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前面几个回答太简单,这种事还是法规说了算,题主叙述的很简单,具体责任划分要看当时的详细情况。
如果是违规停车,比如在禁停路段或非机动车道,停车后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车主将担负较大比例的责任,甚至是主责。一个人死亡,在交通事故中又不是全责,赔一百多万,可能性不大。
在交通道路安全法中对停车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便是车辆因事故不得不停车,也有具体要求,在国道上,至少要在事故车后边100米设置警示标志,还要开启双闪危险报警灯。高速公路则更严格,必须是在事故车后边150米放置警示标志,如果没有,车主将在事故中担责。
假设车主完全无责,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方面负全责,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规定,机动车在无责的情况下,最多担负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一部分赔偿从第三者责任险中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不足损失的10%,车主不必自掏腰包补齐,赔偿金额以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额为限。换句话说,如果对方全责,车主无论何时都不需要自掏腰包。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说一下我朋友的一个经历:
他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
因为是红灯,他就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
这个时候有一个骑电动车的男人可能是车速太快,
又或者是根本没打算等红绿灯,
直接冲了上去。
还挺严重的,当时就进了医院。
事后,家属找朋友索赔。
幸运的是,那个时候十字路口摄像头的配备已经比较完善了,
基本上全方位没死角。
事情发生的时候,是人流高峰期,有目击证人,有交警。
最后,交警队判定朋友不负责任。电动车全责。
但电动车主受伤很严重,需要做大手术,
朋友出于道义,还是给了电动车主1000块钱的医疗费。
家属也算是明事理,也可能觉得这件事没有反转的机会了,就没有再纠缠。
如果你朋友车停的规范,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
是不需要付任何责任的。
所以家属要求的100多万赔偿简直是瞎扯,
千万不能给钱,给钱了家属或许就会有更进一步的要求。
这种人不能惯。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我表弟,17岁那年,那时是叛逆期,农村的小孩喜欢开摩托车在路上飙车,可能那时觉得很威风的那种吧!我小姨也很少理她两个小孩,从小教育就不是很好!大晚上的,两点钟无缘无故17岁的小孩出门也不阻拦,开得很快,撞上人家的小轿车,可能摩托车上的镜子坏了,喉咙被插到了,当场死亡,后面应该是有人报警,尸体被送去停尸房了,隔天也没人讨论车祸的事,我姨隔天也没有找,可能她就是觉得小孩没回来是正常的,毕竟当时他也是个小混混!直到停尸房发认领消息,那时已经事发一天了,还是一样的小混混来通知的,好啦,17岁,任谁也接受不了,如果以前是坏,以后也有可能会变好,但是一点机会也不给这个小孩了!最后车主保险赔了11万,就赔给他们了,事情就了了,农村人会觉得车主是挺倒霉的,那时车还是刚买的,其他角度就是违法停车吧,反正多少赔一点吧!可能你就是撞上人家墙,那家人也得赔偿吧,但是要很多,真的说不过去!
题外话一下,因为这件事,我姨就是全村教育的反面教材,确实是管教不好,心也真是大,还是那句话,生了就得好好教育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我经历过一件类似的事件,基本上和这个事件一样,不过我比较幸运,人没有死,妥善的处理了这件事,只是把自己的车修理了一下自己自认倒霉。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把车停在了我家对面的马路牙上,到晚上快睡觉的时候听见一声巨响冲出去一看我的车尾部被一辆横插过来的摩托车撞了,摩托下压的一个人鲜血直流,这是什么节奏啊?我和几个过路的好心人把这个人从车底下抬出来,然后马上报警,报120救人,人还有呼吸,我赶快用自己的手机拍照取证,毕竟是别人撞了我的车啊,这个伤者一看就是喝酒喝多了,抬出来昏迷还一声酒气,交警过来取证,判断事故原因,我才意识到自己是有责任的,车没有完全停到马路牙子之上,我只有一尺左右的空间在马路上,原因是摩托车先撞到了斜对面的沙堆上,横向漂移到了我的车底,最后交警把我的车扣了,把摩托车也扣了回去,我一脸懵逼,好心救人,我的车被别人撞我还的把车被扣了,但是我是比较清醒的,配合交警,就算倒霉也明明白白。
当天我把车送到交警大队后,我先去医院看了一下,这个刚救下的摩托车醉鬼没有死,万幸。我再三要求交警验血,肯定是酒驾,超速,没有佩戴护具,然后我的心放下来了点,不验血的话第二天就说不清楚了,然后咨询相关的法律程序,万一人死了,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要有主次,醉驾,超速,没有带护具,摩托车没有拍照,还有邻居的沙堆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自己的车没有按规定停车,万一人死了就算是10%的责任,估计也得大几万。
幸好人没有死,骨折了好几块,最后的解决方式我在法律层面觉得还算能认同,我自己修自己的车,钣金喷漆花了800多,倒霉就倒霉吧小意思。这个受伤摩托车的家人我认为太差劲了,我当时第一时间发现的,我救的人,我报的警,我打的120,在人性上一句谢谢的话都没有,硬说是我撞的对方,这就是现在的社会,都不知道怎么做人了,和摩托车碰撞的是沙堆,导致车失控滑行道我的车底,我也没有多说,人在做,天在看,做好自己,规避风险。这简直就是拿生命在碰瓷啊!
