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车正常通过绿灯路口,撞死了执意闯红灯的行人或骑自行车人,实际上会怎么处理?

如果开车正常通过绿灯路口,撞死了执意闯红灯的行人或骑自行车人,实际上会怎么处理?不要理论分析,谢谢。 因为前天晚上下班回去,快到小区门口了,两个个骑自行车的人,明知是红灯,也看到车过来了,但是就是一点避让的意识都没有,并且在我开车到他跟前时还骂骂咧咧的。 请问,若真撞到他,实际上交警会怎么判罚?

这个不好回答,因为实际情况千变万化,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交警处理结果也是不同的,但是大部分情况下只要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伤的话机动车很难不承担责任。

交通法76条是这样规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非机动车闯红灯导致的事故机动车一样要赔偿。这条规定就是保护弱势群体,当年看过一个关于这条规定的司法解释大致意思就是机动车本身车速高、质量大,一旦发生碰撞事故必然是非机动车受到的损害更大,机动车上路本身就有这种潜在的危险,因此做出这样的规定。

前段时间金华交警处理电动车闯红灯事故中判定电动车全责,当时网传的视频里非机动车一方与交警有这样的对话:“交警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交警回答:“你告诉我他有什么过错,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子,你为什么一定要给他定个责任呢?因为他是机动车?我觉得这不对吧”这个事故认定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纷纷点赞,称大快人心。

但是我看了这个视频后可以说是百感交集,心里堵。首先非机动车的言论确实有点“被惯起来”的味道:显然他是知道保护弱势群体的规定,否则不会在明知自己闯红灯的情况下还要求判定机动车部分责任。这时候知道法律了?闯红灯时候干嘛了?而交警那见义勇为式的责任认定也让我心里堵得慌:如果非机动车搬出76条的规定,机动车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警该如何回答?

现实中太多这样的事故,机动车明明无过错却承担了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个责任认定让那些车主情何以堪?同样的法律下有不同的认定结果,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这是一个不好处理的问题,如果严格按照过错来判定的话谁也不敢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有可能非机动车不再是弱势群体,违章现象大大减少,但是也有可能事故伤亡会更多,因为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了,有些机动车在无过错的前提下会更加无所顾忌,再遇到类似情况接下来的大家应该都清楚……

就我遇到过的情况来看,机动车无过错的事故交警一般会根据情况处理,如果非机动车有人受伤倒地不起、非机动车驾驶员难缠、年龄大,那么机动车承担责任的多。如果非机动车没有受伤,非机动车驾驶人年轻又知道自己有错,那机动车不仅不需要赔偿甚至非机动车还要赔偿车损。当然了,我只是遇到过那么几起事故有这样不同的处理结果,没有代表性,但是作为我们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只要法律这个规定存在你就尽量不要与非机动车产生摩擦,因为谁也不知道后果会如何。

如果开车正常通过绿灯路口,撞死了执意闯红灯的行人或骑自行车人,实际上会怎么处理?

科目一看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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