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上海一位79岁的老人晚境真是凄凉,有女儿,女儿不可靠,有妻子,妻子不可依,最终被自家姐姐和侄儿送入了养老院,养老院里呆不住,跑到一位阿姨家里住。不料意外身亡,又把50万遗产送阿姨,羡煞了妻子和女儿,可是她们又无可奈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老无所依上海有一位79岁的老爷爷,自己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养老金,手上有50多万的养老钱,年老的时候全身瘫痪,需要人照顾,可是身边却没有一个亲人。
老爷爷年轻的时候结过婚,还生了一个女儿,可是在女儿很小的时候,他就跟妻子离婚了。女儿跟随妻子对他没什么感情。除了前妻与女儿,与他关系最亲近的就是姐姐与侄子。
到了老年的时候,他经常依靠姐姐与侄子的照顾,姐姐与侄子商量着把老伯送到养老院。可是老伯在养老院里住不习惯,就想着要搬出去。
考虑到搬出去的生活成本太高,老伯又没人照顾,姐姐与侄子不同意,无奈之下,老伯只能想出一个奇招,一位姓张的阿姨领了结婚证。承诺等张阿姨把他接出养老院,就给她十万块钱,然后双方就办理离婚。
张阿姨是拿到了十万块,却没有履行离婚的承诺,她把老伯送到了护工纪女士的家里,每个月给他5000元的费用。
可是老伯搬进去纪女士家没多久就突然去世,还留下了一份遗嘱,把所有的养老金都送给了纪女士。全没有老婆张阿姨和女儿的份。
从整个事件当中可以看出,老伯的老年晚境凄凉,老无所依,瘫痪在床,却没有一个固定的照顾者。结了两次婚,却没一个真心相待的人。最后只能把备受关注的财产送给了最为亲近的照顾者。
这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情。养儿防老,在这里体现不出来,妻子是伴侣,却看不到老来相伴的和谐,当然,这一切也是老人自己选择的结果。
二、老人是否是正常死亡是关键老人无故死亡,备受争议的就是他留下的那几十万的遗产,这些遗产可以给谁?
题主讲到了老人是无故死亡的,什么是无故死亡呢?就是无疾而终,寿终正寝。这样对老人说,往往是一种福气,但在本案当中似乎多了一种不可知的意味。
有人会问,为什么老人到纪女士家没多久就无故死亡?是否存在着纪女士为了财产而谋杀老人的可能?假如老人不是正常死亡,而是有其他人为的因素,那么老人死前留下的这份遗嘱就值得怀疑。
每个老人都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财产,如果他不愿意把财产按照正常的继承顺序,遗留给最亲近的人,那么可以通过立遗嘱把财产遗留给陌生人。
在本案中并没有说明老人是在什么时候立下的遗嘱?立遗嘱的时候,他是否清醒,是个人的意愿,还是有人胁迫他?由于没有其他的物证人证,现在很难搞清楚这个问题。
而老人又死在陌生人纪女士家,这总是让世人怀疑。不过发生这样的事情,老人的亲人,比如姐姐侄子或者女儿,可以报警,通过法医验尸来证明老人的正常死因。
假如老人真的死于正常的心肌梗塞或者脑出血,那么这份遗嘱的有效性极大,老人的亲属是没办法得到老人的任何遗产的。
假如老人不是死于正常的心梗等意外疾病,那么这份遗嘱可以视为无效遗嘱,这时候老人的家属就可以根据继承信息获得老人的遗产。
三、按照继承顺序,老人的亲属该怎么分得遗产?在本案中,老人的亲属有四个人。妻子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姐姐与侄子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任何机会分得遗产的。所以本案中姐姐与侄子虽然在老人病逝之前曾经照顾过他,可是根据继承顺序,她们没有资格分得遗产,根据遗嘱,他们也没有权利分得遗产,因此这两个人应该被排除在外。
现在来看,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老人的遗嘱有效,那么他的遗产只能赠送给纪女士,他最亲近的女儿、妻子是没有任何权利分得一分遗产的。
假如老人的遗嘱无效,那么纪女士作为一个陌生人,就没有权利分得遗产。老人的那些遗产只能分给妻子与女儿。在本案中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这位老人临时起意而“娶”的妻子。
老人与妻子关系是一种交易关系,他们之间根本不存在着爱情与亲情。老人已经支付了妻子的承诺费十万元,但妻子不愿意离婚,那么在法律上她就是老人的合法妻子。
虽说她原来是本案中一个陌生的人,可是就因为有那一纸婚书,使得她也拥有了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我们不得不感叹这位张阿姨的精明。当老人的要求满足之后,她却没有履行之前跟老人的约定,与他离婚,这样她的目的就很明显,就是为了图财。
也许老人在到纪女士家时,已经知道了张阿姨的目的,所以才会悄悄留下遗嘱,不让她的目的得逞。从这角度看,也可以看出老人留遗嘱是清醒的行为。
结语:凡是涉及到钱财都备受人们的关注。曾经见过国外的老人把遗产赠送给陌生人,在国内这样的事情却很少见,就是因为中国是一个注重人情的社会,亲情往往比什么都重要。可是在老人身上看不出亲情有任何的大作用,所以老人把遗嘱送给照顾者纪女士,是在告诉我们,有时候善良比亲情更重要。善待老人,让他们安享晚年,应当是亲属子女的一种责任!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原创)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这在医学上解释,大多是心血管方面的突发梗死病症,在老年人中是多有发生的。但这类病一般死亡较快,是来不及作遗嘱处理后事的,处非这位阿姨跟他在一起生活,作口头交待或被协助按一个手印。这就应该考虑其它方面的原因了。
