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中华的传统文化之中,极重孝道,而在古代按照儒学的观念,在朝为官者,若是在位期间遇到了父母离世,那么不管其到底是什么位置,都要辞官回乡为父母守孝,而这种情况,在当时就被称作丁忧。
由于时代不同,有很多的汉字古代与现代的意思并不一样,丁忧也是如此,在《尔雅》之中,将“丁”解释为“遇到、遭逢”,而在《尚书》中,“忧”指的是“居丧”,古代家中遇到父母离世,儿女子孙们自然会忧伤,遵循传统为父母守丧。
作为古代官吏必须遵守的规则,丁忧早在先秦时就已经出现并且确立了下来。周朝时的规制: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在东周即春秋战国时代,当时的儒家体长重丧,所以也就提出了“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足以当大事”的思想。
《礼记》之中对于居丧的各个环节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衣食住行等规定很详细,时间是三年,之所以确定为三年,因为孔子认为父母养育孩子,从呱呱坠地到童智渐开,大概有三年的时间,父母要须臾不离,浪费了三年的青春年华,而父母离世之后,子女也应该放下一些陪伴父母三年,以报答养育之恩。
而在丁忧期间,不准婚娶、不能宴饮、不能作乐、不能生子、不能出游,也就是说,基本停止了所有的欢庆和娱乐活动。
不过在秦与前汉时期,守丧还只是一种道德良俗,并非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有孝心有道德的人必须要做,其他人不置可否。
然而到了东汉,对于居丧的诸多条件开始明文规范起来,甚至有些朝代将其明确违制入刑,居丧丁忧,逐渐也就成为了法律强制规定的一种制度。
先秦时代,丁忧者的身份很宽泛,而到了后世,大多指的是官吏居丧。
古代的人,在父母死后,子女们按照传统礼法需要持丧三年,在此期间不能婚假娱乐,任官者也必须离职,这称作“丁忧”,而这样的规制起源于汉代。
古代的丁忧居丧极其重要,世人对此珍而重之在人类世界的大多数地方,父母离世都是很伤心的事情,在古代中华文化之中尤甚,先秦时代,孔子的学生宰予曾说:“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实在太长,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崩,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是导致礼崩乐坏。”所以宰予认为,为父母守丧,一年就够了。
然而,宰予却受到了孔子的反问:“父母离世,你还吃好穿好,能够心安吗?”没想到宰予回答“能”,气得孔老夫子呵斥其“不仁”。
不过宰予所说也的确是事实,守丧期间由于很多的事情根本就不能去做,所以自然也就会引起很多的麻烦,墨家对于儒家规制的三年之丧就非常反对,认为守丧的礼节规矩太多,会引起很多的祸端。
只不过在尊奉儒家的人看来,人生在世除了利益之外,总是要有些精神追求的,不然就产生不了神圣感。而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财富去做一件没有实质意义的事情,是创造神圣感的必经之路,神圣感出现了,凝聚力也就出现了。
丁忧制度变成硬规定的时间很迟汉朝时期的官吏,若是恰逢父母离世的话,正式的丧假其实只有几十天,而后来的丁忧守丧三年,其实在汉朝并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
汉成帝时代的丞相薛宣的弟弟薛修,因为母亲亡故而辞官守孝,薛宣认为“三年服,少能行之者”,但是薛修根本不听,执意要守丧三年,结果兄弟失和。
汉哀帝时期,河间王刘良为母亲守孝服丧三年,因此得到了汉哀帝的表彰,称赞其为“宗室仪表”,加封万户。
而这些也足以证明,在当时虽然父母离世的确是需要守丧的,但是服丧三年的丁忧之制并没有成为固定的条陈,也并不是什么普遍的现象。而到了东汉时代,虽然大多数的官吏在父母离世期间都会辞职,但也不是硬性规定。
