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对于传统文化的误解,往往来自于断章取义。许多被误读的文字,如果回到原典之中,联系上下文,其意义并不难理解。许多时候,误读是出于各自的目的而有意歪曲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是这样。
这句话通常意义上,也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每种解释,从文字学的意义上来说,都是成立的。第一种解释“对于庶人平民,则不必要对他们讲礼。也就是说,礼不是为他们所设的。而贵族阶层有免于刑法处罚的特权。”这种解释常常用来批判儒家和孔子的不平等。他们以高高在上的贵族身份而鄙视底层民众。因此,这也是孔子作为封建礼教文化代表人物的罪证之一。
第二种解释是:“礼不以庶人为下,刑不以大夫为上。”这种解释,体现了法的平等精神。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两种解释虽然截然相反,但实际上,两种解释都对。在两千多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当执法的官员严格法治的时候,或多或少会体现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平等精神。当权贵们横行不法的时候,他们就会以“刑不上大夫”为自己开脱。这就是各取所需。按自己的需要来理解。
现在,我们回到《礼记》中去,联系上下文来看一下,意思就很容易明白了。这段话的原文是这样:“……临丧者必有哀色。执绋不笑,临乐不叹。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兵车不式,武车绥旌,德车结旌。……”礼是一定符合中庸之道的。《中庸》里讲:“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上面《礼记》中的这段话,讲的是人的七情六欲地发动,要与现实合节合拍。送丧的时候,要有悲哀之色。“绋”是系在棺材上的绳子,“执绋不笑”是说,帮人抬棺材的时候,不能笑。大家都在唱歌高兴的时候,你不能哀声叹气,影响情绪。如果军人穿着甲胄,就不能嘻皮笑脸的。要修练君子人格,在这些事情上就要小心谨慎。不失色于人。
国君抚式的式,是“轼”的通假。抚式,是指国君坐在车上,一手抚着式,一手向人致意慰问。
这当然是一种礼仪。这里就有了“上”与“下”的问题。按礼法的规则,下级见了上级,应先行礼。可是,现在做为上级的国君向下级行礼致意了,做为下级的大夫该怎么办呢?当然是要郑重其事的,站在下位还礼。国君和大夫之间是这样,大夫与士之间也是这样。士之下,就是庶人了。那么国君要不要给庶人行礼呢?答案是不用。这就是“礼不下庶人”。为什么?原因很简单。礼有一套繁琐的程序。国君不需要直接和最下层打交道。最下层也不需要学习和掌握上层交往的一些规矩和礼数。这个意思,其实不难理解。
至于“刑不上大夫”,《礼记》中,随后的一句就是答案。因为“刑人不在君侧”。《礼记.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君主的选人标准,是“贤”和“能”。不但选人有标准,就是成为君主本身,也有标准。这就是“内圣外王”。既是内圣外王之主,又是选的贤能之人为大夫,这样的话。刑怎么又上得了大夫之身呢?用一句现在的话来说,对于守法的人来说,法是没有用的。因为礼治君子,法治小人。礼禁未然之前,法治已然之后。
再进一步讲。儒家文化讲究以德立身。身修了,家才能齐,家齐了才能治国。大夫是治国之才,一定是先有德,才有位。如果德不立,而居高位。这就是德不配位。而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为法所治,也就是理之当然了。
以现在的哲学观点来看。任何命题的成立,都有前提和范围。刑不上大夫的前提是,大夫必须德位相符。礼不下庶人,是没必要。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礼记·曲礼上》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有人说,这是讲对“庶人”不必讲究礼数,而对“大夫”等贵族不施行刑罚云云。
这个理解,大概是错了。
孔疏《礼记》在“礼不下庶人”句下,引郑玄弟子张逸的话说:“非是都不行礼也”,“其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就是说,“庶人”之间,是可以免去(繁文缛节)礼仪的,如果确有必要“行礼”,就参照“士礼”——低等贵族之礼行之即可。
如是,这里的“下”,意为“制定”,是说“不为庶人制定专门的礼节了”。
关于“刑不上大夫”,孔《疏》云:“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咸也。”
古人认为,自“五帝”始,就有“五刑”,主要制定者是皋陶,具体刑罚思想,记录在《尚书·吕刑》之中。这“五刑”共有三千处罚条款,但其中,并未专门辟有“大夫”以上贵族犯什么法如何处罚的科目。为什么呢,因为真这样设“五刑”,就是君王不知贤不任贤了。
所以——
第一,这里的“上”,仍然是“制定”之意——“不制定专门处罚大夫以上贵族的刑罚”。
第二,不制定,并非“大夫”以上贵族,可以不受“五刑”所管辖,《吕刑》中就讲了对蚩尤等的严厉刑罚。孔子不是也在当了鲁国大司寇七天之内,就诛杀了鲁大夫少正卯么。
第三,自《吕刑》所形成的中国古代“刑罚”思想,强调“礼”“刑”相辅理念。苏轼《书传》将此概括为:“失礼则入刑,礼、刑一物也。”用贾谊的话说,就是“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刑者禁于已然之后。”
