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欧洲的女巫会被绞杀,算不算欧洲的黑历史?
当然是黑历史,那是欧洲最黑暗的时代!
1484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敕令:“(女巫们)绝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随后,他发动所有的神职人员参与到镇压女巫的行动中去。欧洲的猎杀女巫,持续三百年左右,超过十万人丧生,史称“欧洲女巫大审判”。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宗教性的现象。但是这个事件的本质实际上是在中世纪的欧洲男性们对于女性的一些强烈迫害。
因为那些所谓女巫并非是在宗教上面的异类,而是指独居的老年女人,接生婆,还有一些从事女性科学女性医疗的工作等这些女性。
她们有两种特征,一类是丧失劳动能力,第二类是反对封建,崇尚科学。
而当时的男性就把这样的女性给定义为了异端,给她们安上女巫的帽子。
最可笑的是,当时的教廷还搞出了所谓的“审判”,就是像法庭一样,给你一个辩解的机会,让“女巫”们证明自己不是“女巫”。
而如何证明呢?
他们会圣戒扔到沸腾的水中,然后让“女巫”用手取出圣戒。最后再将取戒子的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如果手上没有痕迹,就说明其不是女巫,或者说无罪。这不是骗傻子吗?谁的手放到开水里三天后就没事儿了?那不知道茧得多厚。
还有得更厉害,他们会将“女巫”得手脚捆住,扔进水里,如果这个女巫沉下去没有浮起来,那就是无罪。
这样玩儿,不是死也是死了。
所有基本上只要是他们认定了的,那就几乎没得跑!
而他们处决女巫的手段,可谓是极其残忍。
这些女子被定义为女巫了之后,无一例外,全数要被处以死刑。
至于行刑手段,也是五花八门,最常见的是她们会被绑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或施以绞刑。
还有的是装进麻袋,丢尽河里活活淹死,或者在马车后面活活拖死。最惨的是被众人围起来,大家用石头将其活活砸死。
而在处决之前,这些女巫大都会遭到严刑拷打,逼迫她们承认自己的是女巫,以此来彰显教廷的至高无上。
猎杀女巫的本质,其实是和基督教的一些劣根性有着强烈的关系的。当时的教徒他们相信精神力量,但是如果在教育范围框架之外这样的一部分人就被称之为是异类了。
因此就可以很好的解释,崇尚科学的女性工作者为什么会遭到这样一种类型的刑法?
而那些孀居者以及年迈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女人的残忍杀害,则就是和中世纪欧洲高度发展的手工业有一定的关系了。因为手工业也算得上是比较低级的生产力,女性在这里能出的力本来就是很小的。
因为中世纪的男人普遍排斥女性,因此这种失去做家务的能力,没有遵守当时社会规则,劳动分工的女人就被视为异类视之为女巫,残忍的被杀害了。
总而言之,“欧洲女巫大审判”是中世纪黑暗欧洲的一个缩影。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
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正义、没有人权,只有诽谤、诬告、妒忌、变态、残暴和不见天日的罪恶。
为什么欧洲的女巫会被绞杀,算不算欧洲的黑历史?
女巫审判,又称魔女狩猎、魔女审判,是发生在欧洲中世纪,基督徒对所谓异教徒进行迫害的运动。这场从1480年一直到1780年的迫害浪潮,席卷欧洲长达300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陷为“女巫”,便会被立即斩首示众,并将尸体焚烧掉。因多有女性被冤杀,故而这被陈伟是欧洲历史遗迹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欧洲女巫大审判”运动的兴起欧洲关于“巫术”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而巫术一开始便被跟异端联系在了一起。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和会读书写字的女人。
然而时间来到中世纪之初,随着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该绝对服从于男人,为了贬低女性的地位,教会便开始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将所谓的“女巫”活活烧死。早在十五世纪初,欧洲便有镇压巫师的记载,而迫害女巫运动进入高潮则是在十五世纪末。
1848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敕令,言称“(女巫们)绝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并随后发动所有神职人员参与到镇压女巫的行动中。而这股浪潮真正席卷欧洲,则是因两年后,即1486年,传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的臭名昭著的《女巫之槌》,当时几乎是人手一本,书中列举了很多识别“女巫”的方法,从而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教皇英诺森八世
这本《女巫之槌》第一次将十五世纪流行的关于魔鬼和巫术知识概括了起来,并将其强加在了女性身上,由于当时人们对这种新型的知识并不了解,因而盲目将书中的叙述当成了事实,这意味着成千上万的妇女都被无辜的烧死在了火刑柱上。