在东汉时代,若是丁忧守丧,也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因为一旦辞职回乡,等到丁忧结束回来,那么就不能直接担任原来的位置,绝大多数都需要从头做起,也正是这个缘故,当时很多人就算父母离世,为了自己的前途考虑,也不会真的守丧三年。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三国时期,孙权下诏:“孝子居丧守孝三年,是天下通行的准则,但贤明的人会为了国家而舍弃个人的私哀,不贤的人勉力为父母守丧三年。遇丧回家奔丧并不是古法,而是顺从时宜,做事应该先公后私,现在国家正是多事之秋,死板沿袭旧的丧礼没有什么意义。”
最终丞相顾雍上奏,群臣议论,决定奔丧者斩。
换句话来说,东汉三国时期,不仅没有硬性规定说官吏的父母离世需要丁忧,甚至说还不允许这么做。
而三国结束后未久,就是魏晋南北朝时代,依旧是乱世景象,丁忧仍旧不适合当时的情况,直到唐朝建立之后,丁忧制度才真正确定了下来,逐渐成为了硬规,只不过当时虽然要求官吏们丁忧,可逃避丁忧者层出不穷。
丁忧有时候只是手段,可以灵活操作父母离世,辞官回乡居丧,在古代这种丁忧制度的确非常普遍,但是由于丁忧的确会对仕途前程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不少人会选择躲避丁忧,甚至隐瞒父母离世的事实,而这在明清时代是很大的罪,一旦被发现的话,也就意味着前途尽毁。
有些情况下,朝廷并不希望某些人离开岗位,即便其父母离世,朝廷也会继续挽留他工作,不准其回乡丁忧,而这种就叫做“夺情”,也就是说,国家夺走了他们对父母的感情。像是唐朝时期的房玄龄、张九龄等人,都是被夺情起复的代表人物,身居要职能力突出的人,一旦丁忧,对个人也好,对朝廷也好,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既然有想要回乡丁忧,朝廷不准的,自然也有朝廷有意夺情起复,却被断然拒绝,坚持要回乡丁忧的。
宋朝的富弼,历经仁宗、英宗与神宗三朝,其母亲离世,朝廷要求其坚守岗位,但富弼依旧坚持丁忧,富弼认为夺情起复是乱世的时候,无奈的做法,太平时期,丁忧守丧是必须要做的,而后的诸多权臣,恋栈权位不肯丁忧,就会有人用富弼来驳斥。
总之,在古代大多数朝代,丁忧其实都比较灵活,尤其是身居要职者,他们是否丁忧主要还是看其主观的意思,若是真的不能丁忧,也可以夺情反复,若是他们自己坚持丁忧,朝廷其实也没什么办法。
丁忧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根据儒家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朝庭官员在位期间,如果父母去世,从得知丧事的那天起,必须辞官回到原籍。为父母守制27个月,这就叫丁忧。
丁就是"遇到",忧是"居丧"。丁忧起源于汉代。汉代丁忧之风日盛,西汉时国家专门做出规定,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如果隐匿不报,一经查出,必须受到严厉处罚。到了唐代,丁忧之风慢慢平息。到了宋代,朝庭更加重视丁忧制度,专门设置机构,由太常礼院管理,凡朝庭官员有父母死亡,须报请解除官职,服满后重新复任官职。到了明代,发生变化,除了父母丧不必解除官职。清代规定,凡大小官员,匿丧不报者革去职务,武将丁忧不解除官职,给予假期一百天。民国以后,丁忧制度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
官员在丁忧期间唯一要做的就是为父母守孝报恩。在丁忧期间,夫妻要分开,吃,住,睡都在父母坟前,不能喝酒,洗澡,剃头,不得进行婚嫁喜庆和一切娱乐活动。
作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孝道教育,丁忧反映的道理就是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不在了,子女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要好好的思念父母!
丁忧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云享来答。
“丁忧”,“丁”的意思是遭遇,“忧”表示丧事。丁忧始于汉代,那个时候的丁忧范围很广,不仅仅是父母之丧要丁忧,兄弟姐妹之丧也要丁忧,因此汉代的时候因丁忧去官很流行。后来才慢慢变成只要父母之丧才需要。
其实,“丁忧”这个说法早在春秋的时候就提出来,那么“丁忧”为什么真正流始于汉代呢?
