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擅自拿走我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合理吗?

早就说过:不要怕别人笑话“土里土气”,一定要把车钥匙挂在腰带上,而不是随意丢在桌子上!

需不需要赔偿的关键在于对“擅自”的定性是“同事偷拿车钥匙”,还是“车主保管不善”。

“同事擅自拿走我的车钥匙,出了车祸,其家人让我赔偿20万”,遇到这样的问题,恐怕最糟心的就是车主了,既要承担车损带来的折旧损失,还要被同事家属索赔,这不是“躺着都中枪吗”?

那么车主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呢?

大部分人可能会认为不需要,理由有两条:

其一,车钥匙是被车主“擅自”拿走的,虽然是熟人,但司法上应定性为“盗窃”,而《民法典》第1215条中明文规定: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车又不是车主驾驶的,即便要赔偿,也是由保险公司来赔,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应当由“偷车人”自行承担,无论如何也轮不到车主来赔偿。

“车主不需要赔偿”的观点真的站得住脚吗?其实并非如此,有些情况下,车主需要承担“对车辆保管不善”的连带赔偿责任,下面就通过案例进行说明:

朋友偷开车,致使对方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下均为化名):

2007年5月8日中午,南京市生意人高强与朋友约了一个饭局,因为中午需要喝酒,加上有朋友来接,高强就没有开车,随手把车钥匙放在了桌子上;

高强刚赴宴没多久,朋友郭刚就发现了高强留在桌子上的车钥匙。

郭刚还处于驾考阶段,尚未取得驾驶证。郭刚心想,“就拿这辆车练练手吧,都是朋友,高强知道了也不会介意的”。

于是,郭刚就把车子开出去了,车子刚开出去没多久,下午2时许,郭刚行驶到江宁区横溪镇丹阳桥路段时,发现前面有一辆行驶缓慢的三轮摩托车,对自己驾驶技术颇有信心的郭刚一脚油门就试图超车。

这一超车不要紧,操作不慎,将三轮摩托车剐倒,摩托车上的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后,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因为郭刚尚未取得驾驶证,有存在逃逸的行为,因此判定郭刚负事故主要责任。

《刑法》中,对于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者承担全责或主责的,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郭刚随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车主高强原本想着这件事就过去了,但没成想,摩托车驾驶人的家属将保险公司、郭刚、高强一同列为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高强一脸“懵”,“明明我也是受害者,车子是他郭刚偷开出去的,与我有什么关系”?

庭审中,肇事人郭刚也承认自己是偷偷把车开出去的,与高强无关,高强对自己偷开车的事儿并不知情,事故发生后才了解了整个事情的大概。

最终,法院裁定,保险公司在交强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5.6万元、肇事人承担交强险外70%的赔偿责任,即5万元,而高强则因未尽到“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对上述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承担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也就是说,倘若肇事者郭刚无力赔偿这5万元,那么车主高强的赔偿就是8万元。当然,法律层面上,郭刚是肇事者,车主事后可以向郭刚追偿,如果郭刚拒付,高强可以诉讼追偿。

车钥匙明明是被朋友偷偷拿走的,为什么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因很简单,法律上,车主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高强外出后,随意将车钥匙丢弃在桌子上,使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郭刚轻而易举的拿到,而他这未妥善保管车钥匙的行为,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换一个角度想,假设车钥匙是郭刚偷走的,比如趁高强不注意,偷偷从高强口袋里或者抽屉里拿走了车钥匙,那么高强就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也就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车钥匙、保管好自己的车,以防因为“保管不善”而承担法律后果。

同事“擅自”拿走车钥匙发生车祸,其家人让车主赔偿20万元,合理吗?

