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属于什么心理?
这个杀人犯的心理属于扭曲的,畸形的,在他的眼里,金钱和利益比亲人更加重要,比他的妻子更加重要,所以长期以来,心里存在着这种想法,也导致他做出了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使我想起了每一个人,心中都住着两个人,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或者这样说,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两个我,一个是好我,一个是坏我。人为什么会做坏事?我想其根源呢,就是心中的魔鬼被放出来了,也就是说,心中的那个坏我被放大,被放任自流,所以呢,就干出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杭州许先生,他村子里的人对他的评价还是挺高的,就是对他这个人,总体印象还可以。但是,他为什么还把妻子杀掉,而且毁尸灭迹。其实呢,这就是他心中的魔鬼在作怪。心中的魔鬼被放出来,毒害社会。当他心中有矛盾时,为了某种利益或者金钱,他心里的那个坏我就胡作非为,而心中那个好我,也就是他的初心就湮灭了,这其实挺可怕的。像武汉这个男主人公,她之前呢?其实跟他的妻子还相处的很好,一家人和谐相处,但是因为有这个第三者的侵入,所以男人的心就被第三者牵走了,所以在对待妻子,他肯定就是有点冷漠冷淡,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个男人怎么能够对两个女人真正好?这样一来,他心中的那个魔鬼,也就是说他心中的那个坏我,就被他放出来。而一旦被放出来,他又不懂得自律,没有严于律己,这样放纵下去,那么导致最后的结果都是悲惨的。
古人有一句话说得好,行得端,坐得正。这个“正”就是正直,心地善良,不掺合任何杂乱的东西。否则的话,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我总在想,都是夫妻,都是一家人,相煎何太急?有没有这个必要?为了这个某种利益,就把对方置于死地,或者不作为。
现在,国泰民安,我希望的是每一个家庭都平平安安,因为每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个小细胞,如果每个细胞都好起来了,那么整个国家就更加美好。
我也希望,同时也奉劝某些人不要为了某种利益,或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丧失初心,把心中的那个魔鬼魔鬼放出来。又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公平和正义会迟到的,但永远是不会缺席的!
怎么样才能够抑制住心中那个魔鬼呢?才能够把心中那个坏我把它抑制下去呢?我想主要做到这三个方面:
第一,心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有底线。人一旦放松警惕,心就会大胆起来。在某个特定环境下,或者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初心,而把心中的那个坏我,把心中的那个魔鬼放出来。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偶尔出现点小错误是难免的,但是我们要避免把这个小错误放大,小不忍刚乱大谋,然后呢?演变成这个大错误,而成为这个祸害社会的根源。
第二点,就是每天要提醒自己,自己哪些方面做的还不够好,自己在哪些方面还可以更好做的更好?同时也反思自己对家人的态度和变化。一个家庭,不管你是家长也好,或者是这个家庭成员也好,我们都有必要,而且为了这个家庭的和谐,而放低自己。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有缘千里来相会。你看大千世界,我们中国这么多人,为什么我们一家三口或者是四口、五口就合成一个家庭,这就是有缘分,所以我们要珍惜这个缘分。
第三呢,就不要有邪念,不要有过分的思想,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讲究以诚为待,讲究自然。真没有必要为了金钱和物质,就把自己的人格人性给狗吃了。同时,我觉得每个人应该有自己比较健康的情趣,至少还要有一两个健康的兴趣。不然的话,有时候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孤独的时候,那心中的那个坏我,心中的那个魔鬼,他就会出来兴风作怪,而一旦你心中又有这种邪念,你也许控制不了,那么控制不住怎么办呢?它可能是一次二次三次的诱惑你,最后使你走上社会的不归路。

对于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属于什么心理?
我们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说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许某杀妻亦是如此。
许国利是离了婚上来惠利家组成二婚家庭。家中自然由来女士主持大局,从势力上许某就弱了来女士一头。这让他本身强势的性格在来女士面前抬不起头,就连想把家中两套房留一套给自已儿子作婚房,也被妻子毫不犹豫的拒绝,这让他很憋屈。他与来女士结婚的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奔着对方是拆迁户而来,不料房子分了却没有自己的地位,于是干脆杀掉妻子自知死地而后快。
但是根据他的杀妻手段太过残忍,令人惊悚。杀妻碎尸,消尸灭迹,面对记者警察,镇定自若。让人不难想到:许国利绝不会是只害过一条人命的人。他从前没带过命案决不会如此熟练老道。假如许某真有过命案,因太狡猾躲过了法律制裁,那来女士满以为离婚找到的真爱,其实一直是魔鬼,她有今天也不足为奇。
来女士与许某的结合本就是一场悲剧。两人为追求真爱抛弃前任,其心灵本身就不纯洁,自然就不会有好的结局。
对于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属于什么心理?
