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65岁左右老人,还有必要再找老伴吗?你怎么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65岁左右老人,是否有必要再找老伴,我认为不能“一刀切”,不能说肯定要找或者肯定不要找,只能针对个体老人本人的具体情况,因人而确定。也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定,主要是这几个原因:
第一:部分职业女性老人因种种原因从青年、中年时候就开始寡居,本人经济条件又好,子女条件优越,而且又非常孝顺父母,这种生活状况,又已经年过65岁的老太太,那就没有必要再找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了。曾经和我一同背包出国旅游的丁大姐,丈夫4O多岁因病逝世,她含辛茹苦一手把3个孩子拉扯大,现在三个孩子都大学毕业各自成家,都在长沙有车有房,丁大姐本人又有退休工资。这些年,许多老头找她做伴,丁大姐始终不愿再成家,她的想法是:一个人辛苦大半辈子了。现条件优越了,一个人背包到世界各地去旅游多快乐,没有必要找个70岁的老头来扶伺他。她这种思想,代表了一部分65岁的老太太没有必要再找老伴再成家。
第二,男人虽然满了65岁,本人经济条件特别优秀,如专家、教授、富人等等,老年需要老伴伺候,可以找到年轻的大妈、甚至大嫂,这种人有必要找伴侣,而且也比较好找伴侣。各种年龄段的(40一60岁)女性伴侣都会有,而且还比较容易找。例如杨振宁和翁帆的婚姻就是老夫少妻的例子。
第三,有的男和女本身就是“独生主义”者,或者某种原因终身不婚或不再婚,还有的终身不嫁不娶。这些人一直到65岁了,本人经济条件又好,那就更没必要再找老伴成家了。
第四、有的男人因本人身体缺陷,或经济条件赤贫,或本人又懒惰,或本人性格丑怪,从青年时代起就无法养活自己,更无法娶媳妇。这样的男人已过65岁了,也没有必要再找女伴,即便是再怎么样找也会找不到。
第五、有的男人或女人,个人经济条件较好,个人人格又非常独立。又多次经营家庭失败,都是由于本人性格原因所致(男人的家暴,女人的出轨、懒惰),如果已经婚姻破裂后导致多年单身,也没有必要再在65岁重组家庭。
老人65岁是否有必要再找老伙伴再组织家庭,只能因人而异,具体个人具体分析有没有必要。
请各位关注。

请问65岁左右老人,还有必要再找老伴吗?你怎么看?
关于这个问题,个人认为:65岁老人,就没有必要再找老伴了。主要因为:
1、不找更有益于身心健康。65岁年龄多数不服老,但无论按国内、还是国际划分标准,都已是名符其实的老人了。身体机能会加速老化,精气神明显弱化,心理也会不断变化,这时就应清心寡欲,安心养老为主,少考虑找老伴的事了。
2、找不到合适的,不如不找。无论男女,老来能找个情投意合的老伴过日子,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可结果往往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正如人们总结的,黄婚恋就是“男找保姆,女找饭票”,“有福可同享,有难不能同当”,这些说法随不可全信,但也不能不信。总之,老年人不想找的不多,但如愿的很少;更可恶的是老人婚恋市场骗局不少,一但遇人不淑,那就是老来灾难。
3、不找是对家庭和孩子负责。现实生活中“半路夫妻,只有利益,没有感情,很难长久。”的案例不少,老年婚恋张口要钱,闭口谈房的例子更多,总之找老伴谈钱谈物谈房谈孩子是必谈项目,因此不找既保全了家庭和孩子的利益,也能省心省力,毕竟身体和精力已经不起更多折腾了。
4、不找有利于保持晚节,也能留个好名声。仅个人之见,不妥请指正。
请问65岁左右老人,还有必要再找老伴吗?你怎么看?
找老伴没有年龄上的限止规定,别说65岁左右的老人,年龄最大的也有。
只要身体健康,双方自愿,婚前把各自财产,去法律公证部门,做好公证手续明确继承权。
最好取得双方儿女支持为更佳,有关有没有必要,只要符合当事人意愿。
我认为只要自己认合适,又互相相爱都可以,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更不允许阻绕。
请问65岁左右老人,还有必要再找老伴吗?你怎么看?
老李正好65,老婆同岁。我认为过了这个坎,真有一方先走了,还是省省心吧,不找反而多活几年。为何?
1,既使有当年的青梅竹马,又恰巧是两人都无老伴,挺好吧?可几十年的岁月磨砺,他和她都已不是当年的、留在脑海里的她和他。再渡第二春反而把原来的思恋和美好打个粉碎!
2,来自双方儿女的阻力。再孝顺的儿女,一听自已的老爹或老娘要梅开二度,能有几个打心眼里痛快的?也别说他们都爱财,其实自已的家里突然住进了个陌生人,和自已的亲爹或亲妈能比吗?谁心里不硌应?
3,钱财的纠葛。男的找老伴,图的是人伺候,也就必须付出钱财;女方找老伴,多是生活无依靠,既然当老妈子你就该给我钱财。但双方在这种情况下结合能和年轻时谈恋爱的两情相悦相比吗?所以老人再婚过好了的不多。
体力精力都不允许。过了这个岁数,衰老更快,今天看着挺好,明天可能就躺倒了。这能和年轻时床头吵架床尾和相比吗?说不定一气这梗那梗,另一方则甩手就走了。
所以总结:过了65岁,要想清心寡欲多活几年,还是不找为好。嫌寂寞就去敬老院热闹去吧。
请问65岁左右老人,还有必要再找老伴吗?你怎么看?
無论男女只要达到婚龄以后無论多老都是希望夫妻成双成对的。除非找对象结婚时遇人不淑婚姻不幸福而产生恐婚的例外。
65岁的失偶老人若已無生理需求,並习惯了独身生活,不怕孤独寂寞又有独立生活能力,那末可以选择孤老终身。
一般的65岁男女,虽然已届老年,可身体健康的话,正常情况下还有生理需求。再说一般人越到老年越怕孤独寂寞,越希望得到老伴的陪伴和关爱。即使無生理需求以后,还是希望有个平时陪着说说话,病时有个端茶递水嘘寒问暖的人,有老伴相依为命是最幸福的晚年生活。
请问65岁左右老人,还有必要再找老伴吗?你怎么看?
我今年正好六十五岁了。按我的意思就别找了。理由有几点:一是,找一个你就要用你微薄的退休工资养活她,往往还不仅如此,她万一有个一儿半女的,还要时不时的结接济他们,因为中国的传统观念吗,绝对不会是AA制的。到时候你就会感觉心里不平衡了,如果你说可以,那总有囊中羞涩的时候。到时候双方必然会不淡定而闹到鸡飞蛋打,结下一段冤緣。二是身体很快就不行了。你不要觉得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壮得很。但这绝对是短时期的表现。我见过多少六十大几的人,一接近七十就完全是两个概念了。到时候,你说是依靠孩子们还是住养老院,反正没有几年感情的老伴,绝对是不可能床前侍候的。人都是互相利用的,反过来让你每天去侍候一个病女人,你也肯定不愿意的。三是,再娶有很大一部分会伤害到和儿女们的关系,即便是通情达理的儿女们,心里一想到亲妈或者是你的财力被重新分配,就是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大骂你这个老不正经的。当然,除非你真的又遇到非常喜欢的女人,为了满足你的情感需要,投入一点就投入一点,反正也没几年折腾了。这就是例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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