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有些不理解女生结婚时,女生父母为什么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不晓得其他地方是怎么的」?

在农村男女结婚,大多数是男方把女方娶走,有一段距离,甚至很远,所以女方父母不能参婚礼是受条件限制。再说女方嫁闺女,一般家中有客人,也不方便离开。

一直都有些不理解女生结婚时,女生父母为什么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不晓得其他地方是怎么的」?

各方各俗,现在很多旧的习俗也已经变了。反正,我女儿的婚礼,我们都全程参与。当时我还想偷半个懒,但亲家和婚庆主持人是坚决不答应,说是必须从头到尾参加。

一直都有些不理解女生结婚时,女生父母为什么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不晓得其他地方是怎么的」?

我家这地方是可以全程参加的,一般都是在酒店办婚礼,双方父母都在现场给新娘新郎的红包[呲牙]!婚礼司仪说的很感人,有时候现场人都会感动流泪!

一直都有些不理解女生结婚时,女生父母为什么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不晓得其他地方是怎么的」?

抽时间去“涉足”一下我们中国传统生态、和以此衍生出的各种礼仪、及其理念由来,就没有“疑惑”了。

仅就两親家婚嫁当日来说,简言之,都忙,没法“同框”现身[捂脸];

一,嫁娶是大喜,喜气盈门,干吗让喜气盈到八杆子打不着的酒店门里去;

二,原本不相干的两家,各有世交親朋,混在一处,谁认得谁(难怪闹出吃酒吃错了主家的奇事[泪奔]。)做客是愉快、难得的事,生人相处,礼节必然亏疏,畅快得起来么,有亏待客之道;

三,旧时认为两親家不宜“过分”接触[灵光一闪],俗话说,“除了亲家无大客”,嘛意思?定位了两亲家必须客气!礼待!双方的[捂脸]!!(这也暗合了当今“双方父母尽量少参与儿女家事的”的“诉求”[抠鼻];喜事到当日是万事已定,“节外”万无“生枝”之理;接亲(上午至下

午)送亲(下午至半夜)自有舅公叔公血親长辈全程参与,也给双方父母留个“缓冲”余地,可从容应对“万一”。舍不得女儿?已倾尽“身心”办嫁妝、哭嫁,喧泄过了[捂脸],嫁不出去才挠头呢[笑哭]。

现在自诩文明、进步了,婚礼摈弃传统“旧礼”、主客就深感“轻松舒畅”,社会风气就“纯正和谐”了么?我看未必。

(婚嫁怪象迭出,弄得苦不堪言,皆因丟了“克己复礼”,肆意妄为,从整体来看,这是当下中国人自找的,怪不得别人[酷拽]。)

一直都有些不理解女生结婚时,女生父母为什么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不晓得其他地方是怎么的」?

你好,现在的中国是从封建社会走过来的,以前父母对女儿的名声看的很重。就是婚后,有人当着女方父母的面叫xⅹ媳妇,必遭女方父母的责骂。更何况结婚当天,有好多的父母都是哭着嫁女儿的。所以结婚当天,男方家人的亲朋高兴,而女方父母心里是很难过的。仅供参考。

一直都有些不理解女生结婚时,女生父母为什么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不晓得其他地方是怎么的」?

并没有见过女方父母“不能”一起参加婚礼全程的情况。

所谓“不能”,一般都是“不愿”。这种情况还可以理解,并且将来也会有这样的事。

比如说,我以前参加一个婚礼,女方的母亲是盲人,人家就不想参加婚礼,很可以理解。

又有的,老爸是个女儿奴,闺女出嫁,老爸哭得稀里哗啦的,最后也没参加婚礼,毕竟太没形象了,这也可以理解。

再有,是内蒙那边的。闺女出嫁,嫁到几百里地之外,母亲就没跟着去参加婚礼。因为母亲晕车,实在受不了来回折腾。

但若说“不能”,或者有谁以某种理由禁止女方父母参加女儿的婚礼,不让他们全程参与,这就过分了,这种情况我们没有见过。是与旧规矩有关吗?

就我所知的那些婚礼规矩里,民间婚礼中,还没听说过有这么没溜的规矩,至少我是没有印象的。

但是贵族的婚礼有所不同。我曾经读我们本地的地志和史料,史料中记载,清代的事,我们这原来有个蒙古王爷,他的婚礼,女方母亲没参加,父亲也只参与了一小部分。

女方的父亲是个户部的官员。婚礼头两天,先把准王妃送回自邸,准备送亲的那些事务,一切主要由女方的父亲来办。准王妃在自邸也就住一晚,但也不跟亲人见面。她主要是代表王爷来送礼的,把礼物送过来,赐的什么金银啊宴席啊,这些东西在自邸准备好,然后半夜就来人把准王妃抬走,女方的父亲也就到这,之后就不参与了。

不知道各位谁是辽宁阜新人。女方的宅邸在高德这边的户部营子,要一直把准王妃送到北边的王府,这是个路程啊,头天半夜出发,第二天中午才到王府。

当时的婚俗,是晚上举行婚礼。王妃家这边,也就是户部官员这边,怎么折腾就没人管了。到了蒙古王爷那边,基本上就没几个娘家人,只有两个王妃的兄弟在那。至于王妃再想见家人,得等到8天回门的时候。

这个情况在清代来讲好像还很正常。毕竟女方属于高攀,嫁给王爷,贵族的情况跟一般官员和普通百姓是不一样的,规矩很多。

但是除了这个例子以外,还真不知道其他地区有“女方父母不能全程参加婚礼”的情况。

不怀疑有这种情况存在,估计是在清末以后才出现的。

因为清代的时候,实际上是有朝廷发布的婚典标准流程的,是礼部颁布的“吉礼”的固定模式,根据阶级不同,流程也不一样,必须按照这个模式来,不可以随便改,否则要按“僭越”治罪。

但是清末开始,管理上就松散了,到民国时更是无法无天,没有什么标准,全凭自己喜好了。所以说,许多不讲理的规矩,也多是在此时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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