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暑假期间,邻村一户居民到派出所报案:自己十一岁的女儿,被本村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三儿“欺负了”。要求派出所处理。派出所立即派了治安联防队员以及一名干警,迅速出动。不到二十分钟,就把报案人的女儿以及嫌疑人三儿,用警用三轮摩托车拉回了派出所。分别隔离讯问。同时又邀请了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