言归正传,再回到这一问题:

问题的焦点还是在于对“擅自”的理解和定性,“擅自”究竟是毫不知情,还是掺杂着“借”的成分、保管不善的成分,这一点太重要了:

第一种情况:

假设同事是偷拿的车钥匙,而你把车钥匙放在了口袋里或者私人储物柜里,在你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同事把车开走了,那么你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同时你还有向“偷车人”追偿车损损失的权利;

当然,此种情况下需要你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同事的行为是“偷”、证明你是毫不知情的。

第二种情况:

倘若像上文说到的车主高强一样,明知道同事没有驾驶证,又有开车出门的极大可能性,或者之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此时还不将车钥匙妥善保管,将车钥匙置于显眼的位置上,那么就有“保管不善”的嫌疑,可能会因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再者,假设同事把车开走后,你知道了,但并未制止,而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未审车、检车的情况,或者你明明知道同事饮酒了、没有驾驶证,但并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同事继续开车,而是对他的行为继续“纵容”或者“默认”,那么作为车主,你也是有责任的。

写在最后:

熟人之间,不打招呼就把车开走的情况很常见,没出事还好,双方皆大欢喜;一旦出了事,车主会辩解“自己不知情,朋友的行为是盗窃”,以此来规避赔偿责任。

但实际上,即便车主真的不知情,或者偷拿车钥匙的人也承认车主不知情,但车主毕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或义务,除非自己真能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自己尽到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也是有一定赔偿责任的,难逃干系。

突然想到有些人会把车钥匙挂在腰带上,而不是随手置于桌面上,其实挂在腰带上才是最“聪明”的,除非是车主主动借车给他人,否则他人取得车钥匙都可以认定为“盗窃”,车主的责任也就规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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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擅自拿走我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合理吗?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笑,给你说说我经历和你一样的事情,并说一下我怎么处理的吧!

17年,刚买车第二年,那时上班住在公司里,下了班没事就在宿舍打打游戏看看电影,有一天我正躺床上打游戏,同部门的同事进来了,还是我领导,不是直接领导那种,一看就喝了不少酒,进来问我要烟抽,我给他示意桌子上有,自己拿,我忙着打游戏,腾不出手,他坐在我宿舍抽了一颗烟然后走了,过了有半个小时,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把我车撞了,我一听,说你喝迷糊了吧,我车在公司停车场放着,咋地了?喝多摔我车上了?还要我给你赔怎么的?这是玩笑话,他说真的撞了,就在公司南边的十字路口!

我当时愣了愣,一看桌子上的车钥匙也不在了,肯定是他刚才在我宿舍抽烟的时候把车钥匙拿去了,赶紧喊着我同宿舍的同事,让他开车拉着我往事发地点走,我们出来公司往南边走了两个路口,老远就看到了事发现场,当时我就懵了,车子横在路中间,发动机掉出来了,车里的气囊全部爆出来,还有一辆工程车也停在路边,心一下子沉到谷底,我俩把车子停在路边,跑过去找喝醉酒那个同事,结果找了半天因为天黑没找到,心想别撞死了,当我俩走到路边的草丛的时候,他突然一下坐起来,吓了我俩直接跳起来,这时渣土车司机也下车走过来,我问了我那个同事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的也不说,这时渣土车司机忍不住说话了,他还有脸说?喝酒撞我车轮子了,然后又逃逸,被我截回来的,跑了五百多米!

听完司机这样说,我恨不得上去踹他两脚,但是也迅速冷静下来,问同事,你打算怎么处理?走公还是走私?没等他说话,我接着说走公很简单,你盗窃、酒驾、肇事、逃逸,这里面随便一项都够你喝一壶的,这么多项加起来至少三年起步,他估计这会酒也全醒了,沉默了两分钟,问我走私呢?我说私了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来处理,你照做就行,他点头同意,我让带我来的那个同事去车上拿了纸和笔,我把纸笔交给他,我说你写,他点头同意!内容很简单:借条,那年几月几日,他借了我十一万块钱,“车子本身十四万落地”开了一年,按照十一万写,规定那天还给我,我给他两个月时间,然后我把借条收起来,开始和渣土车司机协商!

