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迷迷糊糊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酒后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到底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这种情况发生后究竟是否违法、究竟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跟个人的身份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关系非常大,如果情况不一样,那结果可能相差甚大,甚至是天壤之别。
比如说,如果双方是正在谈恋爱中的人、是恋爱关系,两人在酒后迷迷糊糊地发生了关系,只要双方愿意、出于自愿,只要对方不去告自己,尽管两人并没有结婚,也不违法,而且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又比如说,如果双方均已婚且非夫妻,或者其中任何一方已婚,两人在酒后迷迷糊糊地发生了关系,如果双方同样是出于自愿的,任何一方都不去告发对方,那这种情况下,双方违反的是社会道德,并不违法,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而且被侵害的一方去举报、报警、去告对方,尤其是女方去告男方的话,那男方犯下的肯定是强J罪,违反治安管理法,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当然,如果受害的一方为男方,那女方犯下的就是猥亵罪,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酒后在迷迷糊糊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酒后迷迷糊糊发生了性关系肯定是要坐牢的,不管有任何的理由只要与女性发生了性关系这个肯定要以强奸罪来处理,所以强奸就是违反了妇女的意志,挨着人家发生关系。
人最怕的就是走错了路,迷迷糊糊的情况下与她人发生了性关系,如果自己控制住自己就不会发生强奸的事情,跟我们村的有个人就是这样,他喝酒醉了以后就挨着邻居发生了关系,醒来以后就说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会和别人发生关系,其实这些都是诡辩论,如果真的能够克制自己,再怎么控制不住都不会做出有违人伦的事情。
只要是强奸了女性,都要坐牢,如果是强奸了未成年人恐怕要牢底坐穿,或者就是死刑,强奸犯就是最可恶的,也是最没有骨气的,我听别人说,强奸犯去了监狱里面都要被别人打,因为牢狱里面的犯人他们都看不起强奸犯,强奸犯就是一种软弱的行为,一种有伤人伦的行为。
如果是强奸已婚的少妇,情节严重的也是要坐几年的监狱,这个是不可避免的,迷迷糊糊强奸已婚少妇说明人家有丈夫的,跑去别的家庭去强奸别人,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说自己是醉酒了,才发生了性关系行为,这些都是借口,这些都是不成立的。
别说在不醒人事的时候把别人给强奸了,即使是猥亵女性都要坐牢,发生了性关系,说明就构成了强奸行为,这是要付法律责任的,不可能说一句话不小心挨着别人发生性关系就这样就可以了。
迷迷糊糊发生性关系,这些一般是在熟人的身上发生,如果不熟悉的人怎么也不会是迷迷糊糊,或者不在状态的情况下,把别人给强奸了,一般都是拿住人家的各种生活规律,或者人家生活中的各种行为才会发生强奸的行为。
只要发生了关系,只要是人家不同意的,都是强奸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强奸行为是可耻的,也是最没有面子的。
强奸妇女一定是判3年以上7年以下,不管是什么,只要是强奸一定会判刑。
酒后在迷迷糊糊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俗话说,人醉心不醉,喝过酒之后虽然人的意志力、辨认力和控制力会有所削弱,但是内心对于事务性质包括自己行为的认识是清晰的。
因此,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笔者举一个醉酒犯罪的真实案例,权当抛砖引玉,希望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启发。
简要案情:阿丙是一个小混混,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经常干些骗吃、骗喝、骗色的勾当,而且阿丙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屡屡得手、屡试不爽。
一天夜晚,阿丙从网吧打完游戏出来,饥肠辘辘、囊中羞涩,在街道到处寻找吃饭的机会,走到一处大排档旁边,阿丙发现一桌四男四女喝的面红耳赤、酩酊大醉,仍在咋咋呼呼地“拼酒”。
阿丙抓住机会不邀自去,对着众人说:“这么巧,喝喝喝,继续喝,咱们不醉不归......”
