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为什么要顾忌袭人的感受?在宝玉心目中,这些丫头的重量都是相同的,没有哪一个更高贵些,更与众不同些。即使袭人是他身边的第一人,与他有过云雨之情也一样。

尽管宝玉对女孩子格外的温柔体贴,不会厚此薄彼,但仍然改不了他身为荣国府公子的身份。在他眼里,这些丫头们也不过是些下人,他如何对待她们都理所应该,她们没有资格,也没有理由对他说三道四,品头论足。而袭人与他有云雨之情,也不过是袭人做为贴身大丫头的本分。哪里会因此而被霸占住宝玉的心。

因为古代大家族中,男孩成人前后,家里会在他们房中放两个婢女以引导男孩的成长过程,袭人也不过承担了她应尽的义务,宝玉怎会因为她而放弃了整片森林!

不但袭人这个丫头没有吃宝玉的醋的资格,就是宝玉的正妻也没有!因为那个时代,嫉妒本身就犯了七出的规则,而宝玉是个从小在三从四德熏陶下的男人,见惯了女子们隐忍的模样,哪里会考虑女孩们的感受。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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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关于宝玉和鸳鸯这一段是这样写的:宝玉便把脸凑他(鸳鸯)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眼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着,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

宝玉这是对鸳鸯的非礼吗?我不这么认为。宝玉平时哪姐姐妹妹们在一起习惯了,早已养成了一些在别人看起来非常奇怪的习惯。所以后来王夫人把晴雯赶走以后,跟贾母说起宝玉的事,贾母疑惑地说“莫非是女孩子投的胎”,此话既有为宝玉辩解的意思,也基本上是一句大实话。

其实在第二十一回里,我们也看到吃胭脂的事。史湘去进了贾府,跟黛玉住一起,一大早宝玉就从自己房里到了黛玉房里,还央求湘云帮他编辫子,看到了胭脂,就忍不住要往嘴里送,原文是这样的:因镜台两边俱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

可见,从小跟宝玉一起生活的史湘云,太了解宝玉的习性了。她不惊讶于宝玉的怪癖,而是问他什么时候能够改过来,这里“多早晚”是南京方言里常说的话。

如果我们说在贾宝玉的身上多多少少投射了作者的影子,或许也是作者在后来写此书时对自己过往那种偏僻乖张个性的一种反省,里面还捎带着自责。

所以,作者写宝玉的判词用《西江月》二首表现得淋漓尽致:“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和“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他曾经就是那个愚玩痴劣的不肖儿,生来只为吃喝玩乐,没啥用处,大家都不要像他学习。人到中年,一事无成不说,可能还没有一傍身之技,自己生活都难以为继,更不能养育妻儿,心头的苦闷和抑郁可想而知。而当初当着袭人面的举动,那又算得了啥,说到底,袭人在宝玉的眼里就是一个丫头而已,他根本不必在乎嘛。如果真在乎,袭人如何会挨那一记窝心脚?最后又为何被赶走?

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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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现代人很难理解古人的情 爱观念。当着你的女朋友,向别的女孩索吻,这是怎样的“渣男”?奇怪的是,“别的女孩”竟然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轻描淡写地拒绝了事。更奇怪的是,你的正牌女友也不生气,老生常谈地劝说了事——真是毁三观,我的三观都成了一地碎片了啊。

《红楼梦》里就有这么一出场景:鸳鸯奉命来叫宝玉,等着宝玉的工夫,“歪在床上”看针线。而见了宝玉进来,居然也不起身。作为一个丫鬟,这也太托大了吧?难不成鸳鸯是有意“勾 引”少主人?