您好。
不论什么理由,什么心态,什么矛盾,什么争执,连家暴都是不对的,更别说杀人分尸,有些人真是长着一张嘴,就是不长脑子。
一个正常人,能理解一个变态杀人犯的心理,你觉得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查阅国内外心理学,都没有查到关于变态杀人犯的犯罪心理和心理活动。
连国内外专业心理学家都分析不出来变态杀人犯的心理活动,这些人还对他表示理解,真是没发生在自己身上,什么人都可以表示同情。
变态杀人犯需要他们理解,先理解理解自己,变态杀人犯根本不需要理由,甚至不需要跟其他人有任何关系,就可以随机杀人,而且见人就杀,发生冲突就更不用说了。
这种人根本不值得被人同情和理解,有矛盾,有争执,连打人都是错的,他居然杀妻分尸,就是大错特错,连自己爱的人都杀,这种人应该直接枪毙。
对于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属于什么心理?
对于杭州失踪女子,丈夫许某某杀妻碎死,无论千条万条理由,导致丧心病狂,杀人碎尸,手段残忍恶毒,使人无法理解。如果能理解一个杀人恶魔,那这个人的心理活动和生活经历,也许与杀人犯许某某是同类人。
对于那种残无人道,丧心病狂,失去人性的变态恶魔,千刀万刮都不解民恨。他所犯下的罪行,不仅对年幼的女儿和家庭亲属,造成永远的伤痛和深深地伤害,同时,对全社会和所有的家庭,也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对于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属于什么心理?
表示理解的应该都是在家庭生活中受压抑的男人。
这种心理属于典型的软弱性反抗心理。自己在家庭生活中有诸多失意,无力反抗。看到有人作出了如此出格的反抗行为,觉得是长出了一口气。似乎天下的女人都该被杀,这样才能解恨。
人世间有很多矛盾。朋友之间的、同事之间的、家庭之间的,如果都用这种暴力血腥的手段去解决,这个社会就没有秩序可言。
如今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不是梁山好汉那时候的拔刀杀人快意恩仇的时代。如果问题的解决都依赖极端手段的话,那最终自己也会走上断头台。这种两败俱伤的方法绝对不可取。
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也许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比较低,也许在创业中遭遇了很多次的失败,以至于人到中年还是一事无成,连自己的 一套房子也没有。当他想从来女士手中要一套房子被拒绝后,就生出了恶念。
这个事件最终导致的是两个人的悲剧,也是两个家庭的悲剧,还是下一代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对于杭州失踪女子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表示理解,属于什么心理?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这种人都不值得理解,对于这种人竟然还有人同情?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让他会对妻子下此狠手?又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思考方式觉得许某某值得理解?
夫妻两人因为钱和房子发生争吵,而且一个还炒股,如果说自己没钱,你就去挣啊,一个大男人自己不想办法挣钱还光想问自己媳妇要钱花,还想把妻子名下的房子给自己与前妻的儿子做婚房?这种矛盾我觉得本身男方就不该制造,那是你自己的儿子,你自己没能力给他买房那就去想办法挣钱啊,养殖场不是挣过几十万吗?自己应该还有经验,你光想着去要钱花,而不是要钱去挣钱相信这在哪一个家庭里都是很容易被媳妇生气的。
而且觉得这个男人心理可能有点不平衡,觉得妻子有钱不给自己,有房不给自己儿子就是有问题,但是他没想过吗?那是自己的二婚妻子,即使你俩以前谈过恋爱,但那是你与前妻的儿子,她没有义务与责任替你去出这个钱啊,这个新的家庭也需要有人去关注,而且就算是妻子不同意这些要求,也不至于杀人碎尸后还若无其事的说妻子不见了,这种不知悔改的心理就不值得人理解和同情。
而且五十多岁的人,妻子有工作,女儿上学无忧,那自己再老老实实工作,对于这个家庭是很幸福美满的,而现在却闹得房子没人敢住,女儿失去妈妈,整个家庭支离破碎,造成这样的结果都是因为家庭矛盾,难道这些矛盾比不过夫妻之间的感情吗?比不过一个丈夫对妻子的爱护吗?真的是不理解那些有同情许某某的人是什么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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