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出生的孩子为什么一个月以后才有名字?

趣谈唐宋元明清,在幽默中掌握历史新知识!

元朝出生的孩子一个月后才有名字属于谬论,无论是元史、明史、清史都没有相关记录。

元朝南人取名字是一件很卑微的事情

众所周知,元朝把自己统治下的民族分成四个种类,每个种类在社会所占的地位、资源、环境都有很大的差异。第一等人是蒙古人,第二等人是色目人,第三等人是汉人,第四等人是南人。

而蒙古族之所以如此分类,直接原因便是:先后接触顺序不同。与蒙古最早开打的,就是西域色目人,紧随其后的是汉人,在之后是南人。

那这个分类有什么必要的依据呢?举个例子:一等蒙古人杀掉四等南人需要赔偿一头驴;四等南人杀掉一等蒙古人需要赔偿性命若干、财产若干。蒙古人打南人的时候,南人不可以还手,只能采取法律诉讼。

在这样高端的等级压迫之下,对于南人孩子的名字也能窥探一二。南人的孩子,是不可以有具体汉字的,只能用大写数字来代替。比如说是五月初八出生的,那么就叫做五八外加上家人的姓氏。

没错,这不是历史

和之前板块不同,咱们来点悬的,讲一讲野史。在此声明,下面所讲内容百分之九十九属于扯淡,并不正确。

元朝出生的孩子一个月内不命名,是不是因为孩子活不过一个月呢?那孩子活不过一个月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有人为之么?换句话来讲,孩子活多久怎么可能是人为控制的?

答曰:可以人为控制,第一个孩子活不过三天。

这涉及到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摔头胎。

元朝统治者规定,凡是南人女子结婚,必须提前三天送到蒙古地方长官身边服侍三天,民间含蓄的说法叫做侍奉。至于在侍奉期间发声了什么,不难想象。

等三天之后,女子才可以回到住处,与男子结婚。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胎的孩子是谁的?这种惨绝人寰的手法彻底激怒了南人,往往会把第一个孩子摔死。

有趣的是,这在野史中频频出现的暴力手段却在正史中无人提及。而当时整个蒙古族人口巅峰不过百万,绝大多数驻扎在大都、西北、漠北,在南方的似乎少得可怜。如果所有的南人都采取这样的手法,蒙古族似乎又吃不消。

最为权威的史书是清光绪皇帝年间的《尽余录》,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下。历史疑云之下,似乎很难去揣测了。

元朝出生的孩子为什么一个月以后才有名字?

元朝时为何汉人取名多用数字代替我?

元朝时,汉人孩子出生,是不能随便取名的,于是汉人只能以数字取名。

放在现今社会,如果你身边的朋友都是叫“李初一”、“张十三”、“王二五”等,是不是觉得很奇葩很搞笑?但在元朝时,这是最稀松平常的。这是因为根据元朝律法,汉人出生不可取名,只能用家族内排行代替,而古代一个家族人口众多,一个月内家族内出生的新生婴儿可能较多,为避免混淆辈份和排行重名,因此出生后不能立即取名,以至于汉人出生后一个月,都是没有名字的。为何会这样?这首先得从元朝汉人的地位说起。

蒙古人的铁骑踏破大宋江山后,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八年(1271年)建立元朝,结束了中原自唐以来的分裂局面,使中国再次实现了大一统。由于蒙古人是用暴力镇压和血腥屠杀获得的政权,统一中原后十分害怕汉人造反,因此为了削弱汉族人民的反抗,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在元朝建立后采取了民族压迫政策。

首先就是体现在阶级的划分上。忽必烈时,按照蒙古征服的先后顺序排列,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汉人地位比较低,最晚征服的南宋也就是南人地位最低。 这种阶级森严等级的划分,将汉人的地位和尊严牢牢踩在蒙古人的脚下,从而使其获得的统治权保持着一种先天的优越感。虽然后来元统治者对汉族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精英阶层采取了威逼利诱的拉笼政策,并采用较蒙古人先进的汉法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但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并使元朝的统治取得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但自上而下,对汉人一直是采取歧视的政策。

如法律上汉人处于劣等地位。元朝法律规定:蒙古和汉人犯罪,实行区别对待,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只能向有关部门申诉,不能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需赔偿一匹驴子或交一点丧葬费就可免于处罚,而汉人殴打蒙古人则有牢狱之灾;打死蒙古人更要偿命。在蒙古人眼里,汉人价值和一匹牲畜无异。诸此种种,带有明显的民族压迫色彩。

政治上仅少数汉人知识分子精英和地主贵族可进入官僚体系,但不能享有与蒙古精英阶层同等待遇,如蒙古人任正职,汉人、南人地主贵族只能充当副职。蒙古人由科举出身者,一做官最低都是六品,而汉人、南人则要根据其等级地位递降一级。

经济上,元朝对田赋税收和徭役实行南北分治的政策。汉人要承担比蒙古人更加繁重的赋税和劳役。元朝统治者还经常下令没收汉人、南人的铁器、马匹等私人财产。怕汉人造反,还不许汉人、南人习武集会。甚至夜间不能点灯。

蒙古人对汉人的这种歧视,甚至延伸到出生取名政策上。元朝规定,汉人和南人是不能随便取名字的,名字只能用数字,以示轻贱。我们知道,中国人的名字,一般包括两个东西,一个是姓,一个是名,一个有名有姓的人,才意味着正式的社会地位和做人尊严。但是在元朝,不准汉人取名字,而是以数字代替,一方面,因为在蒙古人的脑子里,汉人名字太复杂太难记了,用数字代替,容易记住。另一方面,由于贫苦百姓无法享受上学读书权利,基本都是文盲,因此给孩子取名时用数字排序来代替是最简单的办法。元朝初期,平民布衣不入学堂和不入朝为官,就不配拥有名字,只能以父母年龄相加或家族辈分排行或出生日期命名。这样比较方便简单易记。一般是父亲和母亲生他时的年龄之和或生日之和,比如朱元璋原名叫“朱重八”,因为他父亲和母亲生他时都是44岁,加起来刚好就是88岁,因此取名为朱重八。朱元璋这个名字还是他参加郭子兴军队时郭子兴给他取的,以图吉利,意思要全歼元朝!