当然不是。鸳鸯虽然是个丫鬟,但一向“托大”惯了。她敢跟亲戚家的少奶奶尤氏坐在一起吃饭,自己家的李纨凤姐更是不在话下;她敢跟凤姐叫板:你不喝我的酒,我就走,吓得凤姐勉为其难;她敢直接给自己叫主子吃的红稻米饭,连尤氏都客气推辞,她却坦然“你够了,我不会吃的”;而在贾琏面前,她更是直接坐着不起身……

古代中国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然而无论如何,除了等级之外,还有人情,还有家常,还有普通人的生活和感情。像鸳鸯这样,跟少主人贾琏、宝玉等一起长大,他们更像素幼年的朋友、“发小”,而不仅仅是主仆。

在这些朋友中,宝玉是比较独特的一个。他从小就是喜欢吃胭脂的爱好。像金钏儿在他被贾政教训前,就以此调侃:“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如果把这句话视为勾 引,那绝对是读者思想不健康:金钏再大胆,哪怕就是色情狂,也绝不敢与贾政王夫人一墙之隔的“廊檐底下”,当着四五个同伴的面,公然“勾 引”宝玉。

其实不止是对丫鬟们。就是对湘云,这个感情很深而情同兄妹、绝无爱情的小姑娘,宝玉也想过要吃她的胭脂:“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被湘云“伸手来打落”。可见宝玉喜欢吃胭脂,不光是擦在嘴上的,也包括放在妆台上的。

从宝玉为平儿理妆一节可以看出,宝玉对女孩子的化妆品是相当内行的,在这上头下过不少功夫。入学前向黛玉告辞,也叮嘱:“胭脂膏子也等我来再制”。又一次被黛玉发现脸上有血渍,原来是“替他们淘漉胭脂膏子”蹭上的。这又可见,宝玉不光喜欢吃胭脂,也喜欢制胭脂、以及加工各种化妆品。

当然,喜欢胭脂,发展到喜欢吃胭脂,这算是量的变化,如果发展到喜欢吃别人嘴上的胭脂,那就是质的变化了。可质变与量变,又是对立统一的,不能截然分开。举个例子,如果贾赦要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那是赤裸裸的骚 扰,而换了宝玉,因为有制胭脂、吃妆台上的胭脂的铺垫,就没那么色 情了。

同时,因为宝玉年纪还小,跟女孩子们从小混惯了的,当他的性 意识悄然觉醒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充分重视。直到七十八回,贾母还认为他并不是“知道男女的事了”。在大多数人心中,他还是一个有点怪癖的小童。

所以鸳鸯见了他,不仅没有马上站起来,就是对他“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粉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的时候,也完全没有拒绝——把宝玉的动作看成是亲密,而不是挑逗,更不是骚 扰。

当宝玉提出吃胭脂的要求时,鸳鸯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怦然心动,连生理上的反应都不产生,直接叫袭人来管。这是一种正大光明的态度,同时也捎带着鄙视了宝玉:在她的眼里,宝玉岂止没有异性的吸引力,甚至算不上一个完全的异性。

这种态度,也是金钏儿等人对宝玉的态度:把他当一个孩子,而不是男人来看。所以她们与宝玉再亲密,也是纯洁无邪的。只有袭人、碧痕之流,才会把宝玉当成男人。而黛玉、晴雯,对宝玉有爱情的要求,却是不涉性 爱的纯感情了。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第三回林黛玉刚来贾府,见到宝玉,想起母亲说过“最喜在内帏厮混”,又因为贾母溺爱……这些话可见大家对宝玉对女孩动动手脚已见惯不怪了,这是其一;其二,袭人第二十四回还只是宝玉的贴身丫头,她无权过问,宝玉无需顾及她的感受(袭人作为通房丫头是后来两年后的事)。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说到宝玉“非礼”鸳鸯姐姐,或者应该先来看一下贾宝玉的另一次语言上的“非礼”,第二十六回宝玉到了潇湘馆:

原文:紫鹃笑道:“他是客,自然先倒了茶来再舀水去。”说着倒茶去了。宝玉笑道:“好丫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黛玉登时撂下脸来,说道:“你说什么?”宝玉笑道:“我何尝说什么?”黛玉便哭道:“如今新兴的,外头听了村话来,也说给我听。看了混帐书,也来拿我取笑儿。我成了替爷们解闷的了。”一面哭着,一面下床来往外就走。宝玉不知要怎样,心下慌了忙赶上来“好妹妹,我一时该死,你好歹别告诉去,我再要说这些话,嘴上就长个疔,烂了舌头。”鸳鸯姐姐、袭人姐姐、紫鹃姐姐、晴雯姐姐还有翠缕都曾经是贾母的丫头,翠缕是最早被贾母送给了史湘云的,袭人姐姐先服侍了湘云、后又指派给了宝玉,晴雯姐姐也指派给了宝玉,紫鹃姐姐给了黛玉。

