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西男子恶意纵火,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看了网上男子恶意纵火的视频后,有网友说:这是最典型的现世报。多行不义,必自毙。也有网友问:撞死嫌疑人的货车司机要负责任吗?我们现在先来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2月21日傍晚6时许,山西沂州一处临街商铺三楼上浓烟滚滚,火焰升空,附近的居民大呼:着火了,着火了。从视频中来看,火势猛烈。
据着火楼房一楼的商铺的店家说,当时他正在楼下干活,突然听到有人呼叫楼上着火,于是他拿灭火器往楼上冲,正看到三楼房东身上带着火苗,从家里冲出来。他急忙用灭火气,把房东身上的火扑灭。
随后,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救出房东家被困的其它四名家庭成员。当天晚上,警方发出通告,确定火灾为人为纵火,悬赏1到10万元缉拿嫌疑犯刘某。
不料,张皇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当天22日凌晨,被一辆拉煤的大货车撞倒身亡。
- 网友的评论亮了:报应来得太快!
- 也有网友在问:大货车司机要负责任吗?
- 货车司机是否可以领奖赏金?
1、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这起事故警方仍在侦查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已死,他纵火的原因,目前并不清楚。
但我们相信绝对事出有因,除非该嫌疑人是精神病患者,但从他故意纵火后,懂得迅速逃跑来看,并不是精神病发作。而且当警方发出公告确定嫌疑人时,也没有群众举报说,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
所以,必定是刘某跟房东有大的仇怨。据知情人透露,犯罪嫌疑人与房东是亲戚关系,两人有经济纠纷,是房东让刘某把钱借给房东的朋友,房东的朋友生意失败,无力还钱,刘某去找房东这个担保人讨说法而滋生的矛盾。
当然,这只是知情人的说法,并未得到证实。不过我想说的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纠纷,不应该采取纵火这样极端的方式,这是严重违法行为,会伤及无辜,造成大量的人员财产损失。现在是法制社会,有什么矛盾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2、大货车要负责任吗?大货车司机在这起事故中是否要负责任,这得根据现场的路权和视频监控才能确定,如果大货车超速、超重而撞死了犯罪嫌疑人,那么大货车的车主是必须负主要责任的。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横过马路,无意间被大货车撞到,那么大货车司机可能负部分责任。当然也有人猜测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去撞大货车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大货车可以判定为无责。
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犯罪嫌疑人纵火之后逃跑,其心理必定是慌张的,很有可能慌不择路,凌晨时分,道路漆黑,突然被大货车撞倒身亡。
3、货车司机可以领悬赏金吗?有网友很关心那笔1到10万的悬赏金,我认为大货车司机应该不能拿到悬赏金的,他甚至还要赔偿死者一定的金钱。
假如是大货车没有撞到人,他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之后,把有效线索提供给警方,那么货车司机就可以领到悬赏金。
现在人已经被货车司机撞死了,案子终结,犯罪嫌疑人并不是货车司机举报的,货车司机负的是事故的责任,而不是领悬赏金。
其实警方发布悬赏金的目的是为了缉拿犯罪嫌疑人方便破案,现在犯罪人嫌疑人已死,案件死无对证,房东一家也没办法,跟死者讨说法,案件就此终结。如果犯罪嫌疑人家里还有遗产,房东所能争取到的赔偿大约就是这些遗产抵押之后的钱额。
总之,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啼笑皆非,说是报应,其实更多是人的慌张心理在作怪。因此人还是要多做善事,好事,多积德,有矛盾要走正规途径解决,而不能采取偏激的方法!如何看待山西男子恶意纵火,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以损人的目的开始,以害己的结果告终!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一到,立即就报!
这个恶魔报应真快!不花政府一张纸、一颗子弹、一粒米、一棵菜、一滴油、一杯水!
