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与朝鲜的朝贡制度究竟是怎样的?

朝鲜王朝是明帝国最重要的藩属国,也是明朝众多“不征之国”中的首位。朝贡体制是古代东方国际秩序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以中原王朝为中心。朝鲜王朝建立以后,频繁对明朝进贡,是明朝所有藩属国中进贡最多的国家。

“威化岛回军”之后,李成桂推翻高丽王朝,明成祖夺位之后正式承认了其地位,朝鲜王朝成为了真真正正得到中原承认的“合法国度”。而那个时候,朝鲜半岛对于中原的朝贡制度再次建立起来。

朝鲜王朝对明朝采取“事大主义”,朝鲜国王、世子均由明朝册封,朝鲜国王同于郡王,但得到明朝青睐的朝鲜君主能够使用亲王冠冕服饰。

与如今韩国人自己往脸上贴金的韩国古装剧中不同,古代朝鲜国王不得自称为朕,只能称孤、寡人,只能被称作大王、殿下,不得被称作陛下;其正妻只能是王妃,死后得到明朝允许可追尊为王后;储君称作世子,也必须由明朝册封才能够合法。

历史上,朝鲜王朝与琉球、越南并称中原最重要三大藩属朝贡国,以朝鲜为最。朝鲜王朝每年进贡少则两次,多则三五次。由于太过于频繁,明朝皇帝都感觉非常厌烦,甚至强行规定朝鲜使臣每年朝贡不得超过两次。

朝鲜王朝所在之地向来贫苦,能够进贡的物品非常有限,主要就是品质不好的柞蚕丝绸、铜矿、皮毛,还有美女。而明朝作为赏赐回报,会回报数倍乃至十数倍的银两珍宝。万历援朝战争之后,朝鲜王朝对明朝更加感恩戴德,只不过明朝后期阉党乱政,加上辽东被后金占据,前往朝鲜册封的使臣甚至变成了太监,压榨索取无恶不作。

最终,满清入侵朝鲜王朝之后,强迫朝鲜断绝与明朝的宗藩关系。然而朝鲜阳奉阴违,在明朝灭亡后使用崇祯年号数百年之久。

明朝时期与朝鲜的朝贡制度究竟是怎样的?

朝贡,又称进贡,是一方将财富以某种形式给予另一方,以表示顺从或结盟,尤其是君主国里臣民献上礼物给君主,或藩属国也会向宗主国献上礼物。这些礼物称为贡品。朝贡是地方臣服于中央统治者,或者属国臣服于宗主国的表示。

明成祖朱棣搞政变当上皇帝,做了亏心事,就怕鬼敲门,这个“鬼”就是被赶下台的侄子建文皇帝。同时,他又希望四夷来敲门,如果万邦来朝,就表明他的篡位获得了国际承认。

高丽是最早来敲门的朝贡国,这时它刚被朱元璋改名为朝鲜。明成祖不但厚赏朝贡使臣,还派了宦官黄俨专程去朝鲜打赏。其中赏赐朝鲜国王的有:冠服一副,五色珊瑚旒珠并胆珠一百六十六枚,金条十三条,金饰一副,锦缎、纻丝、纱罗十六匹,《元史》、《十八史略》、《山堂考索》、《诸臣奏议》、《大学衍义》、《春秋会通》、《真西山读书记》、《诸子全书》各一部。搞得国王惊喜交集,惴惴不安问道:“皇帝何以厚我至此极也?”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几层意思。

其一。四夷其实并非总是主动来贡的,历史上经常上演天朝邀贡这么一出。举几个例子。

北宋经常战败,而每次均四出遣使,广招来贡。太宗北征惨败的第二年就派出八名宦官携带诏书和金帛到海外邀贡。而且对应召而来的朝贡使赏赐无度。这叫做“柔远人以饰太平”。

朱元璋上台翌年的正月和二月,就连派使者携带《大统历》和丝织品到日本、占城、爪哇、西洋诸国赏赐国王,劝其改奉正朔。两年内十国应召来华。前面讲到的明成祖,在登基当年就广发请帖,仅八月至十月就八次遣使邀贡。有个使臣陈成,跑西域丝绸之路就跑了四个来回,而郑和六下西洋更是高潮迭起。效果倒也显著,光是郑和就一共拉来了三十个国家,还有四个国王亲来觐见。自唐末就与中国没有官方往来的日本也来朝贡了。所以《明史》对永乐皇帝大赞特赞:“四方宾服,受朝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

其二。朝鲜是最积极的朝贡国。正是由于“高丽贡献使者往来烦数”,导致明朝对各国设下朝贡期以加限制。朱元璋劝高丽国王王颛不要太过勤快,可是仅洪武五年二月到十月,高丽就变本加厉来了五次。朱元璋只好来硬的,设置期限,只准朝鲜三年来一次或者两年来一次。两年后,朝鲜上表说每年都想来。据统计,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高丽正式的朝贡就有六十次,年均两次。明成祖在位期间,朝鲜年均朝贡四次。洪熙、宣德年 间,年均六次。琉球国有样学样,洪武朝二十八年来了五十四次,永乐朝更时常一年数贡,“天朝虽厌其烦”,也无可奈何,自己招进门的,不好硬推出去。

