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指的是什么?
我们常说的五服是指家族中的血缘关系,家族中把五服作为一个界限,五服之内是一家人,五服之外可以他姓,与家族无关,即便是家里死了人,五服之外的家人可以不必再穿孝,不必参加丧礼,当然家族大罪也不会受到连累。但如果承认,仍是族人,但已不是家人。
最典型的例子,西汉末年,从汉成帝没有子嗣,需要过继族亲继承皇位,但是命运不济,后边的不是早死就是无后,到了汉平帝死时,整个刘邦后代里,没有一个人与汉平帝在五服之内,所以姓刘的虽多,但都没有皇位继承权,用史学家班固的话说,大汉【国统三绝】。因为周礼有规定,【五世亲尽,可以他姓】。这样就给名声传天下的道德典范王莽一个绝佳的机会,在众人的推举下,王莽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由大家推选出来的皇帝。对于王莽的登基,连班固都不得不在《汉书》里承认,【此乃天时,非人力所能及也】
其时在久远的商周时期的五服,所表示的也是远近亲疏的关系,天子脚下,关系越近的封地离天子越近,关系越远,封地离天子都城越远。这可能就和五服代表亲缘关系有关。
表示等级关系的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
表示丧服亲等的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表示亲属关系的与丧服亲等关系是一套体系。
五服指的是什么?
中国远古是母系氏族社会,后来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那么五服自然也是指父系这边的家族关系了,以自己为基准,上四辈,也就是高祖父,曾祖父,祖父母,父母,下四辈,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包括自己,那就是一共是九代,也就是本宗九族。
那么五服这个词又是怎么来的呢?
五服共有四层含义,第一种,根据《尚书·禹贡》和《国语·周语》的记载,以王城为中心,每五百里为一个服,依次是甸服是邦内,侯服是邦外,宾服是侯卫,要服是蛮夷,荒服是戎狄。用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就是一环到五环。
第二种,当时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五层关系,身着五等服式,也叫做五服。
第三种,根据亲疏关系的五种丧服,由近及远,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第四种,自己及祖上四辈,分别为高祖父,曾祖父,父亲,自身一共五代,所以也叫五服。
而我们现在所认为说的五服,就是本篇开头说的本宗九族五服,如果不是九族之内的,也就出五服了,而出五服之后,就不用再为之服丧了。相应的古代说的诛九族,有一种说法就是按这个本宗九族五服来算的。
另外这五服在晋朝的时候也纳入了律法之中,也就是说之五服的关系越亲,那么五服之间成员的犯罪的处罚就会越重,如果关系越疏远,那么处罚也就相应的会越轻。
五服指的是什么?
家族关系中的五服指的是亲戚关系中的亲疏关系,五服内的亲戚关系是比较亲的,家里面有红白喜事五服内的亲戚都是要来往的。五服外的亲戚关系比较远了,血缘关系淡了,人情世故可以不用往来走动了,也可以考虑通婚。
古代的“五服”是指五种孝服,为死去的亲属服丧,为有服亲属。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为:斩榱、齐榱、大功、小功、缌麻。也就是指亲人去世后,按亲疏关系什么人应该穿什么丧服的意思。
现在的“五服”是指亲戚关系的五辈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关系较远。也就是指与自己为圆点,自己往上四辈(父亲、爷爷、曾祖、高祖),自己往下四辈(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超过这四辈人的亲戚关系就是“出五服了”,直白点讲就是爷爷的爷爷那代过了就是”出五服”了,亲戚关系淡了,以后家族的红白喜事可以不用通知、参加了,也可以考虑通婚了。
家族中五服内的亲戚,各家庭互相之间有红白喜事要通知,参与的。谁家里有喜事要随礼,出钱出力帮忙的;谁家里有人过世了,按亲戚身份戴孝服奔丧的。五服内的亲戚之间人情世故来往交集比较密切,五服外的人情世故不用走动了。
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家族中的人都是各自有家,很多都是分散在各地生活工作的,自家兄弟姐妹都难得聚在一起,家族中的人要聚在一起更难得了。现在基本上都是三代为亲,三代之后不了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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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指的是什么?
