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布了降低职工社保费率的实施方案。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由20%下调至16%。同时,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作为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