朝鲜这么积极,它的权利和义务也与众番不同。按照天朝的看法,朝鲜属于特殊的属国。朱元璋这样评价朝鲜:“高丽去中国稍近,人知经史文物礼乐,略似中国,非他邦之比”。朝鲜也奉事中国甚恭,对异族例如蒙古和满洲都不愿意理会,结果蒙古和满清坐了天下之后对朝鲜大加报复。元朝不但要求高丽交纳巨额贡物,还要世子当人质,更要高丽国王亲自朝觐。这是历代朝贡制度中最严厉的规定。蒙古人还看上了高丽美女,高丽不得不设立了一个专职部门“结婚都监”,全国搜罗贡女。

所谓朝贡,其实天朝并不想借此发财,主要目的还是要显示天朝地位而已。因此,历代基本上都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来就行,千里送鸿毛,礼轻情义重,我还要厚赏你。武则天就下令要解决朝贡使臣回国途中的肚子问题,例如最远的南天竺、北天竺、波斯、大食等国使臣,要供应他们六个月的粮食。

四夷不傻,既然朝贡一下就能大发财,自然争相来贡,万邦使臣络绎于途,什么贡期限制,理它作甚。结果天朝越来越难以承受,光是贡物的转运,就成为财政和民政的大包袱,馆驿不堪重负。唐朝开始,政府就不得不限制进京贡使人数。南宋是海外贸易最盛的年代,重名不重实的朝贡不被皇帝看在眼里,因此一再削减乃至拒收贡物。例如建炎三年,宋高宗就说,我用赏赐数十万缗来换得没什么鬼用的珠宝,不如惜财以养战士。于是阿拉伯(大食)的朝贡使就千里迢迢白跑一趟。

到了明朝弘治年间,限制朝贡规模又有了新思路。就是对贡物和夹带货物抽税,并且打个价格来收购,这样可以根据物价波动来修正以前回赐物品太慷慨的弊端。只不过,如何定价,又成了问题。

例如弘治时定价日本腰刀每把三贯,苏木每斤五百文,而宣德八年涨到腰刀十贯,苏木一贯。日本大喜,在景泰四年一次就送来腰刀9483把,衮刀417把,苏木116000斤。明朝礼部大为挠头,紧急大减价,议定按腰刀每把钞六贯、苏木每斤银七分回赐。并且限定日本贡船不得超过三艘,人数不超过三百。

历代朝贡,除了藩国进贡,朝廷回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互市。不光使臣会夹带很多非贡品的货物来作交易,很多商人也一窝蜂跟过来做买卖。琉球一次朝贡,购买的货物就价值十万两银。天朝方面大体上是鼓励的。而在明朝和清朝前期厉行海禁之时,朝贡贸易更成为惟一合法的中外贸易方式。

泰国(暹罗)自康熙末年开始,就将免税大米卖到广东福建,大发横财。而乾隆皇帝为了鼓励大米进口,更恩准凡是和大米一起运进来的各种货物也可以免税。例如运来大米万石以上,则随船货物的税银可免十分之五。

天朝讲面子,藩邦讲里子,后果就是贡物多到用不完。尤其是朝贡盛况为历代所不及的明代。怎么办呢?皇帝想出一个狠招,不管臣工要不要,就把贡物当成薪水硬塞给他们。这主要是永乐末年至成化初年的事情。明朝大臣们领了四十年左右的特殊薪水。每年秋冬,五品以上大员十分之七的俸禄就是府库的过剩胡椒、苏木,五品以下官员是十分之六。宣德九年还规定胡椒按每斤一百贯换算,苏木每斤五十贯。而在贸易重镇广州,当地官员俸禄以胡椒、苏木折支,更是常见。

厚往薄来,重金回赐,尤以篡国登极的明成祖永乐朝为最,因此永乐朝的麻烦也最大。到了清朝,从来不定价收购,藩邦朝贡没了多大油水,来的兴趣就顿时少了许多。直到乾隆年间,朝贡国才有七个:朝鲜、琉球、安南、暹罗、苏禄、南掌、缅甸。到了清末,东南亚属国被欧洲人抢走,越南1883年朝贡后就不再来了。琉球被日本吞并。归附清朝二百五十八年的朝鲜在1894年最后一次朝贡,第二年就被《马关条约》结束了和中国的宗藩关系。天朝终于不再有朝贡的麻烦了,只是天朝自己也快游戏结束了。

