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我100%持股,所以公司的钱我可以随便转吗?
先要理清一个概念,为什么公司的钱一定要转走到个人这里呢?既然是一人有限公司,那么公司的经营好坏和盈亏都是由自己来负责的,钱只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揣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中才觉得是自己的呢?这个狭隘的概念要重新思考、重新认定。
既然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即使一人公司,也不能乱七八糟的去相互转账,因为公司还需要缴纳各种税,公司还要承担对外的债务清偿,公司是以自己的注册资本来去做清偿责任的保证。如果随便相互转账,那么有可能被法律认定承担无限责任啊,尤其还有严重的税务稽查问题,偷逃税款这可是容易负上刑事责任的。
正如开头所讲,为什么一定要把公司的钱转入个人账户呢?转入个人账户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花费和投资吗?那么为什么不能用公司的钱直接进行花费和投资呢?这个道理是不是一点就明了?我们着重是在“花钱”而不是“占有钱”!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合理的把自己针对公司或者日常业务所花费的钱,都使用公司账务进行报销或者垫支了,不就可以了吗?
包括投资也可以使用公司来进行投资啊,未来不论投资盈亏,在税务核算上都是沾光的。我们很多人购买房地产都使用公司来购买,为什么?就是在出售时可以节省一部分税务?既然是一人公司,公司购买和个人购买,都不影响居住、使用、变卖、抵押、出租、出售等等权利。
如果还不明白,给大家举个例子。娃哈哈老板富豪宗庆后说他一年只花5万元,大家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啊?其实这都算多的。因为他个人每年只花五万元,剩下所有他花过的钱都是公司花的,包括他日常的吃穿住行,出差,娱乐以及交往,这都是公司安排好的,也是用公司费用开支的。这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把钱转到自己口袋里再去花呢?只要实现了自己的目的,用公司账目来花更划算。
总结一下,只要改变了这个观念,那么你就不会再纠结这个低级逻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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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板都认为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所以,我=公司=钱,我=钱。最终结论就是:公司的钱就是我个人的钱,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就是左口袋进右口袋,不需要交税;但实际上,其实企业经营至少会有2个股东,国家是作为企业不记名的股东,占股40%。
举个例子:企业如果赚了钱,在缴纳完了增值税,刨掉了成本以及费用之后,剩余利润1000万。这1000万的利润,要先交25%的企业所得税,也就是250万;交完所得税之后,如果股东想把钱分走,还要交20%的分红个税,也就是150万,合计400万,国家作为不记名的股东,大概要占企业40%的股份。
公司是我100%持股,所以公司的钱我可以随便转吗?
不可以,否则就是挪用资金,可以打借条向公司借款,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两者之间是独立的,一个是自然人,一个是法人
公司是我100%持股,所以公司的钱我可以随便转吗?
公司你持股100%,可见你这公司是仅你一个股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尽管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既然成立公司了就应该按公司法和公司的章程办理事务,而不能随意由着个人的性子来。
一、公司是你的,但公司的钱不一定是你的钱公司经营取得的收入,支付完合理的成本、费用和税费后,若有盈余,再将这盈余进行分配时,分配给你的股息、红利在你缴纳完个人所得税后才是你的。
若未进行分配,盈余是公司的,而不是你个人的。
二、公司是你的,转出的钱要及时归还公司是你的,款项可以随意转出,若转出的款项既没有用于企业的经营,又没有在年末前归还,根据《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能被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钱可随意转,但引起的这种纳税的风险不可能不考虑。
三、公司是你的,但公司的负债也是你的公司的钱不一定是你的,但公司的债可是你的。你随意转走公司的钱,而且公司的财产与你个人的财产混同,不易区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不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承担债务,对公司债务个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公司是你的,财务状况如何不是你说了算,而是审计说了算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进行年度审计的。
这个审计应当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规范和风险控制,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看了以上,还认为你100%持股的公司,公司是你的,钱也是你的?
公司是我100%持股,所以公司的钱我可以随便转吗?
纵然百分百持股,公司的钱肯定也是不可以随便转的,根据公司法,一个人100%持股,就是独立法人,所有的行为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随便转移或支配公司资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为何不能随便转移资金?公司股东随意转移资金,最后可能会混淆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个人和公司资产的混淆随之会影响股东的“有限责任”,如果这个时候公司无力偿还外债时,股东就需要对这笔外债负责。除此之外还有分红问题,因为有些股东在转移资金时会被认为是分红,这是需要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何正确的支取公司的资金?1.个人薪酬的支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作为公司员工的股东可以发放工资,这里要注意发工资金额的合理性,工资越高,缴纳的税费也会相应提高。
2.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报销。即股东正常支付的,满足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且真实的费用进行报销。
3.公司合理的备用金申请(数额按照公司章程,不宜过大)。
4.在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或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借款实现资金周转。
公司是我100%持股,所以公司的钱我可以随便转吗?
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但公司的钱不是我的钱,不能随意取用。
从以下几点分析,公司的钱到底属于谁?
1,公司亏损
如果公司亏损,支出大于收入,公司的钱要支付员工工资,供应商的货款等,剩下的要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老板不能随意支取。
2,公司盈利
如果公司盈利500万,首先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125万,结余375万。剩下的如果老板想要全部取用,可以分红,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75万,到手只有300万。所以公司盈利500万,交完税后,老板最多只能拿到手300万。如果想要公司发展更好,还要给公司留有一部分的发展经费,老板能拿到手的钱就更少了。
如果老板想要用钱又不想交税,可以先向公司借款,在12月31日前要归还,不然还是要当做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到年底老板不能还钱也不交个人所得税,就存在税务风险,被查到还是要补交税金并加收滞纳金,涉税金额较大的还会有罚款。
总之,即使老板100%持股公司,公司的钱也不能随便支取,太随意了,公司财务会混乱,涉税风险高,一个不小心就还会被告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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