一开始,居丧三年更多是孔子个人的主张,当时百家争鸣,儒家只是百家之一,并未取得思想统治地位。直到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丁忧制度才日进推崇。
“丁忧”的期限是三年,为什么是三年呢?
因为古人认为,在人生的前三年里,孩子一刻都离不开父母,父母在他的前三年细心照顾,因此父母死后,需要守孝三年,以表孝敬。在这三年里,要在父母的坟前建一间小屋,吃住睡都在这里,并且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停止一个娱乐活动。
因此,丁忧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并且三年离开岗位,三年后岗位都不定还有。于是,会出现有些人匿丧不举、秘不发丧,或者“丁忧”期间作乐、求取功名、婚假、生子。而一旦被发现,则会收到眼里的惩罚,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徒刑,或遭到流放。
与“丁忧”相伴随的一个不容忽视的词,叫“夺情”。
“夺情”就是因特殊原因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强招丁忧的人为官。我们熟悉的很多有名的历史政治人物都曾有被夺情的经历,比如张居正、长孙无忌、房玄龄、褚遂良、姚崇、张九龄等。
万历年间,张居正的“夺情”闹得满城风雨,当时小皇帝依赖张居正,不愿意放他回原籍“丁忧”,张居正三次上疏,乞求丁忧,皇帝三次不准,张居正便中止守孝。其实当时张居正当时权势滔天,也不愿意出现三年的空档期。甚至第二年皇帝大婚,张居正直接从素衣换成吉服,然后正常生活。由此激怒了全国读书人,官员们纷纷上书批评张居正。不仅朝野哗然,民间街头出现大量的匿名标语。但是皇帝严惩了批评者,生生将这件事压下来。
不过,三年丁忧针对的是文臣,武将惯例做法则是给假100天,也不解除官职。毕竟一将难求,而武将突然换人容易危及国家边防安定。
丁忧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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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简析其含义“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忧,居丧也。”
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其含义逐渐演变成——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其次,简述其出于何朝丁忧,起源于汉朝时期。
到了宋朝的时候,有专门的人负责这一个礼制。当时,负责主事“丁忧”的官员叫做太常。太常,古代朝廷掌管宗庙礼仪的官员。太常的主要职责有:一是主管祭祀社稷、宗庙和朝会、丧葬等礼仪。祭祀时充当主祭人皇帝的助手;二是主管皇帝的寝庙园陵及其所在的县。
为了丁忧之事能完全做好,古代还专门让人掌管丁忧之事,可见,丁忧在古代的时候确实是件十分重大的事情。
最后,丁忧制度的出处丁忧制度最早见于《晋书·袁悦之传》记载:
“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
意思是说,袁悦刚刚成为谢玄的参军没多久(军职的一种),就得到了谢玄的重用,但是在此期间,袁悦的亲人恰好离世,因此,袁悦只好丁忧回乡。
其实,就古代来说,礼制方面是及其严格的。所以丁忧的时候,官员不论大小,都需要严格遵守,否则被查出来,是要遭到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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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忧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按"五经″中的《礼记》记载,起于三代,并有所规制。至周朝时形成制度雏形。再到汉武帝时,经儒生演礼,定六尚,而基本定型。而″守三年丁忧之制"大约在唐以后,且一千五百余年基本没有大的变动。
丁忧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丁忧”的丁,解释为“当”,也就是遭遇的意思,所以字面上讲,丁忧就是遭遇忧伤。这个词不会泛指一般的忧愁伤心,和咱们小老百姓也没有啥关系。在大多数时候丁忧指的是父母去世之后,官员需要回家奔丧并且需要守孝三年。
三年之丧有多重要?对于父母去世这件事,不管是在哪个文明社会中都是伤心大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尤为严重。孔子和其学生宰予的一段对话就能说明在儒家眼中丧事的地位。
宰予说:为父母守丧,要三年时间,这个时间规定实在是有点长了。“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三年守孝在宰予眼中会造礼坏乐崩的严重后果,所以他觉得守丧一年就可以了。
孔夫子说:你父母去世不久,你就好吃好喝,你心里安心吗?
