也理智起来,加上证监会不断颁布完善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规定对高风险的投资品种,均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后才能参与投资交易。这样很多不符合标准的投资者,就被排除在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之外。
此外证监会还大力宣传“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买者自负”等投资原则,时时刻刻向投资者灌输投资的风险。经过十年多持续不断的努力,即使股市出现暴跌,投资者依旧心态平稳。除了多几句牢骚,聊几个段子,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去跳楼、冲击营业部,到证监部门去闹事了。要知道,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前期,这种事情可不少。
投资,必须要有承担风险的准备,这也是原油宝投资者入市投资交易的前提条件。现在在大幅亏损的情况下,想通过诉讼解决亏损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不成熟投资的表现。
原油宝的合约设计及交易规则,可能存在某些不妥之处,交易过程中的风控把握,可能也有改进的地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投资者在合约交割日之前,在国际原油市场大幅度波动的时候,理应提前移仓规避风险。而不是采取鸵鸟态度,坐等风险的爆发。
要知道,投资期货类衍生品,这样做的行为无异于自杀。可惜的是,这些投资者们是完全没有这种意识的。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一次只不过是一下子把钱全部输光了而已,终于感觉到痛了。但是,这和以后分批把钱输光又有什么区别呢?
漠视风险,选择和自己风险不匹配的投资品种进行交易,怎么可能获得成功?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们要吸取这件事情的教训,理性投资,远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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