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能让学生罚站,抄写课文也属于变相体罚,那么教师应该怎么做?
惩罚学生的老师,都是爱学生的老师。
鲁迅先生在评价《红楼梦》中焦大这个人物时说,焦大是贾府的屈原,他骂主子,是罪囚为他爱主子。所以,贾大是忠臣。但是,忠臣的下场常常也会不好,焦大爱主子的结果,是被主子塞了满嘴的马粪。道理很简单,爱他,就要让他舒服,你说爱他,却天天让他不舒服,谁会信你?
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当然与焦大和贾府的关系不同。但据我观察,现在也差不多了。起码这种在管理和惩戒学生中的两难情况,与焦大是一致的。这个问题,看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原因很简单。就一条,现在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关系,与中国传统的师生关系不一样了。关系的改变,必然带来相处方式的改变,有的老师很快认识到这一点,并很快调整了自己的行为,成了与时俱进的师德典范;有的老师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传统的师道尊严来处理与学生的关系,学生不但不领情,还把自己弄成了学校的焦大。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被塞了满嘴马粪。
对于惩戒学生的老师,我是满怀敬意的。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必定也是焦大行列中的一员。我是去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有了这样的体会。那一天,我帮朋友去接孩子,他孩子在一所有名的学校里复读。学校是晚上十一点下自习。他和老师请示九点钟离校。谁知老师没有批准。一直等到十一点。上车后,孩子一个劲的在满怨老师不放他早点出来,那愤愤然的口气,有点接近于骂了。特别是他说的几句话,对我产生了很大震动。他说,“我到你学校来补习,已经给你们交学费了,学不学是我的事,你何苦要管那么多呢?我用得着你管吗?”听着这话,我竞不知说什么好了。但那个时候,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教育产业化之后。确实使得师生关系发生了转变。
以前的师生关系,是社会伦理关系,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对学生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学生对老师回报的也是无私感情。现在许多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种商业关系。学生用金钱购买老师的知识。老师成了知识的出售方,学生成了购买方。老师成了商家,学生成了客户,客户就是上帝。你凭什么管它?当然,供需关系是受市场影响的。当最优秀的老师成为紧俏商品的时候,他用不着去管你,你也不敢和他叫板。
一个吊诡的问题是,公办学校的老师,与学生之间大多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师生关系。老师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等多重责任。许多老师,对学生还有要负无限责任的情怀。他们以学生的进步为荣,出息为傲。于是,便爱之深,责之切,恨铁不成钢的情形,是常常有的。
关于在教育中如何实施惩戒,现在社会上争论很多。我觉得可以按现代民主的方式,实行分级惩戒管理。比如三个级别,家长和学生都同意必要时可以进行体罚,比如打手板等,可算一级惩戒管理。二级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口头批评罚站等。三级是不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惩戒,只准表扬和鼓励。这样,家长学生老师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教育方式。也就可以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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