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

看似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其实是“残值归属”问题。

羊到底归谁所有要看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是“全额赔偿”还是“折旧赔偿”,如果是全额赔偿,那么羊理所应当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果是“折旧赔偿”,那么羊归原所有者所有。

我们先看下面这个真实的事例:

2月25日,在安徽六安的一条乡间公路上,一辆货车将村民的怀崽山羊撞死;

随后民警、保险公司均赶到现场进行责任划分和理赔事宜,最终在几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经过称重,该羊重达71斤,保险公司按照怀崽山羊的市场价赔偿了3000元给村民。

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死羊由保险公司带走。

而包括司机、羊主在内的当事方均认可死羊归保险公司的决定,事故处理的很顺利。

此次事故中山羊的最终归属在网上掀起一番热论,有人认可保险公司带走山羊的决定,有人则认为山羊应该归货车司机所有,有的网友则表示应该归羊主人所有,各方意见不一。

那么交通事故致山羊或其他家畜死亡的情况下,家畜一定是归保险公司所有吗?其实不是,这牵扯到“残值归属”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则死羊归保险公司所有

《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在本事例中,村民属于羊的所有者,货车属于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属于保险人。

按照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全额”的,即“一包再包”,甚至赔偿是超出受损标的价值的,那么标的物就应该归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带走死羊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第二种情况:保险公司折旧赔偿,则死羊归原羊主所有

何谓折旧赔偿?说白了就是赔偿金额少于标的物的受损金额。

比如在上文事例中,该怀崽山羊的市场评估价格是3000元,假设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1000元,这显然不足以弥补村民的损失,距离损失差距还有2000元。

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村民有权拥有死羊的残值,即将死羊带走归自己所有。

写在最后:无论如何,司机是无权应有死羊残值的

村民认为羊是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被撞死了之后也是自己的;

保险公司认为自己赔过钱了,是风险承担着,死去的羊归保险公司;

货车车主认为自己买过车险了,理赔后羊归自己。

其实死羊残值归村民所有或者归保险公司所有都有据可依,关键就看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否是“全额赔偿”,如果是全额赔偿,那么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残值当然归保险公司所有;但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远不及受损标的物的实际损失,那么死羊残值归村民所有,或者至少村民应该行使一部分残值主张。

但无论何种情况下,司机是不可能带走死羊的,除非司机不报保险而与村民私下解决,否则在损失已经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情况下,司机再获得额外的利益就属于“不当得利”,违背了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客观上会导致被保险人纵容甚至希望保险事故的发生,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当然了,在这种具体案例中,一般死羊是由原羊主所有的,即便是保险公司在全额赔偿的前提下,究其原因无非在于“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既然已经将人家的羊撞死了,还有什么理由索要死羊呢?倘若原羊主计较起来,再将未来10年大羊产小羊、羊毛等经济价值计算在内,那么赔偿金额恐怕就不是三千两千能解决的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默认倒霉,不仅需要赔偿,而且还带不走残值,为了一头死羊走法律程序着实也不够浪费时间和精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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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

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大家来一起来讨论,有人提出假如货车撞死的是人,保险公司赔偿了以后,我想货车司机与保险公司谁也不要,死者的家属也不会同意,现在撞死的是羊,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以后,货车司机,保险公司,羊的主人三方都想要,先说货车司机,虽然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但是撞死的羊不是你的财产,所以货车司机沒有资格拿走死羊,再说保险公司,虽然你全额赔偿了,羊也不是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公司也沒有权利拿走死羊,如果说保险公司提出我已经全额赔偿给你了,死羊应该归我了,那么,公路上跑的汽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了以后,这辆车是不是也归保险公司了?最后的结论,撞死的羊所有权是羊的主人,货车司机,保险公司都没有权力拿走死羊。

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

死羊应该归货车司机所有,货车司机“好不容易”将山羊撞死了,如果得不到死羊的话,那不是“白撞”了、白赔了?

