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我有个同学就是这样的,婚前男人隐瞒没有性功能,等结了婚才发现的,但是很快就离婚了,但是我那个同学离婚就很多年没有嫁,现在都三十多了还没有处男朋友,一直单身,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一直没有走出来。
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我一个好朋友就是性功能障碍,他勃不起来,不是为什么?他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们一起上大学的时候,宿舍的人在一起看限制片,所有人都受影响,就只有他没什么反应,而且一副不耐烦的表情。我们都感觉他不正常,以为他喜欢男性呢?毕竟平常在一起讨论女性的时候,他也是不太感冒的样子。
直到毕业后,他结过婚后我们几个好兄弟才知道他有这方面的疾病,后面我们也了解到了前因后果。
根据他所说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个病,也是从青春期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后来去医院里面检查,也没有查出原因,就这样一直过去了,父母也没太上心,后来结婚就出事了。
但是现在再去医院检查,医生也束手无策了,虽然可以生孩子,但必须是试管,试料想,和一个无法体检生活的男的在一起,又有几个女的愿意?
最后两个人不得已离婚了。
关于婚前隐藏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来讲,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关于重大疾病的范围,民法典未明确规定。根据婚姻撤销权的性质,重大疾病的认定需要综合医学标准、公共利益、立法导向进行判断。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结婚的疾病有三类: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通常来讲,前述三类疾病属于“重大疾病”。
其他疾病能否构成“重大疾病”,应当按照该“重大疾病”是否足以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决定结婚的自由意志或者是否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标准严格把握、审慎认定,不能随意进行扩大解释。
性功能障碍属于重大疾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这事儿太尴尬了,我同学她哥估计就有问题。记得他哥是08年结婚的,我们这边以前结婚都是年底结婚,因为那时候在外打工的人都回来了,能帮着一起热闹。
但是结婚后他媳妇在家就过了个年,年后回了娘家就没回来过。
那时候刚过门的媳妇儿没过几天就不回来了,那可是轰动一时的事情,尤其是坊间的老头老太太们,就这事儿能说个好些时日。新媳妇儿走掉的具体原因不详。
因为同学她哥娶的媳妇儿家离得都不远,从这姑娘家那边传出来的说法是这男的不行,人家姑娘不跟他过了。
后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估计这男的也是因为结婚这事儿备受打击,变得特别敏感。只要谁敢问起他这些事情,他能瞬间暴跳如雷,恨不得要把人吃了一样。
以前不太理解,人家出于关心问一下情况而已,为什么要生那么大的气。说不好,关心他的人能再给他介绍一个对象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的呀。后来才知道,说不定他还真有问题,每次问他都是在戳人家的痛处。
现在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同学她哥现在还是孑然一身。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一直没有再娶,前两年偶尔能在路上碰到同学她哥和一女孩在路上散步,但是也没长久地处下去。
而当初和他结婚的姑娘,人家也早已再嫁。
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我离婚了,因为不行。我老婆收拾东西叫上他爹和他哥拉着陪嫁来的东西走了。
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这婚姻有效吗?法院会怎么判?
正常的要进行婚姻登记,首先要做婚检,只要按正常手续走,就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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