他把财产给了阿姨,表明一是正常情况下是他心里有这位阿姨,在他生前这位阿姨对他好,超过了他的子女,令他感动。二是生前子女因种种原因对他不好,令老人十分寒心,产生堵气。三是不排除其它方面的原因。
这件事提示人们,有老人的家庭,子女应多一份辛苦,多一份责任。避免不该有的遗憾。
(个人观点,有误批评)
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子女有本事不会在乎这点财产,子女冇本事这些财产也吃不了多久。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获得。一切都是付出所得。子女们检讨一下,是否长期对父亲不问不间,令父亲失望伤心。直到父亲去世才想到父亲的财产。也许阿姨对老人家照顾得很好,不是亲人胜亲人,感动了老人,所以获老人财产赠予。也有可能是不择手段。
家家有本难言的经。各持己见,只好相信法律,听法律裁判了。
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这个事情有点蹊跷,看的人心里别扭,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不仅我有这样的感觉,相信大家看完事情经过后,会产生同样的感觉。
事情概况:上海79岁的冯老伯因全身瘫痪,一年期被姐姐和侄子送到了养老院。只住了两月老伯便执意要搬出养老院,因老伯房屋已卖,姐姐和侄子出于照顾和经济的考虑不同意。侄子联系了老人唯一的女儿冯女士,老人离异后父女关系一般,长久不联系。女儿去探望了老伯劝他不搬离养老院。
几个月后,冯老伯与一姓张的阿姨以假结婚的形式将他接出养老院,并送到了一个姓纪的阿姨家里由纪阿姨照料。他给了张阿姨10万元报酬,还要再支付纪阿姨每月5000元照料费。老人要与张阿姨离婚,张阿姨这反悔不愿离婚。理由是,张阿姨发现纪阿姨居心不良总向冯老伯要钱,惦记老人银行卡里的40万,且老人的银行卡已被纪阿姨控制。如果老人的亲属同意接收照顾冯老伯,张阿姨便同意离婚。但还没等老人亲属去探望,冯老伯便忽然去世了,并且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纪阿姨。
短评:这位冯老伯的遭遇非常不幸,为什么这么说呢。
1、先说将他接出养老院的张阿姨,她与风老伯相识多年,虽自身残疾,可经常帮助瘫痪的冯老伯做饭、跑腿儿等。从这一点来说,算是个不错的好心人。但是,她与冯老伯假结婚时,承诺将冯老伯接出养老院后会进行照料。可拿到10万元好处费后,却将冯老伯甩给了纪阿姨照顾,并未兑现照顾冯老伯的承诺。从这个角度来看,张阿姨的行为存在涉嫌诈骗的嫌疑。
2、这位张阿姨的心态也很微妙,得到冯老伯的10万元好处费后,又不愿与冯老伯离婚,但是又不尽一个妻子的义务。而且,纪阿姨是张阿姨给冯老婆找的下家,她却又怀疑纪阿姨惦记老人的财产,以此为由不与冯老伯离婚。那么,不排除这个张阿姨同样在惦记冯老伯银行卡里剩下的那40万元钱。
3、再说说那个纪阿姨,为什么要接收一个全身瘫痪的老人到自己家里,并给予照料,很明显是图了老人的钱。而且,更为蹊跷的事,为什么纪阿姨在控制了冯老伯的银行卡后,老人便突然去世,并将所有遗产都给了纪阿姨。这个环节的疑点很大,冯老伯的家属应该去对尸体去做法医鉴定,查出老人的真实死因,看是否存在他杀的嫌疑。
4、这个事情总结起来很简单,两个居心叵测的女人通过非法手段分割了一个瘫痪老人的财产。二人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好人,甚至均涉嫌犯罪。
5、相信这个案例给了大家一个统一的感受,冯老伯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局,关键在于,人年老后一旦瘫痪在床,被亲人视为拖累的概率便增大。如果冯老伯不是被亲人推诿、拒绝照料,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而冯老伯又为什么不愿意在养老院待呢,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结束语:多数朋友看完这个案例后,心理会显得比较沉重。如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毕竟,我们谁都有老的那一天,怎样才能够真正做到老有所依,是需要共同努力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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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79岁无故死亡,那就是无疾而终,寿终正寑了,说明他人生道路已经走完,到了终点。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他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这是他的遗愿,也是他的权利。亲人都不置可否,何况旁人?
如何看待上海79岁老人无故死亡,并把财产给了一名阿姨?
79岁的老人无故死之,而且把财产给了别外的阿姨,只能说明老人的儿女不孝,老人把财产给了照顾他的阿姨,而且和这阿姨有一种特别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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