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货车司机拉了一车货,开了一天一夜走在崎岖的山路上,又饥又饿。货车司机非常疲乏,但是因为是在下山的公路上,货车司机也不敢停车休息。

货车司机嘴里骂骂咧咧:“开的什么破车?走的什么破路啊?一个人影都没有,又渴又饿,连有一个吃饭的地方都没有?在这寒冷的季节里,如果能喝上一碗热羊肉汤,该是多好啊?

货车司机边用力开车,边砸么砸么嘴,此时在他眼里能喝上一碗热羊肉汤,那就是一种神仙生活了,但是在这偏僻的山路上想喝上羊肉汤吃上羊肉,那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货车司机也知道这都是一种妄想,没有办法,他也只能用这种望梅止渴的方法来强打精神。当货车司机正在满腹牢骚地开着车的时候,突然看到前面有几只山羊冲到山边的公路上,货车司机一时感觉到不知所措。真是“说山羊,山羊到。”

货车司机边开车边想着美事,但是当他真的看到有几只山羊过马路的时候,他立即意识清醒了,本能地鸣笛刹车。可哪知道他这么一鸣笛,也造成了羊群的失控。有两只山羊惊慌乱跑,竟朝货车跑来,货车司机刹车不及时,将两只山羊当场撞死。

货车见两只羊被撞死后,看四下无人,顿时起了不良之心。他想着驾车逃逸,并要将两只羊装上货车,实现他喝上热羊肉汤的美梦。当货车司机将车辆停在路边,准备收拾死山羊的时候。哪知道山羊的主人赶到了,山羊的主人拽着货车司机的衣服不丢,“好啊,你开这么快的车干什么?找死啊!把我的羊都撞死了,你看怎么办吧?”

司机一看是山羊的主人找上门来了,心里说:“坏了,这下闯祸了。”

于是司机强装镇定,“这是你的羊啊,我还以为是野山羊呢?你放羊怎么不走羊肠小道,而是让羊横穿马路?差点让我翻车。”

山羊的主人指着货车司机的鼻子说,“什么横穿马路?我明明见你是看着羊碾上去的,你这是想吃羊肉啊?

一句话说到了货车司机的心坎上了,货车司机再不敢争辩了,连忙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刹车不及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我的车辆由保险公司,要么我报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你。”

山羊的主人说,“我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你撞死我的羊就应当赔!”

“好的,我这就报案,要求交警处理。”

于是货车司机就报警要求交警处理,因为这是一起轻微的财产损害事故,货车司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交警就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了,车辆保险公司也答应对于山羊主人的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而货车司机非常有心计,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时候,把那两只死羊扔到了自己的货车上。事情处理好后,山羊的主人还想要走那两只死羊。

货车司机哪里肯给?说:“这是证据,怎么可能还给你呀?我还得等着向保险公司报销呢?”

山羊的主人也是爱财心切,就找人评理,旁人说:“你的山羊别人已经全部赔偿你损失了,山羊的残值就应当归肇事方。这就等于你的山羊,别人已经用钱买去了,你怎么可能还能要回死山羊?”

山羊的主人一听,“是啊,这不是等于我将山羊卖掉了吗?羊肉应该归人家,不然这不是讹人家吗?”

就这么,货车司机终于吃到了羊肉。但是他虽然吃到了羊肉,也是虚惊一场啊。

因为碾死动物的事件经常发生,所以在实际生活中都有各种各样的处理方式,并有各种各样的事件发生。就像本案中,碾死的两只死羊归货车司机所有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另一种情况:

那就是货车司机到乡下农村开车时,不小心将一户农民家的鹅给碾死了,鹅的主人不但要求货车司机赔偿鹅钱,而且还把死鹅留给自己了,绝不让货车司机拿走。货车司机为了息事宁人,也只有赔偿钱后走人,这就是真正的被“讹”住了。

现在我们抛开货车司机喝上羊肉汤?或者没有喝上羊肉汤不管。单就这种情况,那么到底死羊应当归哪一方所有呢?

