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
配偶一方不肯同意离婚,这种属于常见现象。在对方不肯同意离婚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均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总的有将近十几种,就不一一列举。
一般来说,只要想离婚,总是会离得掉,谁也不可能耗着谁一辈子。只是实践中,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若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倾向不判决离婚,则需要第二次诉讼离婚。正常情况下,二次诉讼离婚大多数会判决离婚,当然,也有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诉讼仍然没有判决离婚,但这相对是少数。所以,只要决定离婚,则建议尽早诉讼。
关于房产分割,因为尚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所以在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进行分割。至于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若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倾向判决给女方。
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达不成一致,就无法以离婚协议书的方式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你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双方共同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准备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出轨、家暴、赌博等能够找到证据的,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按时参加开庭即可。
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先安排调解,目的是尽量劝和,如果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
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时考虑的唯一因素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准离婚。即使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若被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属于夫妻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购房,购房合同与房产证上均有夫妻的名字,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女方只能选择法院起诉离婚。若是男方没有重大过错的话,第一次起诉,孩子又太小,法院很难会判决双方离婚,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
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自然是共同财产,约定着份额,一人一半。那离婚的话,女方自然可以主张分割房产的一半。
关于孩子,由于孩子六个月大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具体到本案,女方若是没有上述三种特殊情况的话,法院都会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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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
我当初离婚的时候就是这样,于是,我就买了车票,并且告诉他:离不离婚我都不跟你过了,没有离婚证我也不在乎。心死了,那些东西都没什么用,反正离婚之后我也不会再婚,不需要离婚证。最后,他需要这个离婚证,没办法跟我办了离婚。
没有一个人可以犯下错误,也没有人可以感同身受,其中的酸甜苦辣,唯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
友友好!谢你邀我作答。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怎么办?我认为离婚是要有充分证据和理由的,夫妻必须分居两年以上,两人感情荡然无存。两人协议离婚不成,你就要写好离婚诉状递交人民法院。离婚诉状由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四部分组成。写好原告被告地址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族;诉讼请求写明财产继承归属子女抚养要求;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写明两人结婚时间,婚姻破裂经过这是离婚重要部分,事实清楚法院才会受理你离婚。诉状写好后一式两份和诉讼费一起递交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半个月之内可通知原被告到法院开庭接受判决。离婚案法院第一次会判决不予离婚,你在收到不予离婚判决书之日起,满六个月第二次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大多都会判决你离婚。如果不判决你离婚,你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一定会事实不清,理由不充分,你可再次写好起诉状递交人民法院,法院会判决你离婚的。我回答已很详细了,不知你是否满意?
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耗着,该怎么办?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在离婚案件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现阶段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在你想离婚而男方耗着的情况下,你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你既然想要离婚,根据我的经验,给你两条实用的建议。
第一,尽早起诉离婚。你现在处于哺乳期六个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女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除外,因此你应该尽快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坚称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六个月内,你可以再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因此离婚诉讼是一个持久战,你越早提起离婚诉讼对你越有利。
第二,搜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如何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司法解释和婚姻法列举了很多种情形,比如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的行为,比如重婚或者婚后与他人同居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你能够提供上述证据,那么法院可以直接认定你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如果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那么90%以上的概率你需要最少提前两次离婚诉讼才能把婚离掉,实践中提起三次离婚诉讼才把婚离掉的情况也不少见。
关于房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你们的房产尚未取得完全的所有权,在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确定房屋归属。在房屋的权属确定以后,你可以另行单独提起分割房屋的诉讼。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根据你的描述,现在孩子六个月大且正处于哺乳期。《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由于你们之间的孩子尚不满两周岁,因此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孩子归你抚养。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快解答。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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