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私自处置法院冻结的财物,这就不是简单的经济犯罪了,已经明显触犯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现实案例中,此类现象也出现过。如“人民法院报”2018年公布的一起:行为人最终的结果被司法拘留15日。

那么对这种已经发生的交易,怎么办呢?

法律也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也就是说,

  1. 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等“登记手续”的,
  • 如果尚未办理手续,法院依然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视同交易无效;
  • 如果已经办理了手续完成了交易,在第三人无过错的情况下(比如并不知道交易物为法院查封物品),法院不得查封标的物,只能针对出售的行为做出追缴价款、追加刑事处罚的惩罚。

2. 对于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在第三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不得针对第三人。

综上所述,私自变卖了法院查封财产之后,如果交易的所有权属流程尚未完结,可依法令交易“恢复原状”;如交易已经完成,则变卖人承担所有的责任,包括补缴款项、另行承担刑事责任等!

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与人为善与己为善!当初好心帮助了,好钱好要着,慢慢来!没必要撕破脸要!法律再怎么样无情,也得本着公平公正的出发点,调查清楚确实没钱还,就咬紧牙等!等一点是一点吧,人心都是肉长的!走法律,就把以前的情义一笔勾销了,债务人也就坦然了,觉得没人情可言了!不走法律,情义依然在,债务人都是仗义之人!还会总觉得欠你的不紧是钱而更多的是欠你的情,你帮助他的那份情!再怎么逼债务人,他拿不出还是拿不出,就是把牢底做穿,被枪毙你还是没拿到钱!反到会增加一个仇恨了!别人欠我一百多万,二十多年了!还没还一分,!我还是忍耐着慢慢等他好起来!不能把人往死路逼啊

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拒执罪”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执行机关将案件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然后被执行人面临的就是“牢狱之灾”。一般来说,到了这个环节,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就上来了”。好多被执行人都是在这个环节“自觉自愿的履行”了。正所谓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如我曾经办理的一起案例:被告与原告是合作关系,被告将该地区拆迁款全部取走,然后就躲藏起来。后来该被告出现了死活不说财产和钱款的去向。一年后,法院告知被告,将以拒执罪将案件移交了,这个时候,被执行人三天内就把75万的钱款“张罗”到位了。尽管他仍然没有逃脱被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但是被执行人很高兴,庆幸自己没有跨进监狱的大门。好多人不解:都把钱给人家了,可是为啥还要拘留人家啊?其实理由很简单:被执行人没有如实申报财产,还恶意隐瞒财产,路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太简单了。

变卖法院查封财产已经构成犯罪,逮捕判刑,然后查变卖后钱的去向。这个就看执行力度了,这种情况太多了。

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若是房产等涉及产权登记的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是无法办理产权过户。这种财产,一般也没有什么人愿意买和敢去买。有的动车或设备因为不需要产权登记,而法院也不方便保管,确实会出现已查封的财产被变卖的情况。

被执行人擅自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只能说这个被执行人胆子确实大。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为处分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而被判刑的案例也并不少见,建议直接跟经办法官联系,确实相关事实之后,最好由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被执行人把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了,而且没有还钱给债务执行人,该怎么办?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我想告他拒执罪,问题我告不了,法院也没能上交公安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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