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结果会如何?
这种假设不可能出现。为什么呢?
首先,那些小山里有大河,但离村近。20000多亩的林地,山是小山丘,林是人工林,所以山里的大河离村庄近。
我们从视频及图片中就可以看出来那些小山,山连着山,山间有一条宽阔的河,但河连着路,在此处投河不现实,因此不可能投河自尽。
其次,曾春亮手上并没有可以绑石头的工具。他被捉时,随身搜出来的物品,只有香烟、打火机和钱,还有一辆作案时逃跑驾驶的摩托车。摩托车里仅有一把铁锤和一把尖刀,正是这两种作案工具,他杀害了三个人,重伤了一个人。
再者,曾春亮不可能自杀,以他的个性来看,他是那种好死不如赖活的人。
他从小父母早亡,家中兄弟姐妹多,所以没有读几年书,就跟谁家中的兄弟外出打工,没有知识,没有一技之长的人,生活困难,他尚且都没想到死亡,都想要通过偷窃来维持生命的延续。
这样的人,两度进入监狱,他都死不悔改,出狱之后又享受了三个月的人生,这三个月里,他有吃有住,三个月花了几万块钱,他必定体会到活着真好,所以才会在进入康家时,情急之下,威胁康家兄弟说,如果报警就杀了你们全家。
过后由于康家兄弟三次报警,他已经知道警方盯上他了,他未来的路一定不好走,所以破罐子破摔,产生报复之心,把康家父母都锤杀,当然他也有可能认为山高林密,即使杀了人,他也有逃亡的地方。
以他如此自负的人,他是不可能想到自杀的,更不可能绑着石头跳入河里自杀。
若不是警察把他团团围住,逼他下山,他估计还不想出来。他也许在想,出来之后,我开摩托车冲卡,只要能冲出去就能够逃得了,他还想做垂死的挣扎,只是后来发现,形势不对,所以才束手就擒。
假如曾春亮是那种会绑石头自杀的人,他也许就不会杀害三个人,假如他真的把石头沉入河里,相信警察通过警犬也能够找到他的踪迹。
如果他自杀死了,那么这个案子也就自然终结,作案人如果死亡,警方就不用再破案了,就如之前富顺的33岁男子杀了一家五口一样,踏水后跳楼身亡,案子也就这样终结。
曾春亮一周之内连杀三人,案件性质十分恶劣,所有人都很想知道他为什么杀人,根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所以大家还是期待警方能进一步审查,等待警方公布审案的结果!
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结果会如何?
对曾春亮的搜捕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曾春亮自由一天,都潜在着命案的危机。此时的曾春亮杀红了眼,只要威胁他的存在,是不计后果的。曾春亮骑着的摩托车,预备了2件利器,就是为了以防不测时狗急跳墙。
假如曾春亮绑着石头沉入河底,围捕8天8夜军民是不会放弃追捕。因为无人机己经锁定曾春亮就是躲在深山老林,层层设卡的路口也没有踪影。这是一场心理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此时的曾春亮拼智力.拼毅力.拼实力,他都处于劣势。他只有两条路的选择,要么孤注一掷背水一战,要么坐以待毙自灭踪迹?
躲在大山8天8夜,有足够的时间谋划着逃生的路线,曾春亮求生欲是强烈的。如果他有勇气去死,深知死罪的曾春亮在连杀三人而且在数千围剿大军的压力下,早就自绝于生命。在抓捕曾春亮的瞬间,他没有恐惧,没有战战競競,甚至出现一刹那微笑。这强大的心理素质,是不会自寻短见。
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结果会如何?
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的结果,很简单:没有结果。
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结果会如何?
不管何种结果:曾春亮都是死路一条。他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结果是一样的,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曾春亮,是一个亡命之徒,也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他杀人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了他的结果。
犯第二桩杀人案后,他被包围到了深山老林里,妄图作最后的挣扎。
4千人的追捕队伍,层层搜索,他成了惊弓之鸟。8月16日,他崩溃了,于是他下了山幻想着在公安眼皮底下溜走,公安把他逮个正着。
犯了滔天大罪,曾春亮心里非常清楚他的命运会怎么样。
逃亡,意味着整天要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被抓了,他反而解脱了。
据曾春亮的弟弟说,他认为曾春亮会以自尽的方式结束自己的性命。但他并没有这样做。或许他情愿被抓,这样就可以残喘之日。
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结果会如何?
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次的案件犯罪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对社会影响之大,已经不仅仅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了。他知法犯法,多次判刑又故意杀人,挑衅着法律的权威,挑衅着依法治国的尊严,对全面推进法律体系和法治能力进程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首先,他就算跳河自尽也不会绑着石头,因为他的动机就没有改良的倾向,在偷吃偷喝时候被村委会干部发现,他就会杀人灭口,说明他害怕也知道自己杀人要进监狱,更说明他要逃避警方和人民的追捕。
也可以再向前推,拿着斧头光天化日之下破门而入,杀人灭口,抢劫财物,就说明他已经不怕被人知道,再往前推第二次出狱后,他兄弟给他找了个工作,他嫌弃活累钱少,并且抽烟喝酒,不学无术,说明他的本性恶没有改变,这种人犯罪只是迟早的事。所以他不会选择自杀,他想着靠着偷抢杀来不劳而获。
绑着石头跳河自尽,需要多大的勇气,以及对地理位置的要求也很高,他被围困的地方四处环山,没有深湖水,也没有给他跳河的地理位置,所以就算他有跳河的勇气,也没有条件去实施。
并且学过刑法的都知道,对于故意杀人罪的累犯,不适用于缓刑,也就是判刑他死刑是肯定的,并且他不能缓刑两年执行,所以他不会自杀,与其抓回去当面被人唾骂,直接枪毙,不如苟且偷偷摸摸在山沟里面苟且生活,抱着侥幸活下去的心理。
最后,就算他真的帮着石头跳河自尽,警方和人民哪怕挖土三尺也会把他找到,最终给社会给国家给人民一会完美的交代。
假如曾春亮自己绑一块石头跳河自尽那搜捕结果会如何?
没有假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应该得到应有报应!杀人自古就有杀人偿命话,何况杀了不止一人,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