我的理解,五服即血亲之内的五代人,包括父系血亲和母系血亲。但五服的划分及起止一般人都不是很清楚。
一、父系五服(也叫家族五服)。
即:从自己往上数五代人再往下数五代人。往上数自己,父亲,祖父,曾祖,高祖五代人。也就是说同一个高祖父血亲下来的,到你自己才是第五代,还在五服之内,你儿子这一代第六代才脱五服。
同理,从自己往下数五代人。即: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五代人,玄孙还在五服之内,玄孙的下一代第六代才脱五服。
概括的讲,自己的爸爸和儿子是第二服,爷爷和孙子是第三服,曾祖父和曾孙是第四服,高祖父和玄孙是第五服。第五服以外第六服才叫脱五服。
二、母系五服。
母系五服一般都忽略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国家对三代近亲婚配作了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近亲通婚,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因此,母系五服虽然没有象父系五服那样重视,但母系的血亲三代,基本上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认可。
即从外祖父这代开始计算,母亲、舅父、姨母为第二代,表兄弟姐妹为第三代。从自己这一代开始计算,自己是第一服,往上数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服。
所谓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就是指母系五服的关系。
之前,有人提出,表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属三代以内近亲?我也曾经给别人错误答服,说他们是三代以内近亲,实际上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已经是第四代了,并不是三代以内近亲,他们是可以通婚的。
有人会问,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的说法怎么去解释?二代表,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不正是第三代吗?不正是三代以内近亲关系吗?这是一个计算顺序问题,这里所说的一代亲,二代表,是指从母亲这一代开始计算。
它与血亲三代计算的起点是不一样的,血亲三代应该是从外祖父开始计算,外祖父是第一代,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代,表兄弟姐妹是第三代。
所以《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近亲,正是表兄弟姐妹这一代,而他们的子女已经是第四代了,四代虽然没有脱五服,但己经不是旁系血亲三代以内近亲了。
《婚姻法》规定,直系五代旁系三代近亲禁止通婚。因此,表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可以通婚的。
由于母系五服分支比较复杂,姓氏也比较复杂,因此,母系五服一般只计算在三代近亲之内,三代以外基本上都被忽略了。
不过,现代人都知道,亲舅父,亲姨母的子女之间不能通婚,也就是说,亲血表,亲姨表不能通婚。因为他们都在三代血亲之内。
三、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指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而一源是父亲与母亲的总和。
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除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外,其余的都是旁系血亲,包括自己的亲兄弟姐妹。
因为旁系血亲的范围比较大,因此,我们只对二服、三服以内的旁系血亲做一个了解。
1、亲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自己是第一服,父母是第二服,所以亲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
2、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自己是第一服,父亲、叔伯、姑母是第二服,祖父母是第三服,而这些血亲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叔伯、姑母、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自己是第一服,母亲、舅父、姨母是第二服,外祖父母是第三服,而这些血亲都源于母系第三代。所以自己与舅父、姨母、表兄弟姐妹之间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了解五服的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亲情,另一个是亲缘。
亲情,无论是何时何地,只要知道还没有脱五服,那就是世界上很亲的人了。
亲缘,主要是指能否通婚的问题。
一般来说,直系五代和旁系三代近亲是禁止通婚的,这在《婚姻法》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由于旁系五服既源于父系这一根藤,也源于母系这一根藤。因此,要了解五服,就必须了解这两根藤的上下分支情况。
五服指的是什么?
一、文明时代即夏商周服制演变
1.夏朝服是一种统治制度。
规定天子国都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甸服,即为天子服田役纳谷税的地区:紧靠王城百里以内要交纳收割的整棵庄稼,一百里以外到二百里以内要交纳禾穗,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以内要交纳谷粒,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以内要交纳粗米,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以内要交纳精米。甸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侯服,即为天子侦察顺逆和服侍王命的地区。靠近侯服三百里以内视情况来推行礼乐法度、文章教化,往外二百里以内要振兴武威,保卫天子。绥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要(yāo,腰)服,即受天子约束服从天子的地区:靠近绥服三百里以内要遵守教化,和平相处;往外二百里以内要遵守王法。要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区为荒服,即为天子守卫远边的荒远地区:靠近要服三百里以内荒凉落后,那里的人来去不受限制;再往外二百里以内可以随意居处,不受约束。所以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侍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2.殷商时代的服
殷商时代继承夏代服制,又有所演变。实行内服与外服制度制度: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属国,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附属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3.周代实行分封、宗法制度服含义发生改变
由于有周一代,改变了自夏而来,殷商成熟的内外服制度,随着疆域扩大,周代采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度。服的含义发生改变,由原来统治制度变为以血缘关系远近来有别于亲疏的一种制度。即古代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己等以血缘远近服式。这就接近中国现代服制了。
二、封建社会的服制发展
1.父系血缘五服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
2.五服制度化
1.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之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
3.西晋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自西晋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的充实与完善。
三、现在五服
现在五服已经没有了封建社会的严格等级制度和不可逾越礼仪规范,仅仅成为维系家族和亲友的一种工具。再加上人口的减少,人口的迁徙,五服越来越没有过去辉煌。离人们的视线越来越远。具体五服是:
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
五服指的是什么?
《五服》意识在现代已渐渐地失去。只是在婚姻法规定在“五服”内近亲不能结婚。故多有人认为“五服”就是宗亲论资排辈。
《五服》其实是旧时一种礼教规定逝者亲人按亲疏近远穿的五种孝服。
大殓次日,在服之人遵例成服,根据与逝者的亲疏近远不同关系,分别穿着不同的丧服和不同的限期。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其居丧守服时间也不同。
1:《斩衰》为“五服”中最重者。丧服以最粗麻布制成,衣旁及下际均不缝缉。父母逝世后,子女服《斩衰》丧服。居丧期为三年。
2:《齐衰》丧服以稍粗麻布制成。衣旁及下际均缉边。孙为祖父母,夫为妻,已嫁女为父母服“齐衰”丧服居丧期为一年。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丧服“出嫁女同”居丧期为五个月。为高祖父母服“齐衰”丧服。“出嫁女”同。居丧期为三个月。
3:《大功》丧服用较细的生麻布制成,居丧期为九个月,凡本宗为堂兄弟,在室堂姐妹,已嫁姑,已嫁姐妹,众孙,众子妇,侄妇,已嫁侄女,妻均从夫,又已嫁女为伯叔,兄弟侄,在室姑,姐妹侄女均服《大功》丧服。
4:《小功》丧服用细和麻布制成,居丧期为五个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在室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嫡孙,孙妇,兄弟妻,堂侄,侄孙,在室堂侄女,侄孙女,妻从夫服,从堂兄弟,在室从堂姐妹,又已嫁女为曾祖父母,堂兄弟,已嫁姑姐妹,侄女,在室堂姐妹及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均服《小功》服。
5:《缌麻》五服中最轻者,丧服以熟麻布做成,居丧期为三个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及五服内在小功以下者,又异姓中为表兄弟,妻父母,婿,外孙均服《缌麻》服。
现在的传统方式对丧服的穿着简化了。一般是直系亲属穿着白布孝服。其中居父母丧的长子则穿着由麻布制成的孝服孝帽即所谓《披麻带孝》其余亲属则臂带黑纱,同时也不再有严格的居丧守服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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