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如果你是被刑事拘留者,那你不可能在看守所使用手机提出这种问题。
如果你是家属,那你也不可能知道警方办案的具体细节。
回到问题本身,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以及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可以先拘留,并且在刑拘以后24小时内要提审一次,以确定是否有刑拘的必要性。如果对于已经查证有犯罪事实的嫌疑人进行拘留,也需在24小时内进行提审。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应当立即释放。
刑诉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你说的已经21天了都没有提审,应该是没有把第一次算上。
如果你真的自从进看守所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提审的话。那么你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也不必慌张,着急也没有用。没来提审你对你也没有什么影响,也不会因此会加重对你的处罚。你不需要去做任何事情,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
还要等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可以看出,刑拘最长是37天,目前你已经度过21天了,还有16天,耐心等待吧,

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刑事拘留21天了,如果是还没有提审,也不用着急,首先要明白绝对不是检察机关把你忘了,而是他们也在忙,忙着整理、搜集你的犯罪证据,等提审你时进行确认,他们要固定好充足的证据,才批捕你,所以,不用着急,该来的,早晚会来,可能迟到,但不会爽约,安心等待吧。
检察院批捕一般在30天内,特别情况延长7天,也不会超过37天,如果想知道被拘留的人处于什么情况,可以聘请律师去看守所里接见了解一下,因为在判决下来之前,看守所是不允许亲属会见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相关机构也会举荐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
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这个时候就是案子进入侦查阶段了。在相关条件许可下,经过管辖机关同意,嫌疑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取保候审。能够取保候审的前提是嫌疑人不会对社会有潜在的危害。当然,退而求其次,能这样做算是一种进步了,这对当事人是一种缓冲,更有利于当事人解决问题。
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没有批捕,那么在第38天能走出看守所大门,就说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了。说明嫌疑人可以安然的回归社会了。
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第一,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内容,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24小时内应当进行讯问。在实践工作中,“应当”就视为“必须”。结合题干,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21天了,分析办案单位民警应该在嫌疑人被拘留24小时内进行了讯问,可能是嫌疑人对相关法律内容不掌握,所以提出了疑问。
第二,从实践工作来看。一般情况下,办案单位在将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或者对在押嫌疑人改变刑事强制措施(例如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前,为了固定口供、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复核证据等还会对嫌疑人再开展一到两次的讯问。当然,这项工作并没有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各地区的公安机关的内部规定也不一致。比如,有的公安机关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对于某些重大、恶性案件提出了有关讯问次数的规定。而一般案件可能没有相关规定。
第三,结合案例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长达21天,24小时内的讯问应该是完成了。题主可能想问,为什么在此之后办案民警没有再进行提讯呢?个人觉得,一个是嫌疑人涉及的案件可能事实清楚,证据全面确凿,嫌疑人口供稳定,法律手续完整……。也就是说,办案部门在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同时已经将必要的侦查工作基本完成了,并且明确了案件的下一步处理方向,只是等待最后批复的结果。一个是案件事实不是很清楚,证据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完善,这都需要办案民警花费时间进行侦查,当然不可能有更多时间提讯嫌疑人。还有就是,估计嫌疑人对于犯罪行为拒不供述,为了确保案件完整性,办案人员故意暂时不提讯嫌疑人,让其“蹲蹲性”,搁置嫌疑人一段时间,利用犯罪心理促使在押嫌疑人主动“求提”来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1天没提审违反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24小时以内讯问,21天还没提审,这是违规的。你应该问一下为什么不提审呀,什么时候提审?
对被拘留的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的三日以内,报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这么说从拘留到报请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最长37天。看来你是重大嫌疑分子呀。
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二十一天不提审,你及你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已被羁押,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立即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继续等。三十天为一个周期。如果三十天没有宣布被正式逮捕,那大概率会被赶出拘留所,自由了。
如果三十天到了还被拘押着,还有七天时间。这七天很关键,决定逮捕,释放。过了三十七天还被拘押着,就做好既来之则安之的打算,判刑是铁钉的,在拘留所待一天抵扣刑期一天,不用劳动,比正式监狱舒服多了。
被刑事拘留21天了,一直没有提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刑事拘留21天了你怎么知道一直没有提审?刑事拘留有两个黄金时间,一个24小时一个是37天。
一旦刑事拘留通知书发来是不能探视的,因为侦查阶段怕泄密串通之类的。律师在经过许可的前提下才能接见。这时候家人可以做的就是等待,还有就是通过以前有接触的人判定这次事情的大小和严重性。就通知书上列明的嫌罪名多加斟酌,记住,这种暂定的“罪名”是可以更改变更的,当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觉嫌疑人还有更严重的问题时就可以在下次发送延长羁押时间的通知书里更改。因此,家人收到的拘留通知书的罪名并不是唯一不变的。还有,被拘留的人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就只能统称为“嫌疑人”。
如果被拘留的人为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监护人或者律师在旁旁听协助。相关机构也会为嫌疑人举荐免费的援助律师。
在经历37天之后没有消息,那就是嫌疑人已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这个时候就是案子进入侦查阶段了。在相关条件许可下,经过管辖机关同意,嫌疑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取保候审。能够取保候审的前提是嫌疑人不会对社会有潜在的危害。当然,退而求其次,能这样做算是一种进步了,这对当事人是一种缓冲,更有利于当事人解决问题。
如果当事人在第38天走出了那座大铁门,说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安然的回归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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