结果渣土车司机开口就要十万,我笑笑,指着他的车说,你车只有轮胎有损失,裂了一个有十厘米的口子,深度不到一厘米,看轮胎磨损程度,这条轮胎使用超过两年了,而且不影响使用,你要十万块钱有点过分了,先不说他有没有,你这狮子大开口的我只能报警处理,大家一起拖车,只要拖车就影响你干活,最后可能定损下来还赔偿不了你几个钱,大家都退一步,我给你出1500,你换一条新胎,他不同意,说他酒驾逃逸,至少要做半年牢,我说他坐牢不坐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拿不到钱,对你没有好处,最后经过我三寸不烂之舌说,一万块,并让他立下保证书,后面有什么问题和他没关系!

打发走渣土车司机,走到他面前,说了一句,把你现在能转账给我的钱转给我,车你找人拖走,车就是你的了,他说他没那么多钱买这辆车,原因给我修车,并赔偿我钱,我说那也行,我手里有借条不怕,打电话找了拖车,让他付上拖车费,后面就简单多了,修车好了后,我带着他去了4S店,让他付了四万九千块钱的修车费,后面又让他赔给我五万块钱!这五万块钱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给完,每个月给几千!

我都佩服我在这个过程中的处理方式,可能,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但是有效!唯一的好处是他没有受伤!万一受伤,我怎么着都得有个百分之二十的责任!

同事擅自拿走我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合理吗?

不合理。我建议你这么做:

第一,拨打110报警。报警的内容是你的车辆被盗窃。先盗窃了你的车钥匙,进而开走了你的车辆。

第二,看公安机关如何给你的报警内容定性和处理。我认为,有可能不会给你立案,那就需要看看公安机关如何给这件事情定性,以及出局什么样的处理意见。

第三,你先不要赔偿一分钱。既然是你同事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并且开走你的车,你还没有追究他开走你的车辆的法律责任,他们家人先倒打一下让你们家人赔钱。完全是无理取闹。如果他们家人看你们家人赔钱,就会认为你们家人老实,还想趁机多要一些钱。

第四,建议他们家人走法律程序。例如,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这两种法律途径都可以。如果你们法律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多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满意,还可以上诉。当然如果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或者裁定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执行。

第五,在人民法院没有做出终审判决和裁定之前,在没有确定赔偿数额之前,你一分钱都不要赔钱。

第六,你一定要坚持让对方当事人走法律程序。

第七,如果他们家人找你闹,你记住一定要选择报警。千万不要怕他们家的任何人。

关注我,对付人的野路子有的是。

同事擅自拿走我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合理吗?

不合理

你说同事擅自拿走你车钥匙,是如何擅自拿走的?

如果他事先向你借车,你没答应。他趁你不在车钥匙放在办公桌抽匣,或趁着你午睡,从你衣兜拿走车钥匙。

如果是这样,你同事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擅自拿走钥匙问题,而是涉嫌盗窃行为。

所谓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当然你同事拿你车钥匙并非长期占有,而是短时间占有。

你不知道你不知情背着你拿走车钥匙,说点不好听的话“偷”。这个偷不是偷车,而是偷开你车。说好听的,是“未经允许”。

《民法典》真有这种情况的专门规定。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非常明确你同事出车祸,责任自负。他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与你无关。你同事家人要你赔偿20万元无理,没有法律根据。

如果你同事出车祸你的车受到损毁,你有要求你同事赔偿的权利。

什么情况你承担赔偿责任呢?

还是在同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做为车的所有人是否存在过错?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赔偿。

你车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认定你有过错:

如果伱的车达到了报废标准而没报废。

如果你车该经过机动车安全检测而未进行安检或持虚假安检证书的。

如果你车存在刹车不灵,方问盘转向有阻,车胎气不足车轮镙絲松动,车前方雨刷不活动,转向灯不亮,车尾警示灯不闪等安全隐患。

如果经鉴定你同事出车祸与你车存在上述安全隐患有直接关系的,就可证明你有过错。

做为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保持车辆安全运行正常状态,不得“带病”上路,带着隐患驾驶。

如果你的车好好的,一点毛病没有,不存在以上三种情况,也就是不存在安全隐患,家人让你赔偿20万不好使,1分钱不用赔偿。

他要你赔偿20万元,你说你上法院起诉吧。如果法院判我赔偿20万我认了。

同事擅自拿走我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合理吗?