酒兴正浓的阿呆(男)及女友阿媚等人根本没有多想,阿呆认为阿丙是自己朋友的朋友,朋友认为阿丙是阿呆的朋友,总之阿丙坐下很自然地加入喝酒🍶行列,大家杯觥交错、把酒言欢,直到大家喝的东倒西歪、彻底断片,尤其是阿呆及女友阿媚饮酒过多,行走困难。
都说饱暖思淫欲,阿丙吃好喝好之后,醉意朦胧,看见面色红润、妩媚动人的阿媚心生淫欲,遂对着众人说阿呆喝的太多了,你们回去吧,我送阿呆及女友回家,大家不置可否,各回各家。
醉醺醺的阿丙和阿呆共同搀扶不省人事的阿媚踉踉跄跄地步行至二人不远处的公寓,阿丙借口上卫生间待在里面,阿呆及阿媚进入卧室倒头就睡,不久鼾声大作。
阿丙听见鼾声后蹑手蹑脚走入卧室,轻叫二人,根本没有任何反应,遂上床对阿媚实施了性侵,之后心满意足坦然离开现场。
次日中午阿媚醒来,发现自己下身赤裸,传单湿了一大片,而阿呆全身衣服完整,二人根本没有发生性关系。二人仔细回忆昨晚的事情,感觉事情蹊跷,遂报警。
侦查人员通过调取周围监控锁定阿丙,并对床单上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与阿丙的基因分型完全一致,面对铁的证据,阿丙只能如实供述趁阿媚等人醉酒之机,对阿媚实施性侵的违法犯罪事实。
阿丙辩解自己喝醉了,阿媚也没有反抗,双方都是饮酒之后自愿发生的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上述法条规定可知,强奸犯罪的手段除了暴力手段,还包括其他以非暴力方式而违背妇女意志发生的性关系,故无论是否采用暴力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的本质并无不同,依法同样构成强奸罪。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丙趁被害人醉酒之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依法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人违法犯罪都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唯有心存敬畏,遵纪守法,方能平安健康,幸福久远。
酒后在迷迷糊糊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酒后迷迷糊糊发生了性关系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得分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酒后分两种状况。一种是真喝醉了,既然是醉了,就没有什么欲望了,也没有什么行为能力了。就像我一样,喝醉了就躺在一个地方呼呼大睡,就算旁边有个美女在诱惑我,我也是有心无力。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所以,压根就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之类的。另一种是假醉。俗话说得好:酒醉心里明。酒醉都心知肚明,何况是假醉呢?酒后与别人发生关系,关键是否对女性使用了暴力和威胁没有。如果没有,那就是你情我愿,皆大欢喜,屁事都没有。倘若借着酒劲,对女性使用了非法手段,那还得看你走不走运,对方报了案的话,你就等着公安人员上门吧,然后以强奸罪判你个三五年的不在话下。
在这里善意的提醒一下,男性朋友与女性朋友交往,千万要小心翼翼了,人家是弱势群体,不要动不动就去打人家主意,更不要借着酒后乱性霸王硬上弓。有时候看似没有后遗症,但一旦人家性情大变,或者没有达到所需要的目的,很有可能反咬一口,让你不死也得脱层皮。
所以,酒后可以失言,但不能缺德,更不允许乱性,否则后果很严重。
酒后在迷迷糊糊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一名女子说前晚她在一酒吧内,跟5个男人喝酒,后被他们带至某大厦的一房间内轮奸了。
冠名“李冠丰”的那个大男孩跟他的四个狐朋酒友,当即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后经警方查明,“李冠丰”是某著名歌唱家之子,真名为李*一,随即引起轩然大波,引发社会广为关注与讨论。
这一恶性事件,就是酒后乱性的结果,给当事人带去了一生都挥之不去的伤疼与阴影。
如果是女方酒后迷迷糊糊跟男方发生了性关系,醒后她控告男方强奸,那男方的罪名十有八九就成立了。
男方若在酒后借着酒劲跟女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女方如果咬定男方违背了她的意愿,那男方的罪名也基本会定下来。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作为一个男人,切不可在酒后跟女人发生性关系!否则,强奸的帽子很有可能就要戴上了。
哪怕是跟恋人或者老婆都不可以!因为酒后的性行为若使女方怀孕,则可能会生下一个智障或畸形儿。
对于女人而言,更不能在外面跟男人喝酒,一旦烂醉如泥,就会任人摆布,极有可能会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邪念有时是在一瞬间产生的,面对失去反抗能力的女人,那种色迷心窍的男人会把持不住自己。
为满足邪恶的欲望,他会铤而走险,铸下大错,最终既害了女人,又毁了他自己一生!
酒后在迷迷糊糊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我不明白,谁酒后乱性。分述如下,讲的都是成年男女,精神正常的:
一,如果双双酒后乱性,女方醒来后不告状,就没有什么责任要承担。相反,女方告状,男方涉嫌强奸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男方酒后乱性,女方没饮酒,女方默认了,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相反,女方告状,男方应承担。
三,女方酒后乱性,男方没饮酒,女方默认了,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相反,女方告状,男方应承担。
总之,我国《刑法》在这方面,主要是保持女方,只要违背女方的意志,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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