通过这次教训告诫广大车友:
停车一定要停在合法的位置。
车子一定要上3者险,最好是100万的,出了事你就知道有多么重要了,不怕你撞人,但怕人撞你,你停在那随时会有别人撞你的危险。
出事了别慌张,我觉得还是先救人为主,人没事别的都好说。
需要自己留证据的一定要留好。
找专业的人法律咨询,现在是法制社会,打,闹都没有用,一定要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就这个问题而言,我觉得肯定的打官司,这样的事在平时生活中就是会出现的,遇到了躲是肯定躲不开的,但是没有遇到的人一定要警戒。
以上都是我的亲生经历,我觉得我做的没有错,先救人,其实也是在救自己,不管别人怎么对我们,那都是小事,大家觉得我说的对不对?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这真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要想把这个问题解答清楚,要分几个方面来递进解释。
(不想看分析的请直接翻看第四部分结论:题主的朋友有可能把车辆停放在了禁止停放的地方,导致其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是主要责任,同时家属要求的100万的赔偿额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 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是合法合理的,题主的朋友应当予以赔偿。)
以下进入递进分析部分(不喜请自觉飘过,碎片时间手机码字不易)
一、这是否是个交通事故?抛开其他信息元素,题主这个问题整理后就变成了“某女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这显然是个交通事故。
就算朋友的家门口不是公共道路,就算朋友的车是停止状态,也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处理。
二、这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如果这个女性骑电动车撞到了树上或是石头上,这就是个单方事故。
但是这个女性是骑电动车撞到了另一辆机动车,这就是个双方交通事故。
(有大量网友评论认为静止停放的车辆应该当成石头、房子、树一样看待,这个认知是不准确的,应当以停放的车辆是否存在过错来认定,而不是依据车辆是否是静止不动的状态来认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能通过出现场的交警部门进行认定了,当然,如果大家对认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复议等救济的)
如果这辆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这起事故就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如果这辆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那就起事故就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所以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事故。
三、是否需要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既然是事故,就要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也就是要认定谁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
是朋友的车停放在了不该放的地方?
还是这个女性超速驾驶?饮酒或醉酒驾驶?还是不当操作?
还是事故中的电动车自身突然出现状况,导致该女性在操作中无法控制车辆?
还是有其他意外事件(如突然出现的宠物?小孩子?老人?或是其他车辆违章行驶等),需要该女性避让,不然就会导致更大的损害情况发生?
读到这里,可能有的朋友不满意了,“这人都死了,你居然还要找这死人的毛病?你这律师是不是收黑钱的?巴拉巴拉......”(经常在评论中看到有人这么问,手动捂脸)
没有为谁辩解的意思,毕竟这起事故中,我谁也不认识。
人在事故中伤亡,是这起事故导致的结果。法律规定,要先找到事故的起因。而事故责任认定的意义,就是找出谁应当对这起事故负责,是谁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在事故中的伤亡者,不用对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四、回到这个问题,题主的朋友要承担100万赔偿,是否合理?这赔偿额不算低。有几种情况可能导致这种结果。
1.题主的朋友,把车辆停放在了禁止停放的地方(不是你家门口就可以随意停车的,还要看这家门口的具体位置),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是主要责任。而且这100万的赔偿额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
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是合法合理的,题主的朋友应当予以赔偿。
2.题主的朋友,家庭条件比较好,自愿赔偿伤亡者家属。
这种情况下的赔偿,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是合理的。
3.伤亡者家属,要求题主的朋友进行法律之外的补偿,题主的朋友自愿同意的。
这种情况,不太好说,伤亡者家属是否构成其他行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五、面对巨额赔偿,题主的朋友要怎么办?积极赔偿。协商解决。
1.如果题主的朋友购买了足额车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
2.如果题主的朋友没有买车险,就只能自己想办法积极赔偿了。
3.觉得赔偿额过高的话,可以与伤亡者家属协商,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4.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让伤亡者家属起诉题主朋友,双方通过诉讼、或是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
六、最后给大家普及一下人身伤亡的赔偿范围1.受伤的: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死亡的:
医疗费、误工费(治疗期间至去世之前会产生,金额少的可以忽略不计)、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每一起事故,都至少有一方违反了交通规则。
法律规则里,没有“我弱我有理”的概念。
各位朋友出门在外,为了自己以及家人,不管是步行还是骑车、还是驾驶机动车,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PS:感谢大家的讨论与点评,大家有问题也可以直接在评论区提问。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的公众号“法菇”,我会继续为大家进行分享。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前两年有个同事,把车停辅道上了,然后开了个电瓶车,撞了他的车,车受损很轻,撞车的妇女也摔倒了,妇女刚开始道歉,,他非要让人家赔钱,大家劝他别让人家赔钱了,人没事就让她走吧,不听,然后妇女打电话给孩子,一会孩子到了,报警,交警来了后,辅道违章停车,车拖走,给妇女看病,所以,只要是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所有事故均是违章停车责任,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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