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随着房屋的存而取得的使用权,只要房子不倒,永远都有使用权。这个政策非常明确,没有任何争议,无论是法律还是现实例子,都是明确的。
农民户口转非后,他的房屋依然是本人的私有财产,也绝不会因为农民的户口转非,就必须将这个房屋强行拆除,将宅基地收回,国家的法律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受到侵害。房子是合法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合法的。这个宅基地的收回,只能是被征用拆迁,或者是该房屋自然倒塌,也或是农村整体搬迁,这样农转非的户口,就不再享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在市郊区普遍存在,从建国初期到现在,有的户已经倒卖了几次,依然占据着原来的宅基地。现在的政策虽然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建房,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的规定,对于那些历史遗留问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过去农转非的问题不能解决,新岀现的农转非问题同样也要一视同仁。所以农转非的宅基地,只管放心使用。
现在鼓励农民进城,在这方面的政策肯定会进一步放宽,许多地方农民的闲置房屋,可以对城里人长期岀租,并且还可以修建扩建,这对于城乡交流,就是个明显的信号,大家可以自己理解。总之,农民农转非后,只要房子健在,宅基地就有永久的使用权。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我是以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恢复高考的应试,录取之前我作为返乡知青在生产队务农,应属农民。参加高考录取后户口迁出农村,从那时起就农转非了。我的房子是我祖上买地建房,有地契为凭,后来祖房分给我,虽然我户口在单位不在老家,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政府土地权力机关发的土地使用证,仍然写的是我的名字,所以我住的祖房及祖房占用的宅基地,按法律凭据,我本人不仅长久而且也是终生享有使用权的,这里不存在我户籍在不在老家,是不是农业户口问题。难不成我户口迁到外地当农民,老家的祖上用钱买地建房的遗产,我合法的继承权也剥夺了吗?
二、问题症结不在于是不是农业户口,而在于户口有没有迁出当地,属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这就意味着祖祖辈辈都要呆在老地方,一旦有一代户口迁出,合法继承的祖房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合法了。这就是房屋继承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产生了法理上的矛盾。
三丶我的家人随我农转非,他们户籍都不在老家,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但都住在老家的祖房。这样,出现了我的子孙后代能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的忧虑。就我个人看法,只要国家进一步立法规定,凡属农村有祖房,户口迁出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人,他本人和直系后代,仍然拥有对祖房的继承权以及祖房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尊重中国认祖归根的良俗,也避免其他城市居民任意移民农村,有损当地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保障祖籍在农村老家,后来户口外迁的故乡游子,对故乡难以舍弃的一草一木的眷念。如有可能,法外开恩,让户口外迁到城市的人,让他们仍然拥有对耕地的承包权,让他们仍有机会为改变故乡面貌贡献力量,为什么要用由于户口迁出,来拒绝愿意重返农村参加故乡建设的乡亲呢?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农村很多人都知道一个规定,那就是户口迁到城里了,这土地跟宅基地都会被收回了。很多农民为了保留土地跟宅基地,就算是在城里已经买了好几套房了,那还是不迁户口的。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有一些农民为了孩子上学问题可能就会将户口转为非农了,那么如果已经转走了,如何才能够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呢?这个还是有一些办法的。
一般来说农民户口迁走了,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收回,不过由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房子不倒宅基地原则上还是无法实际收回的,房子的主人还是继续使用着宅基地。
这也意味着我们只需要一直保持着农村房子不倒,就是可以一直使用着宅基地了。像老农的邻居家就是这样,他家都变成了城市户口了,家里是两层楼房,以前都没有装修过的。
不过前年就是突然回农村大兴土木,又是搭架子又是请人回来贴瓷砖的,还以为是发大财了回家盖新房,后面发现是要将两层楼房全部都装修一遍。反正现在经过装修之后,以前老旧的二层楼房变成刚盖的一样,内外都贴满了瓷砖,看起来还是非常气派的。
后面才知道他们家是全都迁户口了,所以就是赶在迁户口之前将家里的老房子装修一遍,那样房子就可以长期居住了,能够继续居住几十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像邻居这么做还是挺聪明的,因为一旦农转非之后,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意味着无法对房子进行翻建跟修缮了,趁着还是农业户口之前进行修缮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未来房子就能够长期居住了,宅基地也可以一直实际利用着。
所以说农转非之后,想长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就得先将房子装修好,保证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更是可以留给下一代居住的。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提问: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转非就是由农业人口转为城市居民人口的人员,农民一般转为城市居民人口主要是工作需要,农转非后的村民按目前来看,发包方一般会收回农户所承包的耕地。