按照贾府的规矩,少爷未成亲之先放两个(虚数)屋里人服侍,袭人姐姐、晴雯姐姐是贾母指派给了宝玉屋里的丫头,宝玉与自己屋里的贴身丫鬟发现性接触和性关系都不为“越礼”。

然而紫鹃姐姐、翠缕是给了表小姐黛玉湘云的丫头,以后是要跟着小姐一起出嫁做陪房的丫头。宝玉“非礼”紫鹃,那怕只是语言上的“非礼”都足以把表小姐黛玉给气哭了,黛玉一面哭一面往外走,宝玉立即害怕黛玉要“告诉舅舅舅母去”。

事实上,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姐姐,此时的宝玉已经有性生活三年多了,并且鸳鸯姐姐显然是知道这事儿的。宝玉不但是摸了鸳鸯姐姐脖子,还粘在鸳鸯姐姐身上,急得鸳鸯姐姐大叫袭人。更有意思的是,就是在这一天宝玉刚刚与黛玉“共读西厢”,对黛玉说了“淫词艳曲”,惹得黛玉当场生气红了眼圈儿,并且口口声声要“告诉舅舅舅母去”。宝玉立即向黛玉告饶,之后黛玉破泣为笑,接着袭人来叫宝玉,宝玉跟着袭人刚回到怡红院就又“非礼”了鸳鸯姐姐。

贾宝玉名声在外,林黛玉的母亲贾敏在世时就告诉她,这位表兄“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外祖母又极溺爱,无人敢管。”,有袭人姐姐在旁边,宝玉就敢“非礼”鸳鸯姐姐,也无非就是像宝玉在“调戏母婢”金钏儿时所说的一样的“我和太太讨了你,咱们在一处罢。”,宝玉真要向王夫人讨“母婢”金钏儿姐姐恐怕真是难了!宝玉真要向贾母讨“祖婢”鸳鸯姐姐,在他心里应该认为是容易的罢?

之后宝玉强行“非礼”另外一个“母婢”彩霞,就是同样遭遇了彩霞威胁要喊人,还被贾环用灯油烫了脸,宝玉的“主角光环”并不能掩盖他的纨绔子弟习气。

直到宝玉挨了打,贾母王夫人都认为“宝玉该打”,只是觉得贾政下手重了。宝玉挨打之后,第三十六回“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玉又遭到了龄官的拒绝,又见证了龄官对于贾蔷的痴情,终于认识到了“各得各的眼泪”,不再将自己以为是唯一的“情圣”了。

贾宝玉“非礼”母婢金钏儿姐姐、彩霞姐姐,“非礼”祖婢鸳鸯姐姐,实在是贾赦、贾琏、薛蟠等都不敢冒犯的规矩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贾宝玉开脱说,他对丫头们的“非礼”是第七十八回贾母所说的是纯粹的不知道“男女的事”、是因为“丫头托生的”,这不过是贾母为自己极溺爱的“凤凰蛋”宝玉开脱而已。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实际上,贾宝玉那样侯门公府的贵公子身边娇娃遍地,美女如云,日常生活起居,完全由大小丫环侍候,裸身露体是常事。一些丫环们又趋奉若鹜,以图被主子看重,改变自己的身份。从怡红院袭晴的矛盾,小红的哀叹即可明白。而贾宝玉又是在绮罗丛中长大,日日夜夜在姑娘小姐中廝混,他根本不把那些行为看作什么非礼,觉得是平常习惯之事。别人也只看作是他爱红的毛病,不值得大惊小怪。鸳鸯是其祖母房中的首席丫环,年龄也比他大几岁,他是把鸳鸯当做大姐姐看待,而把自己当做小孩子,只是在大姐姐跟前顽皮撒娇而已。如真是调戏或非礼,是不敢施于鸳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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