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为什么不能和平解决,非要起诉法院去解决,什么原因?
提问者弄反了,应该说很多事情不能和平解决,所以才去法院起诉。中国人2000多年形成的观念就是怕见官,怕麻烦,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一般不会去法院起诉。如果邻里争端诉之法律,道德和舆论上面会受到压制。
去法院起诉的话是因为走投无路了,实在没有办法,可能解决不了。这是旧的观念,如果按照新的观念来说,任何事情的争端,走法律途径,那个是最佳的。说明咱们的法律意识正在增强。以前解决不了争端的话,可能会采用暴力,法律才是最文明的解决方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去法院起诉,本身就是一个进步。说明老百姓开始懂法学法用法。
法院起诉应用比较频繁也反映了社会变革问题,在农耕时代,可能现在有些农村还存在这样的习俗,遇到了大的问题,由中间人比如像辈分高的人,或者族长或者乡绅来解决。但是现在族长乡绅已经作用很少了,辈份高也没有多大的威信了,因为现在进入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也就是城市社会,出现的争端不是本村的或者本族的,而是两个陌生人之间,所以他必须要找一个中间人,公权机关和法院恰好满足了这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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