因此,即便先秦最早的“五刑”看似很残酷,但在《吕刑》中,即已有了“赎刑”的规定。西汉,司马迁被武帝判决处死,自己要求改为“宫刑”,亦是继承了秦法。
还有必要说几句《礼记·曲礼》。
《礼记》,又被称为小戴《礼》,是儒学研习《周礼》,大约主要是《仪礼》的读书笔记。所以,其中讲到的“礼”和“刑”皆为周制。
《曲礼》,按照郑玄和陆德明的解释,是记录“五礼”——吉、凶、军、宾、嘉五类事情的君主和士大夫之礼仪。“曲”,就是“委曲详尽”。
的确《曲礼》非常繁复,所以才分成“上”“下”两篇。其中不仅讲到“五事”的各种礼节,包括上车下车也都包括;而且亦阐述了“周礼”的很多指导思想和原则。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实际上,讲的就是“周礼”中关于“礼、刑一物”的道理和制定“礼”“刑”的原则。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这句话,是孔子典型的宿命论、封建特权思想。
出自《礼记.曲礼上》。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前半段指礼仪。“仪”,是仪式。用来规范交往的,一般指用于正式场合的流程和规矩。对于高层贵族官场,孔子偏重讲礼,行礼仪。对于平民百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指对于贵族大夫阶层犯罪,不受处罚。这句话明显带有歧视平民百姓,让达官贵族享有特权。
在现代法治社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深入人心!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出自《礼记·曲礼上》,其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宿命论,封建特权思想。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这也是一句容易被误读的经典。
一般人把这句话理解成“老百姓不用讲礼节,士大夫不用接受刑罚”,这显然与古代“礼仪之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念相矛盾了,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这里所说的“礼”和“刑”都是周朝的制度。
首先得理解一点,这里为什么用“上”和“下”来区别表述。
周朝是奴隶制社会,是严格的等级制度。“礼”和“刑”都是为了社会统治的,只不过“礼”是自上而下的社会规范,“刑”是自下而上的社会统治。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实际上讲的是实行“礼”和“刑”的原则。
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上》,原句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君对大夫行“抚式”之礼(“式,通轼”。在马车上,通过触碰马车横木表示尊敬),大夫下马车行礼。行不同的“礼”以示身份有别。
周“礼”的内容包括五礼”:吉、凶、军、宾、嘉,五类事情,君主与士大夫应该遵循的礼仪,非常地繁复,可以说是“繁文缛节”。
对“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孔疏《礼记》引用了张逸的说法:“非是都不行礼也”,“其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假”是借的意思,就是说,“庶人”之间如果有必要“行礼”,就参照“士礼”,即低等贵族之礼就可以了。
说白了没必要专门为庶人制定礼仪,因为大多数用不上,要用就参照士就行了。
再说“刑”。
自“五帝”时,就有“五刑”的说法。孔疏《礼记》中:“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这就是“刑不上大夫”。
就是不专门制定处罚大夫以上贵族的刑罚,因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有德”之人,一般不犯错,用不到刑罚。
“刑人不在君侧”,是说有德之人、贤能的人才能陪侍在君主身边,否则的话就得“清君侧”了。
所以“刑不上大夫”不是说不处罚,而是该罚时就按照对待庶人的刑罚就可以了。
再者,过去的刑罚非常地残酷,不仅残害人的身体,同时侮辱人的尊严 。
比如髡刑是把人剃光头或者部分剃掉的刑罚,伤害不大主要就是侮辱人。而最痛苦残忍的是“人彘”。
而“士可杀不可辱”,一般不对士大夫用刑罚。即使处死也是赐酒、白绫之类的,死也要顾及“体面”的。
事实是历史上受刑罚的士大夫可也不少:孙膑受“膑刑”,商鞅受“车裂”之刑,司马迁被施以“宫刑”。
现在人很少有机会完整地阅读古籍,容易断章取义。那是一整套社会制度。
其实古人之智慧、严谨我们现代人不一定比得过。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在古代,等级森严,生产力低下,吃穿住行用都有区别,一些礼仪礼节不可能在百姓中推广,比如喝酒,一般老百姓特别是奴隶连肚子都难填饱,怎么能喝上酒,连酒杯(爵)是啥样都不知道,干体力劳动不可能穿长袍衣服吧,不可能有休闲时间听音乐吧,所以礼不下庶人。大夫大多数是君主宗亲、功勋后代,他们虽然犯了罪,只要不是谋叛等重罪,一般不施侮辱刑、肉刑,即便是处死,也准许体面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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