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一大妈公交车上顺走防冻液,司机担心误饮寻人, 你怎么看?
老年人在公交车上“顺走”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当然“顺”的评价过于含蓄可以直接用“偷”。
防冻液的本身的价格不高甚至不能达到立案标准,但司机将该事件公之于众是有必要而且很负责任的,因为防冻液本身有剧毒,可以先看一个案例。
多年前在俄罗斯伊尔库兹克有一饮品制造商自制生产了【山楂牌】酒精饮料,该饮料的原料中含有一定比例的甲醇、乙二醇等有防冻剂功能用以制造防冻液的成分,结果造成57人饮用49人死亡。
在饮料成分中使用的比例并不会很高但结果是非常严重的,而已这些成分为主的防冻液只要误饮如抢救不及时结果一定会致死,简单了解一下防冻液的主要成分吧。
发动机防冻冷却液防冻冷却功能主要依靠乙二醇与水的调和,乙二醇以最高60%的比例与水配比可以达到最低-48.3°C的凝点,超过或低于这一比例凝点会同步升高;在不同地区使用的防冻液会适当调整比例两者比例,但含量总不会很低。
乙二醇的人类致死量约为1.6G/KG(克/公斤),对量没有概念的话可以理解为极小量的乙二醇即可致死。而且冷却液除乙二醇以外还有适量比例起到清洁作用的甲醇,甲醇同样是有一定毒性的化学原料,致命量约为70毫升。
可以说防冻液的毒性不比“百草枯”差很多,为了防止误饮各个品牌为防冻液使用了染色剂做成了各种五彩缤纷的颜色,这些颜色的作用是【警示】,一般人看到这些诡异的颜色总不会去尝试饮用;但也不排除对汽车领域一无所知甚至不认识文字的少数人群包括儿童反而被这些鲜艳的颜色吸引,被当做饮料误饮的案例是出现过的。
所以在关于冷却液的话题中总会提及两点:
没有使用完的冷却液要妥善放置防止儿童接触。
更换冷却液放出的废液一定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倾倒。
这起案例如果公交车司机处理不及时导致的结果可能要负连带责任,出于对自己的负责以及对偷窃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寻找到偷窃者为其普及一些知识还是有必要的;其次不论偷窃的物品价值几何也不论偷窃者的年龄有多高,只要事实存在偷盗行为就应该按照法律对其进行处罚,法不责老应该改一改了,否则极少部分年轻时就是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到老了也仍是社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会成为黑恶势力的“手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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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这大妈当时“顺”走这东西目的什么?难道是习惯了或者有用没用的东西只要有机会她都会这么做,我为这样的行为真是感到不耻。其次我为司机师傅的行为点赞,他可能是出于人道主义行为为他人的人身安全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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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谢谢邀请
辽源公交车上出现的这一幕,除了当事人大妈的偷窃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外,还应该受到责问的是公交司机,公交车作为大众运输工具,司机除了需要安全驾驶以外,还应注重乘客的乘车安全与乘车公共环境,作为被盗物资防冻液属有害气体,司机按理是不允许放置在车内的,即使放置也理应妥善保管。否则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追责。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有它的因果关系存在,所以我们在谴责偷窃者的行为外,更应该谴责司机这种置广大乘客生命安全与不顾的职务失职行为。所以在此呼吁广大司机师傅们,遵守职业道德,视乘客生命为己,为广大乘客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交通环境。是你们的己任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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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把司机也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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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进行中
辽源一大妈公交车上顺走防冻液,司机担心误饮寻人, 你怎么看?
没事的,那东西明显不能喝,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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