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一直没有判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有点不太正常。
首先你是在看守所被羁押,也就意味着你是刑事案件,涉嫌犯罪。
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包括批准逮捕之后的羁押期限加起来最多就是8个月零7天,而你已经快一年了,明早是超期羁押的。
要知道,刑事强制措施到期了以后,办案民警是要根据案情的变化而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都是由拘留变成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这才是正规程序。
如果违背了这个程序,给你两条建议,一是继续等着,因为既然不把你放出来,那就说明民警有继续羁押你的必要性和考虑。并且最后你的刑期也一定会超过这将近一年时间的,因为在看守所一天可以抵顶在监狱服刑一天,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你这种情况就有可能造成实际被羁押的天数反而比刑期的时间还长,这样的话,办案单位会因此而对你进行国家赔偿的。
第二,想办法让家人向办案单位的上级机关法制或者督察反映情况,因为你明早是被超期羁押了,而超期羁押也是这几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点整治内容。这样做,说不定就会加快你案件的进展,对你来说其实也是有利的。

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一直没有判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被关在看守所已经快一年时间了,还没有被送上法庭审判,或者是被审判过但是没有最后的裁决结果。
这种情况也不奇怪。因为涉及到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拘押、批准逮捕、起诉几个阶段,当然中间还有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法定程序。一般说来,如果涉及刑事案件,被拘押到第三十天,会有一个结果:是释放还是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这些措施都没有,那就会延长拘押时间七天,在第三十七天必须有个明确的结果,逮捕、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甚至释放。如果这个时间还不明确,那么办案机关就涉嫌程序违法了。
题主既然说道已经被拘押在看守所将近一年时间,那肯定是被批准逮捕了!而且所涉及的犯罪较为复杂。比如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需要较长时间搜集证据,然后申请检察机关核准起诉。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递交的证据链不能证明嫌疑人有罪,那么会退回要求重新侦查、补充侦查,以便完善证据链。也有检察机关连续几次退回公安机关递交的要求起诉的案卷之后,公安机关会撤诉、撤案。类似的案例不少。出现这种情况对于嫌疑人来说是好事,但是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无罪释放;还有一种是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当然是求是不得。但取保候审虽然也算取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同时也不能证明自己完全没有犯罪,处在随时有可能再次被抓被起诉被判刑的可能。不过,类似的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一般以一年为限,超过时间取保候审就结束了,但是需要联系办案机关或者办案警官,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这个环节容易出现问题,新闻报道有人十几年过去了,还是取保候审的尴尬身份。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比较低,多为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失职、渎职导致。
话说回来,能在看守所关押将近一年时间,那说明所涉及的犯罪性质还是比较严重的,而且案情还有点复杂。如果想要弄清楚到底还要等多久才有结果,那么只能通过律师了,除此而外也不要多想,反正是有罪之身,在看守所拘押一天抵扣将来的一天正式刑期。假如将来判刑十二个月,而你已经在看守所被拘押了十一个月,那么刑期就剩一个月了,根据规定你就不用去监狱了,在看守所继续待一个月就刑满释放了。看守所应该比监狱好点,起码不怎么劳动。
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一直没有判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羁押一年了还没判怎么办?遇到这种被羁押一年还没有判决的情况,就应该要及时找专业的律师介入,请律师来帮助处理。在华律网上是有许多关于刑法上的律师,有任何羁押或是宣判的问题,都可以在网站上找找律师来看不看帮忙。
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一直没有判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太正常不过了,如果能在一年之内接到判决都属于撞了大运了,为什么呢?因为不管是送监狱服刑还是被各种原因释放,都是离开了看守所这个鬼地方。在看守所等判决等3年以上有的是。比如事大的,团伙的,案件复杂的,人没全抓到的,多了,15年我们号里就有一个姓边的,50多,因为制售假机油被抓,可他只是个从犯,就是往做好的机油桶上贴假标签,他自己说他并不知道那是造假,老板每个月给3000工资而已,当然,他们老板也被抓了,可能是因为做的时间长了,计算非法所得不好算,他们的案子一审就用了2年多,最后下了个主犯(他老板)15年他3年半,他老板不服上诉,又在看守所里呆了8个多月,等二审下来驳回,他已经呆了3年7个月了,都超期了,老小子听到能放了,哭的跟小孩一样,有人给出主意,让他申请国家赔偿,他脑袋摇的都快掉了,说是这辈子再不打官司,第二天管教上班,他就站在门口往外看,早点都不吃了,上午十点,看守,管教过来,开门放人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再也没见过这家伙,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在我们号,除了轻罪到期或被取保
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一直没有判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一、既然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那表明你已经过了最长37天的拘押时间,被公安局正式批准逮捕了。接下来就该进入侦查、收集证据,移交检察院起诉,法院受理起诉,开庭,宣判等一系列司法程序。
二、虽然每道程序在法律上也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但根据每个案件性质的不同,都会影响到羁押时间的长短。首先在走司法程序的过程中会出现公安局收集完证据,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就会退给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公安再次收集完证据,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受理案件,决定是否起诉。然后移交给法院,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在审判时,会选择简易程序,还是开庭审判。以及是否当庭宣判还是择日宣判。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你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
被关进看守所快一年了,一直没有判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很正常的,我兄弟在看守所蹲了两年六个月才判决下来,不是退侦就是延期审理,一点办法都没有,程序就是这样。把他怎么久才判决下来的原因分享给大家。
1:退侦
刑事诉讼法里面有一个退侦,是检察院退给公安机关的,退一次公安机关就有2个月的时间。一般可以退二次,二次结束以后就再也无法退侦。
2:延期审理
检察院起诉以后,把起诉书递交到法院,从这一天开始计算,法院有三个月的审理时间;三个月以内可以开庭,开庭几次不定,也可以不开庭,只要没有判决下来有期徒刑几年,到了三个月这一天,检察院可以继续延期审理。这时候又是三个月!
3:中止审理
如果再有三个月还没有开庭,或者开庭了没有判决怎么办呢?如果不是追加起诉,法院会来一个中止审理。我兄弟就是因为疫情原因法院无法开庭,来了一个因不可抗力因数中止审理。从2021年4月到2021年10月,中止审理;然后2021年10月底又恢复审理,那知道2022年1月疫情来了,又法院开庭,又来一个中止审理。到了2022年6月才恢复审理,到2022年10月才判决,有期徒刑15年!
所以,慢慢等吧,刑事案件在看守所羁押一天,也计算在刑期里面,呆一天回家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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