不料宰予来了个直接了当的回答:“安!”宰予的回答让孔子很愤怒,斥责宰予不仁。孔子认为“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由此可见孔子对三年之丧的高度重视。
作为以实用著称的墨家对丁忧守丧则是进行了严格地批判:丧礼的规矩太多太重,严格遵守会导致人的体质下降。在守丧期间,男女不能交媾,这将大大降低婴儿的出生率。在丧礼中不能做很多工作,国家和社会都会因此瘫痪,等等等。在墨家看来,儒家这套丧礼简直是百害而无一利。
但是孔子的传人们是不会因为这些攻击而动摇的,毕竟人活着除了眼前的利益,总是要有点精神追求的啊。神圣感是怎么产生的呢?投入巨额的时间、精力和财富去做一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事,这就是创造神圣感的必由之路,神圣感有了之后凝聚力也就在其中了。其实现在的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嘲笑那时的儒生迂腐,实际上古今中外的人群,大概都很难跳出这种靠折腾来找认同的套路。
在战国乱世,百家争鸣,儒家的主张不会被普遍遵守;秦朝焚书坑儒,就更不会听信那一套了,但是到了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要求官员们都守三年之丧,父母去世之后就应该离职,也就是后世的“丁忧”应该就成了制度了吧?
然而并没有!
丁忧,忠与孝的对立汉代官员的父母去世,政府给批的丧假大概只有十多天。至于守孝三年,整个汉代都没有形成一个书面的制度。但是有些官员却坚持做到了三年守孝,做到以身作则地践行丁忧制度,这是为啥呢?为了博得美名。
汉成帝时丞相薛瑄,他的后母死去之后,他的弟弟薛修辞去官职为母守孝,而且不顾其兄薛瑄“三年服,少能行之者”的劝告坚持守孝三年,为此兄弟二人从此不和。汉哀帝时有个诸侯王,为他的母亲守了三年孝,汉哀帝表彰他是“宗室仪表”,并且加封了一万户给他。由此可见,服三年丧并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根据史料认为东汉的官员守丧的风气要比西汉兴盛,以至于朝廷似乎也默认了官员父母去世之后,他就要离职。但是在诏书中出现的“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之类的表述的意思是你要守丧皇帝不拦着,但是这并不是制度的要求。丁忧完之后,朝廷给这位官员的待遇是:可以给你保留重回官场的资格,但是原来的行政级别就别想了,你得重头干起,幸运地可能会得到一个低得多的职位。
其实这也算合情合理,守丧又不是国家制度,是你自己要去刷道德分的个人行为,所以造成的损失理所当然得由你个人所承担。在东汉,宗族势力发展迅速,通过守丧来彰显自己是个孝子,也会获得更高的回报率。最著名的例子当属袁绍了:袁绍20岁时担任濮阳县长,上任不久自己的母亲就病逝了,袁绍回家奔丧。后来想到父亲去世的时候自己还小,还欠着父亲的三年之丧呢!一起补上吧!就是这六年为袁绍积累了声望。
到了三国时期,这种忠孝的对立就更加明显了。在孙权当上皇帝之后,曾经下过这么一道诏书:太平盛世理应守孝三年,但是现在是乱世啊,所以既然当了官,父母去世就不用回家了,腰里系跟麻绳就接着处理公务吧!但是有人就是坚持守丧,“忠节在国,孝道立家,出身为臣,焉得兼之!”最终朝廷决定谁敢奔丧,就砍他脑袋!
晋朝是一个在世家大族支持下才建立的王朝,以孝治天下鼓吹的格外响亮,晋朝皇帝带头守三年之丧,官员守丧的风气格外兴盛。“丁忧”这个词也是在那个时代才正式出现的。
接下来就是乱哄哄的南北朝时代,南朝的世家大族出身的官员自然得讲究守丧的,并且已经把这一行为当作体现华夏文明先进性的一种手段了。而北方鲜卑族建立的北魏,本来是没有丁忧这一说的,但是既然仰慕汉文化,要争夺华夏正统,那当然也得提倡守丧。民间的积极性不高,那么政府就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就这样丁忧成了一项不得不遵守的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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