例如,当时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都会在自己身上涂抹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到恶魔们的聚集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同时,人们相信只要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因而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都被视为是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等灾害也都被认为是由女巫造成的。
△臭名昭著的《女巫之槌》
根据《女巫之槌》中的理论,由于“女巫”们被施了魔法,因而对痛苦不再敏感,所以他们就可以对这些“女巫”随心所欲的施展各种酷刑。然而,书中虽然记述了女巫的识别办法、审讯方式和处置办法,但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之外,所谓的“女巫”测试法,也极为可笑,例如让其用手在沸腾的水中取出圣戒,然后将手打上绷带和封印,只要3天后没有痕迹,就说明其无罪;又如将被告手脚捆住,扔进湖中,如果她沉到水底便表示无罪等等。
成千上万的女性被无辜枉杀因对于女巫的审判及其黑暗和荒谬,导致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而根据这些审判者的可笑理论,不论受审者有任何表现和反应,都会被判定为女巫而惨遭毒手。例如如果被告承受住了酷刑,那么她显然就是女巫;而如果其承受不住而死亡,则意味着魔鬼让其死去。
由于数据来源不一,后人对于被枉杀的女巫到底有多少,一直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各种统计数字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不过,各种记载表明,这种迫害行动极为疯狂,例如德意志巴伐利亚的小城班贝克,当年是一个拥有6000人的小城,但在5年之内,就有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小城维尔茨堡在同一时间内,也有近900名“女巫”冤死火海。又如靠打短工为生的德意志寡妇克拉拉·盖斯勒已经67岁,却被诬告为“女巫”,被控告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其最终在严刑拷打之中咽气,可笑的是审讯记录的最后一句却是“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么,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
当时,欧洲人将猫视为女巫的帮凶,于是对猫大开杀戒,进而导致中世纪的猫近乎灭绝。结果,猫的大量被杀,却导致鼠害大为泛滥,又引发了极为可怕的鼠疫,导致欧洲大约2500多万人因此丧生。
在这场席卷欧洲的恶潮中,人性的黑暗面被无限放大。很多人将对“女巫”的审判,视为欣赏、玩弄、侮辱女子的好机会,他们趁机对这些可怜的女人为所欲为,从而满足他们的兽欲。同时,法官和审判者又利用这股运动大肆敛财,凡是被定为“魔女”或“女巫”的女人,财产全都归拷问者所有,而每烧死一名女巫后,他们便向死者家属索取木柴钱和举办庆祝宴会的钱。这些枉死者的鲜血,最后化成了金币、银钱,而被判刑的女人,则要被活活烧死或煮死。
直到十八世纪末才彻底被终结其实从十七世纪初,西欧各国反对迫害魔女的呼声便已经越来越强烈。1614年,西班牙异端裁判所根据北部地区裁判官详尽的事实报告做出结论,认为关于巫师的说法完全都是凭空臆造、没有根由的想想,并要求教会司法部门要加强整顿管理,不允许再接受有关魔女的指控。
再加上此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唯物主义这些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和推广,这使得人们对于事务的认知更加趋于理性。同时,自然与国家的地位也从上帝的神权中得以解脱,在科学家和哲学家们的努力下,魔法、巫术的迷信言论不攻自破,西欧各国也纷纷在启蒙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对审判魔女下达禁令(1649年在德国北部,1672年在法国,1714年在普鲁士)。
此后,大规模的巫女审判运动基本得到了遏制,然而各地却仍然有此事发生。德国最后一名女巫死于1775年,而欧洲最后一位女巫则是安娜·果尔迪,于1782年在瑞士被斩首。至此,席卷欧洲长达三个世纪的“欧洲女巫大审判”运动彻底被终结。
为什么欧洲的女巫会被绞杀,算不算欧洲的黑历史?
中世纪的时候,欧洲掀起了大规模的猎杀女巫活动,不只是女巫,包括所有一切与魔法有关的事物都在猎杀追捕的范围之内。现代学者经过研究之后,认为当时人们之所以会对这种愚昧的猎杀行为如此狂热的原因是与对于黑死病的恐惧以及百年战争所造成的动乱有关。女巫被认为是魔鬼的仆人,专门替撒旦效劳,将灵魂交给撒旦享用;在神学家的观点,魔鬼是邪恶的化身,是撒旦也是地狱之王。当时的人相信,女巫跟巫师可以招来天灾及瘟疫等不幸事故,但是这些神通广大的巫师却在短短的期间内被处死的人数达到五到十万,有人认为真实的数据应该是这数字的两倍或三倍;公元一四八五年,在奥地利大公领地内的一个地区就烧死了四十一名女巫;而公元一六○九年,波尔多法院管辖境内就有六百名巫师被判有罪,大部分被绑到火刑柱上烧死;洛林地区在十五年内判决了九百多名巫师,就连一名神父也在公元一六一一年时被人当作巫师活活烧死。巫术迫害事件之所以会牵连如此广泛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当时的宗教法庭鼓励告密的行为,有许多的人为了逃避追捕,就以告密来牺牲其他无辜的人。 而在当时,宗教法庭审理巫师的方法也往往不合情理,例如将女巫丢入河水中,若是浮上来就是有罪,沉下去就是无罪。简而言之,当时只要是经过宗教审判的人,几乎无一幸免,因为按照当时的标准来判定,只要是人都是巫师。欧洲在持续两百多年的女巫猎杀行动,坑杀了十万以上的无辜者,而大部分的受难者还是妇女,因此也成为历史上无可抹灭的一个印记。
为什么欧洲的女巫会被绞杀,算不算欧洲的黑历史?