首先,山羊的主人是不应当得到死羊了,因为货车司机压死了他两只死羊,但是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两只活羊的价格赔偿他损失了,这就等于拿钱买走了他两只羊。所以对于死羊,作为山羊的主人就没有所有权了,也不应当再要回了。

其次,肇事车辆进行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车辆因为交通事故给受害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也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在本案中两只羊的价值也不会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所以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不过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只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并不赔偿额外的经济损失。也就是在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当将受损货物的残值予以扣除,然后进行赔偿。

从这里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是不会收取受损的货物的。至于说在这起事故中,保险公司赔偿了全部损失后,如没有去除两只死羊的残值,那属于保险公司的大度。但并不是说两只死羊,应当归保险公司。事实上保险公司也不会要的,没有这么的先例呀!

最后,车主投保就是为了出险后能够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赔偿后,那么车主就有处理受损货物残值的权利。

就好比是车主的货车出现事故被撞毁后,保险公司赔偿了相应的损失,那么受损的车辆应当归车主,而不应当归保险公司一样。车主对于受损货物的残值享有所有权,因此两只死羊应当归车主所有。

当然,如果肇事司机就是车主的话,那么两只死羊也就归肇事司机所有了,肇事司机被罚款和扣分后,也就能够喝上热热乎乎的羊肉汤了。这没有毛病!

这就是我对本案的看法,不过也是一家之言,不知道你是否有不同的看法?

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

死羊应归货车司机。村民已得到了赔偿(赔偿一定超过羊本身价值,村民才得干),不应再要死羊。司机付钱买了保险,与保险公司形成赌的关系。司机完全沒出事故,保费归保险公司;司机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该赔。因此,死羊应归司机,相当于司机付钱买的羊。

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

这个问题有意思!货车撞死山羊,货车司机买了保险,那么就把赔付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啦!保险公司赔付羊主人后,这死羊应该归货车司机,捡回去炖呀烤呀随便享受!羊主人和保险公司连喝汤的权利都没有!

依照民法相关条款规定,事故一方是货车司机,一方是羊主,赔付在双方之间进行,但司机买了保险,所以由保险公司代货车司机赔付,死羊与保险公司无关。好比车祸,车被撞破啦,若保险公司赔70%,受害方司机承担30%,这堆废铁自然归司机啦!怎么卖或送收废品的,与保险公司无关!

再说羊主,假如他的羊值1000元,拿市场买1000元,那么这牵回家路上摔死了,这羊也该归买方嘛,难道羊主还要去把它捡回来?羊主拿了全额赔偿的钱,等了货车司机给买啦,所以羊主不得羊!

去年一拉水泥的货车撞死一头小牛,交警照相认定司机负全责,保险公司当场完成相关手续后,要了牛主人的联系方式和银行卡号,告诉他一月以内把钱给打卡上,然后货车司机把牛往车上一放走人!

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该谁所有?

死羊仍归村民

山羊是村民的财产,货车撞死村民的山羊是道路交通事故。货车司机除交机动车强制险外,还交了商业险(财险),货车撞死了山羊,给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根据货车司机的请求对撞死的山羊进行理赔。

撞死的山羊,是归村民,还是货车司机,或者保险公司?

撞死的山羊不能归货车司机所有。其理由与人相同。虽然撞死了人与撞死了山羊不能等同,但道理是相同的。撞死了人,其家属去处理。撞死了山羊,同样由主人村民去处理。撞死的山羊不是卖给了货车司机,货车司机可以把山羊提走。村民没有卖撞死的山羊,货车司机无权把撞死的山羊提走。

撞死的山羊同样不能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根据货车司机投保的财险范围,对撞死的山羊进行理赔。死去的山羊所有权并没有变化,仍归村民。不能说保险公司理赔了,山羊就归保险公司。如果这句话成立,所有理赔的财产都归保险公司了。那是没道理,不可能的。

被撞死的山羊仍归村民所有。村民收到的赔偿款,只是对活山羊被撞死的赔偿。死山羊的所有权沒有发生改变,所有权不能因赔偿发生改变。因此无论是货车司机,还是保险公司,无权对撞死的山羊进行处理,更无权无偿将山羊提走。如果硬性将撞死的山羊提走,是对村民财产的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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