清代俞樾在《春在堂随笔》第五卷中记载:“元制,庶人无职者不许取名,而以行第及父母年龄合计为名。”)“行第”就是家庭或家族出生“排行”。就是说,兄弟出生有先后顺序,同辈最早出生的(最大的)排为一,老二排二,老三排三,依此类推,但这兄弟不一定是亲兄弟,往往是家族里的平辈兄弟,依次排列的。元统治中原九十八年,约三四代人,都用“排行”。所谓“以父母年龄合计为名”,比如父亲24岁,母亲22岁,父母年龄数相加即得46,生子故而取名“四六”。若父亲23岁,母亲22岁,父母年龄数相加为45,那么生子可能名叫“四五”,也可能名叫“五九”,因为“五九四十五也”。在中国百姓家族谱中,也常常能看到元代和明初时人的名字多用数字。如男的叫“萧十一”、“李六六”、“张廿六”,女的叫“杜十娘”、“李十三娘”等等。还有一种特别的数字取名方式,就是孩子出生时,用祖父的年龄数来取名。如孩子出生时祖父时年72岁,孩子就取名为七二。那这样排下去岂不会好几代人辈份都混淆了!为了避免这点,一般族谱上除了用“排行”名登记外,还会注字、号或名,到明初,仍有沿袭。

如果家族内兄弟姐妹的名字也是一一、二二这样的,因为“一”和“二”重复了,所以避免混淆,一般会在数字前面加个“重”,比如说“八八”就叫“重八”,所以朱元璋也叫“朱重八”!根据朱洪武撰写的《明太祖御制朱氏世德碑记》,朱元璋祖宗五代名字都含有数字。如朱元璋的五世祖名叫仲八;高祖名叫朱百六;曾祖父名叫朱四五、朱四九;祖父名叫朱初一;父亲名叫朱五四(后改为朱世珍);朱元璋的几个哥哥分别名叫重四、重六、重七。朱元璋母亲名叫陈二娘。

那么用数字取名是不是元朝的特例呢?很显然不是。早在唐宋时期,中国人就喜欢用数字取名了。如唐代,达官显贵和文人墨客就比较偏爱用数字取名。从唐诗中我们也可以略窥一二。 如李白名叫李十二。李白的诗《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与夏十二登岳阳楼》、《送萧三十一之鲁中兼问稚子伯禽》等中数字皆为人名。杜甫也有诗《送王十六判官》、《送杨六判使西蕃》、《凭何十一少府邕觅桤木栽》、《送孟十二仓曹赴东京选》、《送张十二残军赴蜀州》等皆提到数字人名。 从唐诗中我们可以看出,文人墨客大多都爱以数字或数字连带官职(或正名)称呼对方,这成了唐朝士大夫阶层十分普遍的现象。不仅男人如此,妇女也多以数字为名,如文学作品里诸多的“数字娘”就大量出现于唐宋时期。如唐代民间流传的《荆十三娘》《黄四娘》的故事,杜甫诗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宋代小说《夷坚志》中更是记载了大量的数字姓名:如“鄱阳城民刘十二”、“云兴国军民熊二”、“南城田夫周三”、“楚州山阳县渔者尹二”、“临川人董小七”、“徽州婺源民张四”、“黄州市民李十六”、“鄱阳乡民郑小五”等等。

比较有趣的是,唐代人用数字取名多见于文人墨客,是一种风雅!宋代人数字取名是为了方便;而到了元代,用数字取名则变成了一种歧视和地位低下的象征。应该说,元朝统治者,只不过是发现了这种取名法更简单易记并且将其强行推广发扬光大了。而且元朝规定汉人不能取正名只是在统治初期,到元末,由于官僚腐败,社会动荡,政府对于平民百姓取正名已无暇顾及,因此到元末平民百姓取正名的也越来越多了。

元朝出生的孩子为什么一个月以后才有名字?

关于这个问题没有找到相关资料来说明元朝明确规定孩子出生后一个月才可以取名字,之所以有些父母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后才给孩子取名字可能出于以下原因:

1.当时医疗水平有限,孩子才出生本身娇弱,抵抗力差,容易生病,死亡率较高,之所以一个月后取名可能是考虑到这点,等一个月后,孩子存活下来的概率大许多,再为孩子取名。

2.当时人们受教育水平不高,父母们有知识的比较少,识字的人也少,所以给孩子取名对他们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一拖再拖。

3.元朝关于为孩子取名的风俗是:普通老百姓的孩子用数字命名的较多,他们的名字往往是自己的出生日期,或者用父母年岁相加得出来的数字,例如朱元璋就叫朱重八,他的父亲叫朱五四,祖父叫朱初一,曾祖父朱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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