对于宅基地在农户转为城市居民后村集体组织单方是没有权收回宅基地的。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房屋主人所有,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村民使用集体的宅基地和自己房屋应办理不动产权证,也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由县级主管部门颁发,受法律保护。
那么作为农转非后的居民,有两种情况,一种户口已迁出,一种户口未迁出,但不管户口迁出或未迁出都是本村村民,这种情况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国家允许到城里落户的农村村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可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村组织和村集体成员盘活多余和闲置的宅基地,国务院农村部组织和引导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工作。
也就是说国务院在农村宅基地上给予到城里落户的农村村民很大宽容,农转非后的村民可退出宅基地和不退出宅基地完全由自己决定,退出有补偿,不退出可以自己流转经营搞活经济增加收入。
所以农转非后的村民一定要办理好房屋不动产权证,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农转非后,由于身份的转变导致在享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益方面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具体有哪些改变?政策又是如何规定的?就如题主所述,还能不能长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益的主体只能是该村集体经济成员。这里包含两个条件:宅基地使用人的身份必须是农民、该农民是这个村集体的成员之一。农民农转非后不但农民的身份变了,而且也已经不属于这个集体的成员了。那么,农民农转非后他原来在农村使用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吗?这样宅基地上面建的房屋也不属于他了吗?答案并不是这样。
我国《宪法》明确指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虽然办理农转非已不再是农民,但是宅基地上自己建造的房屋,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身份变了,但还是我国的公民,因此他在农村的房屋是他自己的合法财产,没有人可以侵犯他的这个权利。
一方说没有了使用的权利,一方说要保护个人的财产,房屋建在这块宅基地上已成事实,剥夺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地上的房屋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房”、“地”出现矛盾,这两个政策不就矛盾了吗?
其实在农村宅基地使用上我国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房子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只要房子还在,虽然农民农转非身份发生了变化,但并不会影响他对这块宅基地的使用,甚至还可以对这块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是,根据这一原则一旦房屋以某种形式灭失后,此时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失去。
那么,如题主所述,农民农转非后,还能不能长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呢?- 如果“长久”这个词作“永久”解释,答案是否定的。上面也解释了“地随房走”的原则,而宅基地的房屋不管建造得再牢固也还是有寿命的,总会有倒塌的那一天。如果长时间没有人居住,倒塌的进程会更快。但是如果“长久”做“长期”解释,这就很好实现了,就是要做到对房屋不定期进行保养与维护,尽量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这样房屋再使用几十年也还是没有问题的。
- 如果想永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这个农民虽然办理了农转非,但是还依旧长期生活在农村老宅子上起居劳作,这样就可以试着将户口再办回来。虽然“非转农”办理起来条件比较苛刻,手续很繁琐,很难办理,但是对这种情况的人员国家还是有政策的。如果把城镇户口再办回来,再次成为该村集体成员,那么对他们家宅基地的使用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这样也将会永久享受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2018年新的土地确权明确30年不变,满30年后再延长30年。这就说明在土地确权证书上已填上了你的名字和你孩子的名字,就算你迁户口进城去了还是去国外了,土地仍然是你的,宅基地也是你的。
只有政策变了,明确土地权变更了,那时土地就不属于你了。但是新政策还没出来之前,土地及宅基地都属于你的,如果你不耕种,可以流转土地给人家种,流转土地所得的流转金也是属于你的。试想,婚衰嫁娶,生儿育女年年都有发生村里那有那么多时间,人力,财力去立即调整呢?而且象我女儿出嫁了村把土地划给别人了,而我明年儿子结婚,村又调谁土地来给呢?所以,村委有村委的事,何必去做这些麻烦又不讨好,又是多余的工作呢?
而且,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已不再分农业和非农业,统称为居民。从这一点上可以说明以后所有户口,都不再划分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了,而且土地可以流转给有能力的人来种,也就是说以后城市人也可以到农村去种田种地了。既然这样,你迁户口,改变了居住地,但你可以回农村种地,那你原有的土地及原宅基地不还是原来的你吗?难道土地需要流转给自己吗?不必要这么复杂呗?这样回答,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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