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结婚了,男朋友家给他买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给自己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快结婚了,男朋友婚前有房非全款,婚后要一起还贷的,我想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女方没有出钱,凭什么加你名字?女方想明抢吗?

快结婚了,男朋友家给他买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给自己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新的婚姻法都是保护出资人一方的,你在房产上所享受的权益,不管是婚前、婚后还是离婚,不管是在房产证上加没加名字,都是按照您的出资额算的。

像您这种情况,男友婚前购房的部分不管婚姻状态如何,法律上始终是属于男方所有。婚后如果您参与了还贷,那么您还贷的那部分就是归属与您的。即使加上了名字,债权的归属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但是如果您的房子升值了,那么升值的部分您是可以享受权益的。

快结婚了,男朋友家给他买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给自己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这事好办,有三项选择:

一,你自己买一套,各人还个人的贷款;

二,你把男方的首付款还一半,他就同意了;

三,找下一个男友,或许能碰到。但概率很低!

任何事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问题是不合适的。结婚是要过日子的,不能还没进家门,就先盯着对方的财产。谁也不想还没结婚,就被对方用财产捆住。特别是,首付款是父母几十年积攒下来的,一旦被人夺走,就会成为不孝之子!

快结婚了,男朋友家给他买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给自己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你为什么想加上自己的名字?婚还没结,却想着财产分割问题,这样能过好日子吗?你们的感情是建立在金基础上的吗?

什么事一定要理智的去想,不要让金钱迷失了你们纯洁的爱情,就算房子加上了你的名字,难道你们就白头到老了?不加上就损失了房子的拥有权,一旦分手就得不到补偿吗?

感情是你们的基础,不要动不动就用钱分出你我,以后有了孩子你们是孩子的爸妈,爱情的尽头是亲情,在有些事上一定要糊涂点好,不要斤斤计较,爱情都没了,就算有补偿你心里的伤害能弥补吗?

想着怎么维系家庭的关系,把日子过好,这是首要的,对对方不了解可以继续去交往了解,自己的终身大事马虎不得。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嫁对了什么都是你的,嫁错了得到东西失去了爱情又有何欢!

你们两个都不相信对方,彼此都在提防,我感觉你们的感情还有待进一步加深,别再提这个事了,这个事就这样过去,要不每个人心里都有个疙瘩,坦然点,你嫁的是人不是房子!希望你能解决好,愉快的进去婚姻殿堂,祝福你们!!!

快结婚了,男朋友家给他买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给自己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看到这个问题,想起最近刷到“奇葩说”中的一个辩题,该不该在婚前谈房产问题,女怕嫁错郎,很多女性都希望在婚前能够在结婚前把自己的名字加到男友的房产证上。但我们都知道,新的婚姻法出台,并不是你想加就能加的,是讲究技巧的。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

1.假设你们没有领证。

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

2.如果你们领证

假如领证后,不幸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证,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部分还款。

如果你们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你仅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还款部分;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第三,按照题主的问题,领证前取得的房产证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当然,无论领证前还是后,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应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一般婚前男方付了首付,但是婚后共同还款,审判中分两种情况,一是认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二是认定房子为男方房产,男方要退赔女方所承担的还款金额。具体审判还是得看法官判决。

因此,在婚前做好财产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好约定十分重要。

快结婚了,男朋友家给他买了新房,付了首付,要求他给自己加名,他不肯怎么办?

不加名你就不要拿钱出来还房货。自己赚的钱自己去买一套自己的房子。你这男人只是想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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