如何看待山西男子恶意纵火,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事情发生在山西,一十二月二十一,夜色沉沉黑寂寂,一幢楼房大火起。火趁微风燃烧急,浓烟滚滚天遮蔽。现场混乱人哭泣,人人吓得颤兮兮。
民警消防一批批,赶赴现场救火急。救人搭起消防梯,灭火水枪喷液体,众志成城下全力,大火终于被扑息。清理现场才得知,五人受伤送去医。
侦破案件民警疾,很快锁定了嫌疑,纵火歹徒刘某斌,今年正满四十七岁。放火之后人逃逸,不知逃窜到哪里。当即通报贴墙壁,要捕刘某到局里。
岂料次日露晨曦,公安再次发消息。刘某纵火后逃逸,慌不择路不注意,途中一辆大车撞,一命呜呼归了西。民警现场见尸体,早已僵硬没了气。
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善恶到头终有报,只是来得早与迟。刘某恶毒又可鄙,因果报应毁自己,胆大妄为抗法律,罪有应得下场凄。(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如何看待山西男子恶意纵火,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理亏,罪有应得。
如何看待山西男子恶意纵火,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这件事挺复杂的,12月21日,山西男子在自己亲戚家放火,造成五人不同程度烧伤 ,他也犯下了放火罪 , 山西男子放火后,在逃跑途中被拉煤的大货车撞死,山西男子在亲戚家放火,肯定也触犯了法律 ,犯罪情节恶劣 ,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他在逃跑途中 ,可能慌不择路,或者心情很乱 ,被拉煤的货车撞死 ,那拉煤车司机对这件事也负有责任 ,山西男子虽然有罪在身 ,但这两件事儿没有关联 ,一码归一码 ,要单独审理和对待,拉煤车司机对这件要付相应的责任。
山西男子为什么要对亲戚家纵火呢 ?肯定有原因 ,不然谁也不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惹是生非 。
有一位知情人说 ,山西男子的亲戚 ,曾劝说山西男子借钱给别人 ,并能获得一定的利润,担保人就是山西男子的亲戚 ,现在山西男子要债无门 ,当初借钱的人也没有偿还能力 ,山西男子到亲戚家理论,因为当初山西男子的亲戚家是担保人 ,这样也就闹出了矛盾 。
现在放火的山西男子以被车撞死 ,他放火的原因到底是不是因为这件事 ,还有待进相关部门一步调查 ,据知情人讲 ,山西男子和亲戚家存有这一矛盾 ,他对亲戚家纵火,肯定事出有因 。
在生活中 ,有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给别人做担保人 , 但是后来,借债人无偿还能力 ,担保人又不肯付这份责任 ,觉得自己冤枉 ,这样就造成了债务纠纷 。
大姐家就遇到这样的事 ,当初有朋友托大姐夫给别人做担保 ,但是几年后,借债人人间蒸发 ,因为大姐夫是教师 ,他当初给别人做担保 ,借债人没有偿还能力,直接从大姐夫的工资卡里扣除 。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件偶有发生 。既然当初看在亲戚朋友的面子上做了担保 ,后来的事情就要慢慢解决,也不能太心急了 ,更不能走上极端的道路 。
这位山西男子也太冲动了 ,本来自己也是受害者 ,但他纵火烧了亲戚家 ,让亲戚家五口人不同程度受伤 ,还连累了楼下的人家 ,这样一来,他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还在逃跑的途中被货车撞死。
在生活中 ,当亲戚朋友有事求自己时 ,不能头脑发热,要冷静思考 ,遇到矛盾纠纷时更不能发脾气走极端 ,人不死,债不烂 ,现在没偿还能力可以慢慢还呀 ,何必要做出这样疯狂的举动呢 ,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
如何看待山西男子恶意纵火,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2020年12月21日18时许,山西忻州保德县东关镇二道街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火灾事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幸亏抢救及时,火势得以控制并被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保德县孙家沟乡沟底塔村的47岁中年男子刘某斌,当时刘某斌已经出逃。
谁曾想,次日也就是12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刘某斌在逃跑过程中遭遇车祸,被一辆拉煤的大货车撞死。
虽然两件事是独立事件,可也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放火罪是重罪我国刑法并未对重罪轻罪进行一个明确的划分,但是通过刑法体系中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罪名,以及正当防卫致人伤亡不承担责任的条款来看,重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本案中,刘某斌属于恶意纵火,也就是涉嫌法律概念中的放火罪,是有预谋有准备的实施放火行为。结合其主观意愿,在居民楼内放火,意图非常明显,想要致住户以死地。
根据视频显示,现场的火势很大,着火点在三四层楼的位置,楼下有店铺,期间不断有燃烧物从楼上掉落。大火后的居民楼墙面基本上全部烧黑,楼下的店铺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此次火灾共造成房屋内一家五口受伤,其中有三名大人,两名儿童。临近房屋以及楼下商铺也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他为何放火?援引一位自称是知情者人士的说法,刘某斌放火的起因是源于一些经济纠纷。
该人士说,刘某斌和被烧房主还是亲戚关系,起初亲戚找到刘某斌,说有朋友需要借钱,自己可以担保,让刘某斌借钱出去,并且商定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
但是后来事情发生了变化,亲戚的朋友无力还债,跑路了。那刘某斌就去找亲戚解决这个事情,不过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没事的时候大家都好说。出事的时候,特别是牵扯到钱的事情,往往就会出现扯皮、推诿,相互指责的情况。
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刘某斌一怒之下,意图放火报复。
不过该消息并未得到官方证实,事实真伪有待考证。
各方责任首先是拉煤的大货车司机,刘某斌之死,是源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交警的事,但是司机即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免不了会赔偿一部分经济损失,无论是法定的还是处于人道的。
而刘某斌涉嫌放火罪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异议,既然人已经不在了,那么相关的刑事责任也就自然消失了。可是因为放火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民事责任,则依然是免不了的,这就需要看其名下是否有合法财产。
假设上文所说经济纠纷属实,那就需要其近亲属去额外解决,走正规的法律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不管如何,因为矛盾或者纠纷而使用暴力或者过激行为,都会触犯相关法律,造成后果的也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想说一句,担保人并不是什么“好差事”,因为担保搞的两头不是人的事情比比皆是。若非知根知底,直系亲属,一般不要去帮别人担保,毕竟人心隔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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