元代高丽国王接受元朝封号,用元朝年号纪年。明太祖初即位,即遣使高丽告即位。次年,高丽国王颛即停用元朝至正年号,遣使入明请封。一三七○年,明太祖遣使持金印文诰,封王颛为高丽国王。高丽始用洪武年号,对辽东元朝来使称北元。一三七四年,高丽权相李仁任杀王颛,拥立权臣辛肫之子辛禑为王,遣使来明入贡,明太祖却而不受。直到一三八五年,明太祖才加给辛禑高丽国王封号,并追谥王颛为恭愍王。一三八八年高丽东北面都指挥使李成桂除李仁任,囚禁辛禑,辛禑让位于子昌。次年李成桂废辛昌而立王颛之后王瑶,杀辛禑。一三九二年七月,王瑶(恭让王)让位于李成桂。李成桂(李朝太祖)即位,改国号为朝鲜,次年,改名李旦,遣使来明,贡马九千八百余匹。明太祖回赐纻丝棉布等近二万匹。一三九八年九月,朝鲜太祖以年老,逊位于次子芳果(定宗),一四○○年十一月,芳果因病让位于太祖第五子芳远(太宗)。

明成祖即位,朝鲜太宗遣使朝贡。一四○七年,朝鲜十四岁的世子禔得明朝允准,作为进表使率领各级官员五十余人,随从三十余人自北平府路至明京师南京,贺正。十二月,世子禔至辽东,明成祖特派官员赴辽东迎接。次年正月,朝鲜世子禔在南京进贡马匹金银器物。明成祖数次召见。厚加赏赐。世子禔告归,明成祖赋诗一篇赐世子,并赐白金千两及《大学衍义》等书籍、笔、墨、丝、罗等物品多项。四月间,世子禔回到朝鲜京城,群臣郊迎,街巷结彩,朝鲜太宗设宴慰劳使臣,说明朝“圣恩重大、报谢无由”。(朝鲜《李朝太宗实录》)

一四一八年,朝鲜太宗芳远以年老逊位,废世子禔,传位于第三子裪。明成祖不加干预,诏谕“听王所择”。八月,李裪(世宗)在朝鲜即位,明成祖遣使赴朝,封为朝鲜国王。

朝鲜建国后,与明朝聘使往来,关系是和睦的。

明朝时期与朝鲜的朝贡制度究竟是怎样的?

洪武二十五年(1392)闰十二月,高丽王朝由李氏朝鲜取代。李氏朝鲜建立以后,更是奉行对明朝“事大以诚”的外交政策,保持两国历代的朝贡关系。明朝与李朝之间的交往远远超过高丽,使节之间的往来情由主要有:颁诏、封典、告哀、进贺(登极、尊号、尊溢、册立、贺正、冬至、圣节、千秋节)等。

关于贡期,明朝要求三年一贡,这是洪武五年(1372)九月制定的,当时因“高丽贡献使者往来烦数”,派遣官员前往高丽颁布谕旨。高丽仍要求“每岁人贡”。此后高丽基本遵从每年一贡的规定。李朝建立以后,对朝贡次数的要求更为强烈,提出一年三贡,即贺正、圣节、千秋节,后来又改成一年四贡,在前三贡的基础上,加上冬至节的朝贡。这四贡属于正规的朝贡,实际上,两国使者的往来次数远远超过规定的次数。永乐年间(1403一1424),由于明成祖奉行“锐意通四夷”的海外政策,朝鲜的朝贡次数更是成倍增加。在永乐22年的统治期间,朝鲜朝贡91次,平均每年4次。

终明朝之世,朝鲜朝贡最频繁的时期是洪熙、宣德年间(1425-1435),n年时间,朝鲜共朝贡67次,平均每年6次之多。此后,朝鲜的朝贡次数略有减少,但一般不少于一年三贡。明朝末年,改为一年一贡。

明朝时期与朝鲜的朝贡制度究竟是怎样的?

中国与朝鲜半岛山水相依,两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交往历史源远流长。朝鲜半岛历朝历代秉承孟子“事大交邻”的原则主动愿与中国交好,并与中国保持着朝贡关系。然而,因历史形势的复杂变化,中朝关系也相应发生变化。而本文以明清两朝朝鲜对官服的选择为研究主题,力图从服饰的角度来透视中朝关系。明代之前,新罗、百济、高丽等国家的服饰就“请从中国制”,曾多次派使者到中国来请求赐予服饰。从中可以看出,朝鲜半岛上的国家对中华文明的仰慕之情。但要指出的是,在元朝时期,高丽的服饰受到蒙古服饰的影响,与元朝的实力以及元、朝联姻有关。在明朝时期,朝鲜王朝对中国奉行“事大”的基本准则,也充分体现在朝鲜的服饰制度上。朝鲜方面派朝贡使来中国请求赐予王、王妃、世子等服饰。不过,当时朝鲜王朝的一等陪臣只相当于明朝的三等朝臣,由此反映出当时中国与朝鲜是典型的朝贡关系,朝鲜处于藩属国的地位。而到了清朝,朝鲜王朝依然是中国的朝贡国,可是却没有改穿清朝的服饰而依然保留明朝的服饰,一方面与朝鲜王朝对明朝的再造之恩的怀念有关,也与朝鲜王朝的华夷观有关,他们认为明朝灭亡后,中华文明不复存在,而作为“小中华”的朝鲜有责任将这一文明保存下去。另一方面,清朝统治者主要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统治,多方考虑没有强制朝鲜王朝改穿清朝服饰。本文认为,明清两朝朝鲜的服饰政策与朝鲜王朝所坚持正统地位的华夷观有重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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