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骂已故“中国氢弹之父”,被拘留15天,对此你有何看法?
一、辱骂当然不该,但是坚决反对拘留
为什么?因为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辱骂已故的科学家于敏要拘留15天,那么有人辱骂我已故的爷爷,也应该拘留十五天!科学家当然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更大,但是我们宪法中早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我爷爷和于敏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那么必须一视同仁。
公安机关能不能做到?肯定不能!而且会消耗大量警力。
二、应该如何惩罚?辱骂者伤害谁了?其实他没伤害到我,其实我此前不知道于敏是谁——他伤害的是于敏的亲人、朋友。所以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应当由受害者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索要赔偿。
赔两万块钱,弥补受害者的心理创伤,骂人者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因为这样处理是公平的,如果我爷爷遭到了辱骂,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维权。
如果于敏的后人不提起诉讼呢?那没办法——受害人不追究,其他人没有资格追究。
三、如果骂的是岳飞呢?岳飞是民族英雄,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后人,即便有也很难证实了。骂岳飞,没人有资格提起诉讼,怎么办?
我的观点是:你随便骂。
可以骂秦桧,就可以骂岳飞。我认为这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然而,骂岳飞,其他人会怎么看你?无知,喷子,颠倒是非,哗众取宠。你愿意给自己贴上这样的标签就去骂好了,岳飞是骂不倒的。
当然,如果你说岳飞政治方面太幼稚——我认为这是没错的,这属于批评。批评更是言论自由。
男子辱骂已故“中国氢弹之父”,被拘留15天,对此你有何看法?
言论自由的的界限是维护国家大统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每一个国家总有一些国宝级的人或浴血奋战保一方平安,或刻苦钻研为国家的发展添砖加瓦。在一些特殊时期的一些特殊的成果甚至能稳固国家的根基。当初新中国成立面临着千疮百孔的现状,又面临着国际封锁,后又经历美苏争霸等残酷的国际环境。当时陈毅外长说:“原子弹搞出来了,我这个外交部长的摇杆就硬了。”原子弹和氢弹在那个时代不是简单的一种武器而是国家气节、民族尊严。 没有老一辈科学家的付出不会有今日的太平,他们在中国的历史上永远值得尊敬。
男子辱骂已故“中国氢弹之父”,被拘留15天,对此你有何看法?
这种无知的败类至少应该判它十五年!于老前辈活着是中国的脊梁,故去是后人的楷模,是我们的英雄!不敬甚至辱骂英雄者_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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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判刑
男子辱骂已故“中国氢弹之父”,被拘留15天,对此你有何看法?
干得漂亮,为我们的民警同志点赞。
于敏,中国的氢弹之父,国家的脊梁,岂能是你能辱骂的。
进去后,好好的进行爱国教育。
男子辱骂已故“中国氢弹之父”,被拘留15天,对此你有何看法?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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