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考取了公务员,已出嫁十年,家中的基本农田是否要给我两个无地的孩子?
说的轻巧,吃根灯草。
土地已经确权到你妹妹名下,在2057年之前,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永远属于你妹妹的。
你就不要妄想了!
但是,如果经你妹妹同意,你对土地进行耕种是完全可以的,而且不用给你妹妹交土地流转费。土地上产生的所有收益都是你的。
我妹妹考取了公务员,已出嫁十年,家中的基本农田是否要给我两个无地的孩子?
土地政策是三十年不变,与她是否出嫁,是否考上公务员、参军等都没有关系,土地承包时是以户为单位登记的,只要家里还有人,任何人无权再次分配。
我妹妹考取了公务员,已出嫁十年,家中的基本农田是否要给我两个无地的孩子?
你这是活的不如妹妹好嫉妒羡慕恨的心里在作怪,与农田分配并无关联,把心态放平和,妹妹是你的一奶同胞,他好等同于你好,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甚至是自残骨肉,这种心态很无耻,连做人的起码标准都不够。
我妹妹考取了公务员,已出嫁十年,家中的基本农田是否要给我两个无地的孩子?
在咱们农村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姑娘出嫁后(不管远近),她原有的土地所有权归娘家的父母兄弟。你妹妹出嫁十年,又是公务员,估计户口也已经迁出,她已经不是你们村的村民。因此,你家的基本农田当然要给你的孩子。
我妹妹考取了公务员,已出嫁十年,家中的基本农田是否要给我两个无地的孩子?
在我们这儿的习俗是嫁出去的姑娘不再享受家里的一切,包括田土山林房产。各地风俗不同,处理方式也各异。
我们这有个案例,权当参考。在县城里一家子有两女一男。两个姑娘先后出嫁,且都事业有成,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后因建设需要,舅家的田地被征(当时地价极低,一亩两万捌左右)。两姑娘跑到舅家来讨要征地款。舅子无奈只好二一添作五给分了。两姑娘拿着钱高高兴兴的去了,哪知老父在家嚎啕大哭……
之后又因旧城改造,两姑娘又来分地基什么的,这次老父死活不肯,协商不成诉讼到庭。法官判决地基由舅家享有。这之后亲戚间就形同陌路。法官之判或出于公序良俗来决的。
你妹妹即已工作,按理应由哥或弟继续耕种。
我妹妹考取了公务员,已出嫁十年,家中的基本农田是否要给我两个无地的孩子?
以前分配给农村户口上的基本农田一般秉着“生不添、死不减”的精神,所以如果有女出嫁户口迁出后其基本农田原则上是由原生家庭拥有耕种(如果出嫁女未迁出户口,可协商分种或合作耕种),因此从这个角度理解也就没有“给你两个无地的孩子”一说,分地后出生孩子的基本农田只能寄希望于下一次的田地重新调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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