教会的强权
1484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敕令:“(女巫们)绝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随后,他发动所有的神职人员参与到镇压女巫的行动中去。
1486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槌》,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这本书第一次把15世纪流行的关于魔鬼和巫术的知识概括起来,甚至提供了诸如如何识别女巫、如何检举她们等各种详尽的办法,简直成了追捕女巫的“圣经”,而书中记载的关于女巫的流言都被盲目的人们当成事实——这意味着成千上万的妇女都被无辜地烧死在火刑柱上。
为什么欧洲的女巫会被绞杀,算不算欧洲的黑历史?
公元395—1500年是欧洲最黑暗的中世纪时期,在西罗马灭亡后欧洲大陆就陷入了长年混战,此时的欧洲不仅生产力低下,而且宗教对人民的各种迫害更是灭绝人性。在15至18世纪甚至还一度兴起“猎杀女巫”的风潮,整整三个世纪内就有大约十万名所谓的“女巫”被各种处死。
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猎杀”的女巫约有291名,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猎杀女巫”更是达到疯狂的地步,在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就有3371人。
这些所谓的女巫只是一群普通的女人,之所以会有“猎杀女巫”这种愚昧和残忍的行为,简单来说:
其一,认为女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并不仅仅是中国专利,其实世界不少民族都有这种传统。进入父系社会后,妇女沦为被压迫的对象,男人们往往把自己的失误和弱点都无责任地归咎于女人。
其二,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法、巫术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生产力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容易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
那时想陷害某女子是魔女或女巫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可以肆意陷害。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得罪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猎杀女巫’好戏就可以实现他阴险的目的。有些人是为报私仇,有些是为转嫁自身危机,所以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据说有个叫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最后还是有三千多人因此而惨遭厄运。
“猎杀女巫”风气甚至还成了教士阶层发泄色欲的工具,假如他们看中的女人得不到手就会将她们诬为女巫处死。 1616年,初符堡一女子被指控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认说:“我从记不起事的时候就当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亲生的三个。他们被我从坟中挖了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及其他用于巫术的药剂,他们的腿骨被我制成了笛子。我折磨我的媳妇和两个孩子,我折磨我的两个丈夫好多年,最后使他们死掉。”
1335年,图卢兹宗教审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拷问,直到迫使她们承认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冥王的狂欢晚会,与冥王淫乱,吃幼儿的肉等等,她们被迫承认之后就被活活烧死。
1597年,德国寡妇盖斯勒虽已经67岁,但仍被人诬告为女巫,说她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并犯有其他罪行。开始时她矢口否认,于是审判者对她施用酷刑,用铁钳箝她的脚趾,她仍拒不承认,审判者说这是“魔鬼使她顽抗,并坚持了下来”。然后再加重刑罚,迫使她胡乱招供和许多魔鬼淫乱,使240多人惨死。
1599年3月24日,被认为是女巫的玛格蕾塔·M被判处利剑斩首,只因为法院收到了一份荒唐的供词,法庭很快做出判决: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以下是供词: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这场从1480年前后开始延续到1780年的“猎杀女巫”风潮,席卷了欧洲差不多300年,像玛格蕾塔这样祸从天降、无辜葬身火海的良家妇女实在难以统计。约估计的受害人数差距很大,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数据不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庭记录年久失传,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来说,人们已很难断定,对被害者是根据巫术还是针对异端信仰定罪的。不过在德国,还是有两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可以说明当时“猎杀女巫”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亚州小城班贝克,当时这个 6000人口的古堡,5年内就有 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时期的维尔茨堡(人口也约为 6000),有近 900人冤死,相当于每两天里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这场“猎杀女巫”的恶潮把人类野蛮与畸形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鬼多得难以统计。欧洲人认为自己在为上帝清除妖魔和为世界清洗邪恶,而讽刺的是,他们审迅和处死女巫的方法本身就是邪恶和极度下流的。
为什么欧洲的女巫会被绞杀,算不算欧洲的黑历史?
在公元14到17世纪的时候,欧洲陷入了人类历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审判女巫”的风暴中。中世纪之所以被视为黑暗,女巫猎杀史绝对是最重要的原因。 在那个矇昧的年代,“处决女巫”等同于最下流的情色表演。每当有处死女巫的“好戏”时,常常引起如同赶庙会般的万人空巷盛景。“女巫”在被审判的时候,就不得不赤身裸体接受检查,满足男性变态的感官刺激。在施以火刑的广场上还聚集着很多卖食品的摊贩,搞得如同过节一般。 中世纪对于女性的迫害达到了前所未有、登峰造极的地步。女受害者人不得享有任何辩解、聘请律师的权利,唯一的罪证就是他人诬告以及屈打成招的口供。这样在现今看来匪夷所思,一起案件就能轰动全国的事情在中世纪愚昧的欧洲可谓家常便饭。 在猎杀女巫的数百年间,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申诉、没有人权、没有证据,只有诬告、诽谤、嫉妒、性变态、虐待狂和不见天日的罪恶。而猎杀女巫的事件在德国地区最为严重,甚至到了上个世纪演变成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的惊天罪恶。无论是“猎杀女巫”还是屠杀犹太人,都被冠以反人类、反文明的魔鬼暴行之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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