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闯红灯撞到行人,行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医院和司机各应该负多少责任?
救护车因为是分秒必争,所以时常有撞死人的情况发生,那么出现事故后责任怎么划分,是行人还是救护车的责任,是公家还是个人的责任,这里面说道可是很多的。
恰巧,这两天就有一起事故是救护车撞死正常案规章制度行驶的摩托车。这起事故中,救护车全责。
事故大概3月11日晚,钦州市中医医院接到报警,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故事中有人受伤严重,需要人抢救。随后,救护车拉着两名伤员赶回医院,途中因为已经晚上8点46了,救护车只开了灯而未鸣笛。在行至一十字路口的时候,直行闯红灯的救护车撞到了走转向的摩托车,导致汽车的男性受重伤。
事故发生以后,救护车内的急救人员马上用车内的设备进行急救并报警,无奈受伤太重,导致死亡。3月30日,钦州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处理,救护车全责。
我国法律规定,司机开救护车是职务行为,个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存在主观过错,在医院进行赔偿以后,可以主张向司机索赔。受伤者的家属应该找医院。
救护车违反交通规则,因为救人的话,是可以免责的。如果因为个人原因,不是在救人的情况,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喜欢请关注我,每天推送有意思的文章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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