同事擅自拿走我的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元合理吗?

首先,你必需证明他是“擅自”拿走了你的车钥匙,假若“他”是有驾驶证的问题亦不太大。

他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同时亦出了车祸,他的家人要求你赔偿20万元于法无据。如果是车祸的受害者要求你与“他“共同赔偿车祸之损失。于法有据。

即使是“他”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而出了车祸,你终归是“车主“,对于车祸必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车祸的受害者将你和驾驶员诉讼于人民法院,你是当然的被告。对于此次车祸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是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你的车辆开出,那么,你在赔偿受害者损失之后可以向“擅自”开你的人“追索“赔偿。

一般来说,车主的车辆被人“擅自”开走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假若你报了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将是你最好的证据。

总之,车主对于自己的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总是有着无法推脱的赔偿责任。

同事擅自拿走我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合理吗?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你来讲,你也是受害者,你的车肯定受到了损失。你的车的损失找谁赔偿呢?

对方的家人提出让你赔偿20万,理由是什么呢?你问合理不合理?关键的因素就是“擅自”两个字。

这起交通事故的关键。

是否经过车主的同意,是这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关键。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主要要看咱们车主是否将车辆借给了,一些不该借的人。

比如说对方没有驾驶证,对方饮酒,对方吸毒了等等,一些影响机动车驾驶安全的因素存在。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谈到了你不知情,但是你必须要有证据。

我谈一个真实的案例

前几天有一个当事人向我咨询,他的孩子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他的小孩,年龄还不到18岁,没有驾驶证,由于不好好学习,到一家工厂里面打工。

老板早晨让他开着车,去买早点。这个小孩儿平常学习不好,但是早早的就会开车了,具体怎么会开车的,我也没有多问。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孩子将车开出去不到十分钟,就将一名老人撞伤。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作为小孩打工的老板,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我准确地告诉这个孩子的家长,这个老板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员没有驾驶证。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即使赔偿了也只是垫付。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是要承担过错赔偿的,一般承担赔偿是损失的30%左右。

你的这个案子中有隐情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分析了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你和你的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你的同事将你的车辆开出去,发生了交通事故。

你的同事是酒后驾驶,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你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说对方是偷偷拿走了你的车钥匙。这种情况,我们在案件中见得多了。

你是在逃避吗?

对方提出20万合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人的一方提出民事赔偿,不存在合理不合理。因为我们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让对方提。

但是对于你出不出钱,那也是你的权利。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除了财产损失之外,很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残,甚至是死亡。对方提出20万的赔偿一点都不过分,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要证明自己没有责任才行。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民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划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你不会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你只会在认定书中出现,你是交通事故车辆的主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有的民事赔偿,都可以在调解的过程中进行协商。

调解的方式都有哪几种?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过程中,你和你的同事已经不是朋友了,你们要进行针锋相对的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你们可以选择自愿调解,也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对方提出20万的赔偿,你可以参考一下。至于你出不出这个钱,那是你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任何人会强迫你。

你们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事故办案民警进行民事赔偿调解。

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一点,各方的民事赔偿调解,都必须是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对方提出的20万赔偿,只是一个建议,没有任何的强迫性。

调解失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有的时候双方差距非常的小。经过几次调解,都会让双方达成满意的结果。但是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对方提出20万,而你其实从内心来讲,是不愿意出一分钱的,因为你们双方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对方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你需要做的,就是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可以理解为,你要证明同事开走你的车,是没有经过你同意的。

我的个人建议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让人感觉到最委屈的就是车主的赔偿。车主并没有参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在民事赔偿中,有的时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也是法律要求,我们车主将车辆借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你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

法院在判决之后,你如果还不进行理赔的话,法院的强制执行厅,一定会对你采取相关措施。

希望你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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