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论文给同事看,同事把我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把论文给同事看,同时把论文一字不改发表了,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论文是你一个人的劳动成果,他可能是你几年的学习工作钻研得出来的。浸透着你的汗水和心血,你的同事这样不劳而获,是很没道德的,甚至他是侵犯了你的知识产权的。怎么办?他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确实很难办的。
如果是此论文对你职务晋升,职称晋升,提工资等没有很大影响的话,你就当接受了个教训,认清了一个人。以后的论文,研究成果发表前,除了给导师之外,不要给任何与自己可能有竞争关系的人看。
如果是此篇论文,直接关系到你的前途和利益,你就和你同事谈清楚,让他在发论文的刊物上和你单位澄清:论文是你自己写的,与他无关,并且要他给你道歉,争取到你的合法权利和待遇。
如果协商不成,你就要拿起法律武器,到法院起诉他,让法律替你讨回公道,决不能让这种窃取别人劳动成果的阴谋得逞。
具体怎么解决,就看论文对你的作用,和你们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而定了。

把论文给同事看,同事把我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防人之心不可无,职场中,没有发表的论文及没有展示落实的方案不可轻易给别人看。
论文或方案往往都是被自己较为信任的人窃取的,因此,在没有成型之前还是保密为好。
说起论文,又想起来我研究生室友,室友当时反复做实验,经过好几个月的煎熬,实验终于成功,数据分析的结果也比较好,于是室友又花了两周时间写了一篇SCI(英文论文),她还指着这篇SCI顺利毕业呢。写完之后发给导师,想让导师看看需要改的地方,导师当时为了评职称,把她的论文偷偷给发表了,并且第一作者是导师,通讯作者是导师,第二作者是导师的老婆,就这样她在毕业前因为毕业任务没达标,几近崩溃,后来延期半年才毕业。既然同事已经发表了论文,分析有没有必要挽回,如果有必要就要想办法挽回:1.论文里的数据及初稿留存好证据。
初稿和数据也可以作为论文是自己原创的证据,以及往来关于这篇论文的邮件、微信记录等,只要能证明论文是自己写的,都可以作为证据。
2.和抄袭论文的同事沟通,要求其撤回或改第一作者。
既然论文已经发表,可以和同事沟通,能不能将第一作者改为题主,如果同事不愿意,可直接要求同事撤回。
3.如果与同事沟通无效,掌握证据,去报警。
如果同事拒不承认,并不愿意与论文的真实作者沟通,可以报警,让警察介入调查。
总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未发表的论文自己一定要保存好,一旦他人盗取,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欢迎关注、点赞、评论@小可职场日记 ,分享求职面试、五险一金、职场趣事,帮你每天进步一点点。把论文给同事看,同事把我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如果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把论文给同事看,同事把我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首先是你的朋友不应该未经你同意,而且他也没有贡献一字未改的情况下私自发表别人的论文。这实际上己构成一种盗窃知识产权的行为。你作为通讯作者可以要求杂志社撤除此论文並投诉你的朋友。从另一个角度看,通讯作者在评价系统中可视同为第一作者。盗用你的论文者並没有完全否定你的作用,他可能还以为是邦你发表了论文,有功在先。本人以为你朋友的做法是不正当的,第一作者应有50%以上贡献,朋友之间也应分清是非。至于是否撤稿或投诉应由你本人决定。在人情社会中某些学霸领导在论文著名排位中不公平的事例客观上普遍存在。
把论文给同事看,同事把我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做学术要有好习惯,那就是保留着最好的证据,就是某论文第一稿,某论文第二稿,……某论文第十九稿不改了,……第二十四稿谁改谁是狗,整整齐齐按时间排序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存在电脑和移动硬盘各一份,论文不公开发表,死也不删。
把论文给同事看,同事把我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结果我变成了通讯作者,该怎么办?
题主所说的情况完全属实的话,还真有点意思,值得探讨。
所谓的同事,是一个课题组的同事?还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假如是一个课题组的同事,你给他(她)看的意图是什么?是炫耀?是征求意见?是请TA修改?假如你是该课题组的领导,你在给TA看的时候是怎么说的?或者是TA听错了?理解错了?按说你们平时的关系还是可以的,要不然你是不会给TA看的。一字不改?未必就是一个字都改不了,TA要真是门外汉,狗屁不懂,你也不会给TA看的,这就说明TA很谦虚,那是对你的尊重。把你变成通讯作者,那更是对你的尊重。什么叫通讯作者?通讯作者通常是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负责与编辑部的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你把论文给TA看,TA拿去发表,连你的名字都不见,那就太过分了,那就太不应该了,那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也未必没有这样的例子。你的这位同事算是一个很聪明、很机智、很有头脑的,很会见机行事,很善于把握机会,也很能把握分寸、留有余地;当然,利己之事绝不客气,谦虚等于虚伪;这位同事也很能拿得下来,也好意思做得出来。这件事说明了一个道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件事也很有教育意义: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知人知面不知心。
至于题主问此事该怎么办?那就要看这篇论文的份量、价值了。假如是一般性论文,没有去争的必要了;假如是非常重要的论文,且价值特别高,要么经TA同意,与出版方协商,予以更正;要么只有走法律途径了。不过,你必须有过硬的证据,比如监控视频等人证、物证,证明的的确确是你的作品,否则,非但赢不了官司,还要承担诬告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其实,究竟该怎么办?你自己早已有答案,只不过是想借网络平台发泄一下而已!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