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微伤,公安局不受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人者吗?

公安局不会不受理的,你所指的不受理应该是公安局没有帮你要到赔偿吧

现在哪有敢不受理老百姓报警的公安局?

假如事实就是如你所说,你被人打成轻微伤。那么这种警情,公安局是没有理由不受理的。

轻微伤只能构成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局会给予打人者治安处罚,要么就是拘留要么就是罚款,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

而你既然提到了你受到了轻微伤,那么这起案件,相信也一定是经过了警方的处理。毕竟如果警方不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的话,那你如何能确定你受到了轻微伤。

至于赔偿问题,警方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仍不赔偿,警方也没有办法。

所以,你可以就赔偿问题向法院进行起诉,这才是你主张自己权利正规的流程。

退一万步说,假如公安局真的没有受理案件,你直接到法院起诉也是可以的,但你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殴打了你,并且还要拿出伤情鉴定来证明你的伤情

这些证据的收集对你来说也是不小的麻烦。而如果这起案件经过警方处理,在证据方面你就不需要担心了,一切以警方的为主就可以了。

被人打成轻微伤,公安局不受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人者吗?

被打成轻微伤,不是“不受理”,而是“不立案”,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不立案,说明不构成犯罪,但不立案并不等于不受理。人身权受到侵犯报警不受理?这种说法就纯属胡扯了。

侵权人的行为,涉嫌触犯《治安处罚法》,根据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是必须要管的,不可能不受理。

然后,你就可以以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结果为依据主张赔偿。一般来讲,公安机关会进行调解。

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一般是调解解决,调解限两次,限时一个月。

但是,不要老想着借这种事讹人发财。

起诉当然也可以。

如果你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协商不成,认为对方赔得少,你可以提起诉讼,这就叫“刑事自诉案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对侵权人进行公告送达传票。侵权人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审理判决。这个诉讼时效是一年。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也适用调解。即,你在法院判决前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刑事自诉案也有前提。前提就是,有明确的被告。

也就是侵权人。你不能说人家打完你跑了,你没有明确的控诉对象,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那么。这个自诉案就不能成立。

这种报警是一定会受理的。不立案不等于不受理。

哪怕你只是被人打了一巴掌,对方跑了,找不到人了,你去报警,还是会受理。虽然无法正式立案,但也要追查。

只是,时限是从侵权行为始计6个月,超过6个月如果还找不到侵权人,那就不再处罚。

被人打成轻微伤,公安局不受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人者吗?

被人打成轻微伤,首先不构成刑事犯罪。既然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排除了刑事责任刑事处罚,剩下的就是行政处罚或者治安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打人致人轻微伤,如果报警并出警和受理之后,警方会进行调解协商,比如说让打人一方承担医药费,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互相签字画押,挨打者拿到钱之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受伤一方自持有伤在身,从而在医药费补偿上面狮子大开口,导致对方无法接受,从而导致调解失败。那么剩下的就是两个选项,要么拖着,拖到双方妥协为止;要么把双方都关进拘留所,最长时间可以关押15天。拘留之后,由警方裁定给受伤一方赔偿多少钱,没得商量了。或者挨打一方没有任何责任,那么可以免于拘留。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打人一方被拘留了,那么赔偿问题就更不好说了。挨打方不按照警方裁定的数额领钱,那么剩下的渠道不多了。只能向派出所的上级要求重新认定赔偿金额。而最终做出赔偿金额认定的还是出警办案的派出所,他们要是维持原来的裁决,基本没啥翻案机会。

至于向法院起诉,那是不可能的。类似事件不属于民事或者经济纠纷,挨打一方无权无资格起诉,就是找到法院也不会被立案和受理的。所以,挨打一方只能找找纪委、检察机关,要求督促具体办案的派出所警官在赔偿金额方面重新认定。因为轻微伤的强制惩戒措施最高也就是拘留15天,罚款几百元而已。至于赔偿金额自然也不会高到哪里去。有个案例也是挨打的一方受了轻微伤,但是要求对方赔偿30万,如此敛财的方式最终被断然拒绝了。

被人打成轻微伤,公安局不受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人者吗?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轻微伤尚不构成犯罪,公安局是不会立案的。如果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直接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也不会立案受理。如果不构成犯罪,你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人打成轻微伤,公安局不受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人者吗?

被打成什么伤,不是公安局受不受理的必要条件,只要你被打了,并且报警了,公安机关就必须受理。至于你构成什么伤,是公安机关决定立为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的依据?如果确实如你所说,你被人打成轻微伤,而公安局不受理,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反映,除非你被打的时间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

至于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这得看你的案件是否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就你提出的问题,暂时无法判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正常的话,你到了法院,法院也会告知你先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被人打成轻微伤,公安局不受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人者吗?

非常明确地告诉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打人者,要求其赔偿民事责任。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给予拘留等行政处罚。具体解析如下。

一、人体损伤程度划分标准

2013年8月两高三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人体损伤划分为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

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他人致其轻伤及以上的,才涉嫌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他人轻伤。

由此可知,被人打成轻微伤,对方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方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以上轻微伤的可涉嫌寻衅滋事罪。

也就是说对方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不会对其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

对方殴打他人致其轻微伤,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该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虽然不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但是要进行行政处罚的,除非其系未成年人或其他不应给予处罚的情形。

同时,公安机关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民事责任

打人者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对方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当然这些需要有证据支持。

受害者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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