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就是定律对吗?我问你答?
这是一个哲学认识论与方法论问题,这一问题的关键词是“因果关系”和“定律”。
一、“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说事情的前因后果。世界上任何事物与事件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不是无缘无故的,就像人们常说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样”,这都是被人类实践所证明的事实。例如,一位青年赠给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金戒指,为什么?因为他爱上了她,而她却被感动了,接受了礼物,并答应嫁给了他。再例如,一位青年持刀把一位壮年杀害了,为什么?因为这位壮年曾经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却逍遥法外,他心不平衡,气不过,怀着极大的仇恨,为了给父亲报仇,把那位壮年杀了。这就是因果关系,是因一件事引起的,而产生的另一件事就是果,给人感觉是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定律”。“定律” 是被实践和事实所证明的,反映了事物发展内在变化,具有客观规律的论断。这个定律是不以人的意志所左右的,是铁上钉钉的事。例如,一位青年赠给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金戒指,因为他爱她,可是,正在这时,来了第三者,把这事给搅黄了,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果。再例如,一位青年持刀准备报仇,把曾经杀害自己父亲却逍遥法外的一位壮年杀了,正在此时此刻,遇到了公安干警,及时地阻止了这次暴力事件,然后,又给持刀青年伸张了正义,把逍遥法外的杀人凶手依法严惩,避免了不该发生的恶性事件。这件事告诉我们,一切事情都可能发生意外,而这个意外就是定律,是客观定律,是任何人也无法改变的定律。
三、“因果关系”与“定律”关系。“因果关系”是因一件事而发生引起的另一件事的果,而这个果却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因果关系”所注重的是某件事的内在关系可能导致的结果,但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其结果令人失望。而“定律”是从“因果关系”事件总结出来的经验,这些经验包括着“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定律”能指导着“因果关系”,避免许多意外,而“因果关系”只能从理论上解释有一定的必然性,却不能在实践中来证实自己,例如求爱与持刀报仇,从理论上讲其“因果关系”应该是爱的硕果和憎的恶果,实践呢?适得其反,好事变孬事,坏事变好事。而“定律”是既重实践又重理论,是从实践当中总结出来的定律,是不能改变的,只有在不断实践与总结中完善。“因果关系”与“定律”关系就是实践与理论的关系。
经过以上分析,“因果关系”与“定律”是哲学中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是实践与理论的概括与总结,是我们认识社会,处理一切事件理论武器。
总之,“因果关系”不是定律,是实践的认识论的方法论,“定律”是“因果关系”的概括与总结,并具有规律性的定论。
因果关系就是定律对吗?我问你答?
因果关系的哲学研究历史悠久,佛教和哲学领域的著名人物都有提及。比如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年前就提出了‘‘四因说’’,对原因概括了四种解释模式: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这里就不一一解释了,有兴趣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另外,因果关系有几大特征:
1)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解单个现象,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的观察它们,一个是原因,另一个是结果。
3)顺序性,原因必然在先,结果在后,两者时间顺序不能颠倒。
因果关系影响范围非常广,人们一直在使用这个概念。到目前为止,哲学家们依然在寻找一个好的因果分析理论。
因果关系就是定律对吗?我问你答?
世间一切因果,皆有定数。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没有绝对的因,也没有绝对的果 ,无因不能生果,有果必有其因。
佛家有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什么样的因,得到什么样的果,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把事情多往好的方面想,心情会愉快。我们经常说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昨天的付出才有今天的收获,都是因果轮回的关系。
有个回声的小故事:小男孩对着山谷喊“我恨你”,山谷传来回音,“我恨你”,小男孩很害怕,跑回去告诉母亲说,山谷里有卑鄙的小孩在骂他。母亲把他带回山边,并要他喊出:“我喜欢你”,小男孩照母亲说的做了,而这次他发现,有一个很好的小孩在山谷里说,“我喜欢你”。
我们的生命何尝不是一种回声呢?你付出去什么就会得到什么,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要遵循自然界发展的因果定律,没完没了,是自然之理。
因果关系就是定律对吗?我问你答?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首先,因果关系是一种思维模式,是人们认识判断对象的重要方式;是人们建立社会秩序的基本方法。换言之,因果关系是动名词,既可以表达为思维的模式,也可以表达为思维的结果
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事实,是自然现象、人类社会各个事物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具有因果关系律揭示的几个特征。
一,因果关系是时间关系,前因后果。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必定在后。当然,并非有时间先后就一定是因果关系;但是,因果关系必然有时间先后顺序
二,因果关系是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可以是“现有事实”、可以是“学理事实”
三,自然的运动必定成为动因,引发结果
四,人为的活动必定成为动因,引发结果
五,心理的愿望可以成为动因,引发结果
六,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可能表现为一因一果、多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多果、连环因果、主要原因、根本原因、复合原因、多重原因、诱发原因、促成原因、枝节原因、即时结果、延捱结果、重大结果、微小结果...
七,确定因果关系的前提,一是明确对象,二是划定空间,三是计量时间
八,因果关系不可逆转,在一定时空,因果关系是确定的固定的,不可倒因为果
九,因果关系可能产生蝴蝶效应,动态的、连续的因果关系可以引发连锁反应,形成若干长期而大量的新生因果关系
十,因果关系可能产生多骨诺牌效应,其特点是线性、有序、可以分枝、量能顺次加大
社会生活
总结,有因必有果,因果轮回,必有报。
因果关系就是定律对吗?我问你答?
不是,举例,环境影响人,但是人也早就了不同的环境
因果关系就是定律对吗?我问你答?
不是,定律不都是因果,不要被因果论困住你,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没有统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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